第684章 小鼠王2
玉鼠:“啊,那用處可大了,有的去造罐頭,有的造武器,有的去種地,反正當苦力。柯魯銘手下有好多的軍隊,不知道養那麽多人做什麽?哎,你先跟我去見見飛龍鼠吧,他知道的比我多得多。”
林戰看了蒜頭一眼,蒜頭一呶嘴:“去吧,順便查查那些孩子的行蹤。”
飛龍鼠和玉鼠凱頓本來是朋友,一直住在林戰家的紫槐園裏,他們倆門挨著門,窗對著窗,平時兩人一起賽跑,一起遊泳,一起打球,一起曬著太陽看鳥兒在藍下飛翔。
飛龍鼠本是一隻普通的老鼠,有一,他鑽進了假山洞裏,他並不知道假山洞一直通往空穴來風世界,就在那裏偷吃了一隻重鳴鳥的鳥蛋,重鳴鳥是空穴來風城堡獨有的奇異鳥。飛龍鼠吃下去時沒覺得有什麽,隻是覺得口感好極了,可是,夜裏他感覺自己的腋下癢癢,撓到半夜才睡著,第二醒來,感覺自己哪裏不對勁兒,起來才發現自己長出了一對翅膀,翅膀不像鳥兒的那樣漂亮,沒有羽毛,隻有兩片薄薄的肉翼,呼扇兩下,竟也能飛起來——於是他就給自己起了個好聽的名字——飛龍鼠。
有了翅膀的飛龍鼠,經常會飛出林戰家的紫槐園,到遠處開開眼界,有時會飛到大山裏吹吹風,有時會飛到湖邊曬太陽,慢慢地,再也不願意住在花園裏,順著假山洞爬上了摘星峰,在那裏發現一座古城堡,城堡裏的花園可比林戰家的花園大多了,而且很安靜,夏的時候也不像林戰家的花園那麽熱,於是他就在那裏定居下來,並在那裏娶了老婆,生下了許多飛龍鼠。
當然,搬走的飛龍鼠還時常想念玉鼠凱頓,經常給它寫信,畢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又來邀請玉鼠跟他一起定居在那裏。
話的時間,林戰和蒜頭在玉鼠的帶領下,一前一後來到了摘星峰的古城堡。
城堡有個大院子,院子裏有一個山一樣的土丘,土丘前有一棵樹冠巨大的榛子古樹。飛龍鼠正攀爬在榛樹上,他發現了一枚榛果,那顆榛果可以給孩子做一頓相當不錯的午餐,比偷偷從地下道鑽吃一次肯德基西餐廳的味道還美,比去卡貝罐頭廠弄到的食物還新鮮。
這時玉鼠叫他:“喂,飛龍鼠。”
飛龍鼠抬頭,一眼看見了林戰,“林戰先生。”它一激動,失手把那枚榛果掉在地上,那枚榛果順著斜坡嘰哩咕嚕滾進一個洞口裏。飛龍鼠一下慌了神,忙對林戰:“你等我一會,我先撿回來。”他連滾帶爬地跟著榛果鑽進洞,試圖找回榛果,可是,那個洞道太光滑,榛果在洞裏骨碌碌一個勁地往裏滾。
“哎喲哎喲哎喲……”飛龍鼠幾個跟鬥摔得不知東南西北了,在裏麵大劍
林戰聽到了,擔心:“飛龍鼠怎麽了?我們下去看看。”
飛龍鼠雖然摔得夠嗆,可是舍不得榛子,又拚命向前撲過去,沒想到它一大步踏出,竟一腳落空,跌落下去,它和榛果一塊掉了下去,連滾帶爬,又是一路翻滾,頭重重撞擊在堅硬的石壁上才停下來,他慢慢坐起來,兩眼直冒金星,喘著粗氣靠在一塊石壁前,想休息一會。他忽然感覺到自己靠在這裏非常舒適,他是老鼠,當然喜歡這種幽暗的洞穴,對老鼠而言這裏還是蠻寬闊的,是個安家的夢想場所。借著縫隙透下的微弱的光,他向四周觀望,忽然他的瞳孔一下子放大了好幾倍,驚喜讓他一下子跳了起來,就算跳起時碰到了腦袋他也忘記了叫一聲。因為他發現了,那是一片建造豪華的墓穴。
確切地那是一座豪華至極的地下宮殿。飛龍鼠從地上爬起來,丈量著即將成為他的新家的宮殿,僅僅一個通道就足足有一百八十多個台階。“哇,這可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大的一個地下宮殿。”他驚叫著蹦到宮殿中央的一口黃金棺上。
“這一定是一座皇帝的陵墓。”飛龍鼠對自己。它嚐試了好幾種方法才鑽進高大的金棺裏。一個死去的皇帝躺在金光閃閃的棺材裏,金黃的龍袍裹著幹巴巴身子,黃澄澄的皇冠閃著光芒,栗子一樣大的珍珠翡翠項鏈掛在他的脖子上,每個手指上都戴著一個玉指。
“這就是傳金首玉指嗎?”飛龍鼠驚歎。“這裏太豪華了,我得占有這裏的一牽”
飛龍鼠忽然膨脹出一個大大的欲望來。
“從這一刻起,我就是世上最富有的老鼠了!我要統治這裏,我要稱王!”它在整個地下宮殿裏跑著跳著,來發泄他心頭的狂喜,一會蹦上龍床,蓋上金絲玉縷被子睡一覺,一會又披上了龍袍,戴上了皇冠,學著皇帝起床的樣子。可是那頂皇冠實在太大了,像個籠子一樣罩住了它整個身體。
“我要向所有的老鼠宣布,我是這裏的王,因為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老鼠。”它不停地膨脹著自己的信念。
這時,他聽到林戰叫他的聲音。
“我在這裏,這裏,繼續往裏走,林戰先生。”飛龍鼠蹦起來呼喊。
林戰蒜頭和玉鼠終於找到了飛龍鼠,
他站在高台上,長長的尾巴,上下肢之間也有一條寬寬的薄薄的飛翼,金色的眼睛,純白的胡須。
“哇噻!”林戰不知什麽才好。“大變樣啦,飛龍鼠。”
飛龍鼠伸出胳膊來,熱情地和林戰握手。
“果真是你?”林戰表現出了意料中的驚訝。其實,在林戰原來印象中,飛龍鼠就是一隻普通的長尾巴老鼠,和所有的飛龍鼠沒什麽兩樣,隻是它有一條長長的尾巴和一對翅膀。
“不用問,這一定是蒜頭公主殿下了。”飛龍鼠轉向蒜頭。“你們的到來給我帶來的幸運,你看我發現了什麽,這裏是一座地下皇宮,太適合我們鼠類居住了,你們知道的,我不太喜歡這上麵的光,太亮了。”
林戰:“你打算住在這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