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逃離封鎖,飲血死槍(過往)
鄭派臉上的表情僵住了,一隊執法人員向他走來,是一支五人的小隊,從拿武器的姿勢可以看出,絕對是精銳中的精銳,兩人在前三人殿後,呈現出等腰梯形隊列,攻守兼備。
看這副架勢,一定是發生什麽大事了,估計在抓某個大逃犯,然後不小心殃及到他,打是肯定不能打的,他就算在強,也不能硬拚這麽多,訓練有素的士兵,再說又無冤無仇的。
(為此殺人也犯不上,那就隻能當回逃犯了,誰讓他是個黑戶,空間也不知道啥時候到達,先逃吧)
在這幾人的槍指下,鄭派舉起了雙手,以此表明自己的無害,當這五人湊到他身前時,兩發極速手刀,精準切在前方兩人的脖子上,然後直接和後麵三人近身作戰,兩下就擊倒。
趁著那邊的大部隊沒有注意,他趕緊順把步槍就跑,不斷的穿行在狹窄小道,哪裏偏僻往哪跑,保持最高速度十分鍾後,他停下前進的腳步,靠在一麵石牆上,有很多兒童塗鴉的石牆。
跑了這麽久,他終於能歇一口氣啦,趁此機會,他端起順來的步槍,因為是任務世界的武器,沒有經過空間認證,所以無法當裝備用,但其材質還是不錯的,應該包含了輕型合金鋼。
(步槍材質:槍身主體,是由工程塑料製成,槍管和一些部件,是用輕型合金鋼為材料,輕巧便攜)
對於槍械方麵,他有那麽一丟丟的了解,在本體實力還很弱時,他的戰力全靠槍械支撐著,所以,槍械使用手冊,保養手冊,槍械原理和其構成等等……這些資料都了然於心。
從它的材質來看,這步槍威力不會太過誇張,應該也就是五十米內,打爆頭顱的程度,但打在他的身上,隻要不是頭部,都無法將他殺死,更何況以他的感知,完全能躲過子彈。
將槍械隨手收到物品欄裏,既是毀滅證據,也算是擴充收藏,怎麽說呢,到一個地方旅遊,總要拿點紀念品吧,這可是他養成的,多種良好習慣之一啊,而接下來就是等了。
(空間在每次傳送任務世界時,都會延遲趕到,或者是說分神的延遲過高,需要或長或短的等待)
等空間到後,解決身份問題,公布之後的任務方向,最後考慮的,才是如何生存,畢竟他很好存活,魔法異世野外求生50天!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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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街邊角落,趴著一具黑衣軀體,髒兮兮的破爛衣服,格外扭曲的左手,身軀下麵不斷滲出的血跡,都表明了,他就是死裏逃生的死槍,怎麽說呢,因為傷勢太重了……
導致下樓沒下好,從大約二十米高空處,啪的一下摔了下來,然後就成這樣了,不過好在體質超過常人,勉強拖著這副殘軀,來到兩千米遠的這裏,現在已經沒有多餘力氣了。
就在這時,一群流裏流氣的青年路過,其中一位幹瘦的黃毛小子,他看著路邊的死槍,走到跟前,用右腳踢了一下他的腰部,然後轉身對同伴說道
“這裏怎麽還躺著一個乞丐呢,弟弟,你想要錢嗎,我給你幾張紅票子好了,隻要你給爺學兩聲狗叫,學的像了,錢就賞你了,哎!聽……”
沒等他把話說完,他的頭就被帶出一道血花,從其額頭處的傷口,可以看出,是某種利器造成,好吧,就是死槍的幻神,雖然因為傷勢影響實力降低,但殺個普通人,還是easy(簡單)
剩下的幾個流氣青年,他們哪見過這麽詭異的場麵,當即撒腿就跑,連地上的同伴,都顧不得撿,躺在地上的死槍,操控幻神將槍插進青年身體,那青年的身體逐漸幹癟,而死槍……
伴隨著一陣能量注入,死槍的傷勢恢複了一些,至少能保持最低限度的戰鬥了,這就是他的幻神能力之一,可以吸取生物血液,用來為自己療傷,雖然隻有一個,但也差不多夠了。
讓自己慢慢恢複,也是可以的,就是這左手的骨折,需要進行處理,真他麽的難辦啊,找個安全的地方吧,修養一段時間,然後再去抓個骨科醫生,治療左手的骨骼傷勢。
從地上慢慢爬起來,他看了眼混混幹癟的屍體,那張可怕的半毀臉,露出恐怖的笑容,冷聲說道
“當我是個乞丐,好吧沒錯,不過我不要錢,隻要你的賤命,活著不好嗎,非要作死,要是不惹我,我也不會挑你下手,你是第7856個。”
說完這段話,他腳步緩慢的離開了這裏,那背影多少有些蕭索,對於他而言,殺戮已經成了習慣,隻是他真的快樂嗎,不見得吧,他自認不是什麽好人,但也有一套殺人準則。
犯罪的惡人,這當然是首選,他槍下的亡魂,有半數往上屬於此列,其中殺人犯尤其之多,他曾經闖過監獄,殺光了裏麵所有死刑犯,兩百餘人。
第二點,為奸淫之輩,是他無法原諒的一點,多少跟他以往經曆有關,母親死於那種人之手,讓他無比痛恨,這樣的人,皆是虐殺而死。
最後一點,不殺女子,特殊情況除外,因為追殺他的幻神使中,有三人皆是女子,不過也隻是殺死,沒有損害屍體完整,也就是未抽血。
或許是因為多少有點原則,他沒有徹底淪為瘋子,可他已經無路可退了,一旦罪惡被犯下,就隻能越來越深重,無法將其根除,他隻能繼續走下去,順著這條無法回頭的路。
即使有一天,他死在正義之人的手裏,也是很正常的,但在此之前,就由他來清理汙穢,做那帶來死亡的荊棘槍,用黑暗之身,行理序之事。
(理序:清理汙穢和維持秩序,本卷的死槍,其幻神的原型並非邪神,而是掌管秩序的西方小神,無名)
本章短了那麽一點,也沒辦法,待會晚上再更一章,希望自己能寫好。
(本章完)
作者沒有存稿,每天都是頭禿碼字,四千字真的不容易,寫寫改改的,也就隻能當一更獸了,不好意思啊,各位讀者大佬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