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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二一二、意想不到的人

  大家視線一轉,就看到一個信差摸樣的人站在那,對方顯然也愣了一下,沒想到這麽多人一起看著他,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隻好朝著一群人笑了笑,然後他又看了眼門牌號,確實是這裏沒錯啊!

  他之所以沒進去,是因為有好幾個打算買東西的人都好奇秦桑她們在說什麽,堵在了門口,那信差隻好當眾說了一句,也不怪大家都看著他。


  “誰找我。”王思佳也沒明白過來是什麽情況,從一群人中間擠了出來。


  信差這才想起自己的目的,將手裏的東西拿出來,“這有一封你的信……是不是你的?”


  “嗯。”王思佳見信上寫著自己的名字,輕輕點頭,然後那人才踢開自行車的腿撐,騎上去走了。


  見此,秦桑撇了一眼沈夢琴和吳小芳,跟王思佳進門去了,她們還得做生意呢。


  “是不是葉正鈞給你寫的。”


  “還真是!”


  遠遠的聽到她們兩的話,吳小芳臉色就有些難看,葉正鈞居然還給王思佳寄信,難道葉正鈞真的也是喜歡王思佳的嗎?


  她一直不願意去相信這個可能,隻是欺騙自己一切都是假象,她來這裏就是來羞辱王思佳的,想不到對方什麽都沒做就打敗她了。


  吳小芳頓時什麽心思都沒有了,隻是說了句“賤人!”就轉身走了,也不管沈夢琴怎麽著了。


  沈夢琴見到這樣的情形,雙手微微發抖,見秦桑根王思佳拿了信,歡欣鼓舞地進去了,難道自己還要追進去被人罵?

  “你買不買,不買能不能讓一下?”


  沈夢琴正好站在門邊,現在人一多就顯得很擁擠,立馬有人嫌她礙著自己了。


  說著她被人推了一下,差點沒站準,推她的是個女生,旁邊跟著一個男的,轉眼看沈夢琴這麽漂亮,就說了自己女朋友一句,“你別傷到別人。”


  那女的一聽就不樂意了,“你什麽意思啊?看人家漂亮就舍不得了是不是?”


  “沒有。”


  “還沒有,眼睛往哪看呢!”她說完了,又回頭瞪了沈夢琴一眼,“狐媚子一個!”


  沈夢琴咬咬牙,紅著眼睛瞪了對方一眼,這才抬腳離開,她沒有馬上回家,而是轉身到另一條巷子裏去,通過狹小的巷子,沈夢琴來到一棟樓房麵前,徑直走到四樓的一個房門麵前,正猶豫要不要敲門的時候,就聽到樓梯下麵有動靜。


  她轉頭目光朝下,就看到下邊來了一個人,這個人不算很高,身材偏瘦,但是雙臂卻有著肌肉的輪廓,正是那天她在電影院附近遇到的那個男的。


  來人看到沈夢琴明顯地眼前一亮,將嘴裏的煙猛吸了兩口,然後扔到地上,緩緩地吹了一口白煙,眼睛朝上瞪著露出一道壞笑,“夢琴?”


  真是稀客啊,這還是她第一次主動找自己吧?

  “我有事情跟你說。”沈夢琴看見他時眼底卻帶著股嫌惡,卻被她很快掩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嬌俏的笑意。


  果然是無事不登三寶殿,男人心下了然,抬腳走了上來,“進去再說。”


  葉正鈞在信中寫了一些他的學校的事,還說***很多人,有時間帶王思佳一起去,王思佳看完了,整個心都快化了,一下午在那笑得跟個傻瓜似的。


  “你再這樣,客人都嚇跑了。”秦桑忍不住調侃了一下。


  王思佳被她一說才想起來,自己得給他回信啊,“秦桑,你說我寫什麽好?”


  “這我怎麽知道,你自個兒想去。”她給紀岩寫信的時候,都還不知道寫什麽呢,自己也有不擅長的東西啊。


  於是王思佳又開始鬱悶,最後絞盡了腦汁,不知道扔了幾個紙團,咬碎了幾根筆頭,才在三天後把信給寫出來。


  正好今天秦桑也打算給紀岩寄月餅,上次紀岩在信上說過幾天會出任務,中秋節可能沒空,所以她想著早點給寄過去,省的紀岩收不到,便從陳超那邊多進了一些月餅。


  因為是她自己送人用的,不好意思再免費拿,不過陳超倒也講義氣,直接給秦桑打了半價,除了秦桑配料的那幾款月餅,她還拿了好幾個肉月餅,畢竟這個是“家鄉味”,她也想讓紀岩嚐嚐。


  除此之外,她順便也給家裏拿了一些,過兩天正好拿回去給爺爺還有爸媽也嚐嚐,順便走走親戚什麽的,秦桑也慶幸自己買的早,因為過幾天她還想拿貨的時候,陳超就跟她說不夠了,都被訂走了。


  寄完東西回來,秦桑就看到店裏圍了好些人,她眉頭一皺,跟王思佳悄悄圍上去。


  “怎麽回事啊?”


  “是不是有人打架?”


  “怎麽我們這也這麽亂了?”


  “……”


  聽圍觀的人在那議論,秦桑就覺得事情不妙,雖然現在是開放了,但是社會還是不太穩定的,不然也不會出現“嚴打”這個詞,80年初期開始,就有不少混混,他們沒有錢也沒有手藝,天天無所事事,因此經常發生一些搶劫盜竊的事件,甚至那種街頭火拚的。


  如果被抓住,情節嚴重的還會坐車遊行,她隔著玻璃往裏頭看了一看,就見到陳超也在裏麵,而和他對峙的那個男人,秦桑也認識——李煒!

  確實是他!秦桑心頭一跳,為什麽李煒會出現在自己的店裏?她以為不去M市,就不會再見到這個男的了,想不到他還是出現了,而且比自己想象的要早!


  這個人就是前世“被她殺死”的那個男的,李煒曾經是她好幾年的“噩夢”,秦桑永遠不會忘記那天一大早,她從出租屋醒過來,一個陌生的男人滿身是血地倒在她的身邊,而自己的手裏拿著一把帶血的刀子,瞬間的恐懼和不安仿佛要化作烈焰將她吞噬殆盡。


  那一幕,讓秦桑永遠記住了這個男人,哪怕她隻是遠遠地看到一眼,也能清楚地辨認出來。


  她的大腦當即有一絲慌亂,李煒出現在這裏的目的是什麽,前世秦桑也和他不認識,是在李煒死了以後才知道這個人的身份,他是個混混,似乎還有點來頭的那種,不過真正有來頭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他背後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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