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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稅收之分

  劉爭原本通過鄱陽湖和洞庭湖的水運貿易,每個月就能夠得到上千金的收益,後來開通了徐州到交州的這條線之後,通過貿易賺取的錢財,加上貿易交易征收的稅收,光是從這裏就能夠給他帶來五千金的收益。


  這還緊緊是一個月的時間,不包括其他地方征收上來的稅收,如果不是劉爭如今經濟還不夠活躍,他甚至都想要直接免除了,農民的糧稅。


  若是他能夠開通更多的貿易路線,日後,整個光是憑借這些商業收入,能夠抵得上,一整個州的口賦和算賦了。


  在漢朝,百姓是要交稅的,一般分為三種稅收。


  口賦,口賦是漢代朝廷向十四歲及其以下的兒童征收的人頭稅。也稱口錢、口賤錢。西漢初年征收額是每人20錢。起征的年齡是7歲,到漢武帝時提前到3歲起征。漢元帝時,貢禹上書,請求把起納年齡再推遲到7歲,被采納。口賦很少減免,東漢末年軍閥混戰,統治黑暗,甚至嬰兒一歲即令起納。


  算賦,算賦是秦漢時朝廷向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也是主要的稅收來源,它始於商鞅變法,是作為軍賦征收的人頭稅。公元前203年劉邦下令,規定凡是年齡在15-56歲的人出賦錢,每人120錢為一算,這就是算賦,從此成為定製。


  算賦是漢財政收入中的一個主要項目,歸大農經營。目的是“為治庫兵(兵器)車馬”,故仍是軍賦性質。算賦一律用貨幣繳納,除漢昭帝因穀價過賤傷農,有兩次特詔暫用菽粟代錢外,幾乎沒有例外。


  算賦數額有因特殊情況而減輕或免的,偶爾也有增加的,一般來講,算賦為每人一年一算,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秦朝曾有法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西漢為了鼓勵戶口增殖,提倡早婚。公元前189年下令:女子年齡15以上至30未嫁五算,即算賦五倍於常人。


  《漢律》還規定,賈人與奴婢倍算,即商人與奴婢的算賦一倍於常人。這顯然是為了抑商和限製蓄奴。


  可是,在劉爭的交州,這些抑製商人的條例,全部給廢除,反而大力支持,像是算賦和口賦這些稅收,劉爭統統隻收一半。


  甚至,更賦這種東西,劉爭直接就廢除了。


  所謂的更賦,一種代役稅。始於秦代,漢初仍襲用此法,規定22歲到56歲的男子,都要服更賦。更賦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種力役或兵役。


  農民每年要為地方服一個月的勞役,稱更卒。農民親自服役,叫“踐更”。如果不願意親自去服役,可交錢300由官府雇人代為服役,此種出錢雇人服役的辦法,叫“過更”。有時地方用不了多少更卒,也要農民照樣出錢,成為一種賦役負擔,就稱為“更賦’。


  正卒為正式服兵役。西漢規定,男子23-56之間,要服兵役兩年。此外,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一個月,叫做更役或卒役。不服役的,每月出錢二千,叫做踐更。每人每年還要戍邊三天,不服役的,出錢三百,叫做過更。


  漢景帝時規定,男子年齡在20歲至56歲,必須為國家服兵役一年,服役完後便可回家。但遇有戰事,還要臨時被征調,數年不能回來。戍卒是指每個男子一生中要到邊境為國家屯戍一年,或到京城做衛士。


  如果不願親自去,也可按每月出錢300雇人代替,一般農民無法承受,隻得親自服役。以後曆代都有類似強拉民役的辦法,隻是名稱不一。


  這種兵役的製度,在劉爭這裏直接就被取消了,所以劉爭的更賦根本就沒有,不僅沒有更賦,劉爭還給服兵役的人,發軍餉,軍餉要比別的諸侯高出數倍之後,這也是什麽,劉爭麾下的將士,對於當兵,比較渴望,而其他諸侯都是抓人去當兵,劉爭隻需要輕輕吆喝幾聲,當兵者,絡繹不絕。


  不過因為取消了更賦,整個交州的稅收少了很多,畢竟更賦也是整個州郡稅收的大部分來源,以劉爭之前從士燮口中得來的消息。


  在劉爭還未占領交州之前,交州一年的稅負,其實並不多。


  口賦不到一千萬錢。


  算賦五千萬錢。


  更賦三千萬錢。


  算下來,其實不過九千金。


  當然,這也是因為交州人口太過於稀少的緣故,不過百萬人口,甚至還不夠中原一些郡的人口多。


  雖然因為劉爭的出現,劉爭從揚州遷徙了很多人口過來,但是這些人口暫時沒有稅收可以上繳,同時劉爭去掉了更賦的稅收,加上其他稅收的減半政策,雖然討好了農民和交州的百姓。


  但是他的,每一年的收入確實下降了不少,要不是有糜家的商業支持,讓劉爭憑空多出了五千萬金的收入,正好抵消了他免去的那些稅收,劉爭還真的有一些不知道該怎麽辦。


  也正是如此,更加堅定了劉爭要經商,擴充經營的線路,隻要多開發幾個州郡的線路,劉爭就能夠完全免除一些對百姓的稅收,到時候天下也就太平了。


  得民心者,得天下。


  七日之後,劉爭的船隊,就已經到了徐州,通過徐州這邊的一陣停留,貨物的裝卸,劉爭讓船隊在這裏停留了幾日,他去了一趟徐州的糜家,再次和糜家家主糜竺見了一麵,說明了這一次他決定繼續北上,前往幽州的決定。


  糜竺自然是支持的,並且派了一小隊人跟隨劉爭,這樣好盡快熟悉線路,等到達之後,便可以在最短的時間裏,開通經商的事情。


  這一次,糜竺再也沒有懷疑劉爭的話,而是選擇了相信,直接裝載著貨物就跟著劉爭去了。


  劉爭已經不是第一次出航了,所以對這些前進的路線,雖然不是特別明白,但是沿著海岸線走,一點點的靠近,這個道理還是懂的,四天之後,他們來到了一個叫做東萊的小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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