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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程斌此人 (上)

  半個小時後,在北宇兄弟公司所在的大樓地下停車場,顧北辰被王超拽著走向了ct6。


  “宇總,你這又是跟誰吃飯去啊?”剛上副駕駛的王超賤兮兮的問道。


  “薑坤的兒子叫我過去還有一個朋友叫叫什麽程斌,超哥這一次真不能帶你去,我跟他不熟,你去了筷子不要命的一輪起來,我真不好收場,真的!”


  本來看著左宇央求的表情還一臉得意的王超聽到下半句愣了一下,出奇的表情嚴肅起來“你怎麽跟他整一塊去了?”


  “誰啊?”


  “程斌!”


  “我不認識他啊,是薑文叫去的。再說薑文我都不認識,是薑坤讓他兒子來給我送投資款的。”


  “給你個忠告,別跟他們往一起湊。這個程斌不是什麽好東西,幹了不少的缺德事。我在市局的時候,總收拾他!”


  “是嘛?幹什麽壞事了跟我說說。”左宇一聽也來了興趣一邊發動汽車一邊又從儲物閣拿出前兩天剛買的一副傑尼亞的手套扔到王超腿上。


  王超吧嗒吧嗒嘴滿意的點了點頭“這個小子辦事兩個字形容……埋汰。”


  “埋汰?比玉龍還埋汰?”


  王超翻了翻白眼“你才出來混多久?玉龍如果是埋汰的話,那這個程斌就是非常埋汰!”


  這個人也是草根子出身的典型人物,成名也比較晚,像你們倆現在這個年紀的時候什麽都幹過,比如小偷、在浴池搓澡、訛中學生錢等等等……


  他起家跟常人有很大的不同,別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是在這裏,但凡是社會上玩的是不屑於偷和搶的,因為偷賺不到大錢而且非常招人煩,在看守所裏被揍的最慘的除了強女幹的,其次就是偷雞摸狗的。


  至於搶那就更不用說了,屬於那種飯都混不上的人幹的,搶你能搶多少錢,用某著名諧星的一句話來講:這年頭但凡有點身份的人,誰出門還帶現金?


  最重要的是搶劫不是按照,涉案金額和髒物價值定罪的,是按照性質定罪的。一個整不好弄個性質特別惡劣,就直接吃花生米了,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


  但是程斌這個人起家的項目比這個兩個行業還讓人不恥,曾經一度被道上的人所鄙視。甚至被榮獲混子界的芙蓉姐姐、江湖敗類等榮譽稱號。


  就連坐在後排的顧北辰眉頭也抖了抖來了興趣湊過頭來,慢慢聽著王超的敘述:

  據說這是零幾年初的某個炎熱的晌午,z市某條胡同的一家不到十幾平方米的小飯館裏。


  走進來了四五個人吧,領頭的就是程斌,剩下的幾個人都是初中畢業的學生。


  “老板,有肥腸嗎?”程斌進屋就喊了一嗓子。


  “哎呦,真來巧了。剛殺的豬,肥腸新鮮著呢!”老板擦著手,穿著渾身是血的圍裙走了出來,笑著回答。


  “行,整個尖椒肥腸,酸菜豆腐。再來二兩白酒,按人頭上飯!!”程斌敞亮的說完,指了指凳子示意幾個同伴坐下。


  “好嘞,稍等。”老板知道生意來了,咧著嘴進屋炒菜去了。


  ps:下一章內容容易引起極度不適,不建議大家吃飯的時候看。女孩子們隻看情節,不要想象畫麵完全是性格塑造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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