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於芳芳和她老公張建國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她倆結婚的時候於芳芳歲,張建國歲。記得去做婚檢和領結婚證的時候,工作人員總是反複的問,你們是二婚嗎?弄的他倆很是尷尬。也是,在他們這個縣城裏,歲結婚可不就是二婚了嗎。
張建國大學畢業後就回家包了幾百畝地種植蔬菜,也算幹的可以,在縣城裏置辦了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也就是現在住的花園區。
起初這段感情是遭到了於芳芳父母的反對的。在於芳芳和張建國剛接觸的時候,於芳芳的父母就去各方打聽,打聽了一圈後,麵色沉重的對於芳芳“算了吧,這家人不行。不能找。”
“怎麽就不行了,這男生挺上進的一個人,也挺努力的。”
“他家條件不好,條件不好都是次要的,關鍵他父母都是我們農村人的那種懶漢人。懶漢人條件能好麽。”
於芳芳的父母都是爭強好勝的人,憑著吃苦耐勞的性格,讓三個孩子在農村裏也算是衣食無憂,後來還供了三個孩子上了大學,於芳芳大學畢業後在外麵逛了幾年才回到家鄉,後來在市裏找了個銷售的工作。幹了幾年覺得不適合自己就辭了職回到縣城自己東拚西湊借了點錢開了家麻辣燙店。二兒子於偉學的醫,畢業後進了市醫院當了兒科大夫,三女兒於雯雯大學畢業進了一家大型化工廠,收入也還不錯。三兄妹混的最差的算是於芳芳了。
前兩年,長得清秀白淨,高大英挺的於偉談了戀愛。女友劉麗麗和於偉是一個科室的。劉麗麗是家中獨女,人長得也是白白淨淨,尤其一雙大眼,忽閃忽閃的特別漂亮,兩人站一起簡直就是金童玉女,完美的一對璧人。
起初雙方父母都不同意這門婚事。男方家覺得自己是農民家庭,與兒媳家差距太遠。一是怕結婚後自己家承擔不起兒媳的高額消費,第一次於偉把劉麗麗帶回家見父母的時候,於母就目測了劉麗麗一套裝扮下來接近一萬。二是怕別人戳脊梁骨兒子是因為長得好才攀了這個好親家。所以勸兒子找個上過大學,家裏也是農村的,父母都是勤勞踏實的就行。俗語的好:男不高娶,女不低嫁。
女方也是覺得男方家是農村家庭,怕女兒經濟上受委屈,農村婆婆不好相處。讓女兒趕緊分手。
雖然在一個醫院上班,於偉還真沒見過劉麗麗的父母,而且談戀愛的時候劉麗麗也從來沒提及自己的父母,隻自己父母都是普通事業單位的。直到兩人談婚論嫁時劉麗麗才了實話。於偉雖然出自農村,但是從到大吃穿用度和一個公務員家庭也差不了多少。再加上自己也是兒科裏的青年骨幹,是科裏重點培養的對象,知道了劉麗麗父母的真實身份倒也沒驚奇。
終究父母拗不過兒女,劉父平時比較忙,打聽未來女婿的重任就交給了劉母。劉母到兒科打聽了一圈發現這未來女婿不管是專業,還是人品都還不錯,是未婚男大夫裏的搶手貨。劉母找了個由頭跑去兒科那邊裏親自觀察了一於偉,發現於偉確實如傳言所:有禮貌,穩重,專業知識紮實,對病人耐心,而且長的一表人才,白淨清秀。劉母越看越喜歡這個未來的女婿。直接讓劉麗麗周末帶回家見父母。劉父一見也是覺得不錯。但是覺得還是要再看看未來的公婆在考慮結婚的事情。
於是在五一放假的時候去了於偉家一趟。這一見兩家父母倒是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於父於母雖未讀幾書,但都是明理識大體的人,而且勤快爽利。農村和城裏的房子都收拾的幹淨整潔。劉母借口路途遠有些累要休息,到臥室裏把於母的被褥都仔細的看了看。劉父劉母覺得親家不管是人品還是經濟條件都可以,而且於偉很優秀,所以兩家人吃飯的功夫就把兩個人的終身大事訂了。接著給兒子辦了隆重的訂婚禮。雖然訂婚是女方家辦,但於父於母給未來兒媳送去的聘禮可謂是精挑細選,用心十足,全都是最好的。給兒媳的彩禮金全都是找銀行托了關係給取出來的嶄新新的紅色鈔票。
於父於母老兩口對兒子這門婚事相當滿意。兒媳婦劉麗麗的爸爸是市醫院的副院長,母親是市醫院神經內科的科主任。當時於父於母硬是不要親家送給女兒的婚房,自己給兒子在市裏買了房子,而且還給兒媳婦一筆可觀的彩禮。婚禮當時也辦的相當有麵。兒子結婚後於父於母算是完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務,一下心裏覺得輕鬆了許多。
後來三女兒也和談了好幾年的男朋友韓通結了婚。韓通家條件也不錯,韓父開一家汽車用品裝飾店,生意興隆,給韓通在市裏買了大房子。於父於母對這門親事滿意。三女兒訂婚在農村老家訂的,於父於母專門請了廚子,在農村老家擺了好幾桌,弄的也是熱熱鬧鬧的。
最後就剩於芳芳還單著。於父於母也是托人介紹,但也一時半會沒有合適的。
自從兒子結了婚後,於家老兩口算是完成了大任務,覺得輕鬆了不少。於是除了冬住城裏,其餘三個季節就基本在農村。老兩口在農村的院子裏種點菜,自己吃,兒女吃。前幾年她們家有一塊地被政府征用了,正好趕上國家的好政策,老兩口都交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養老算是有了保障。但老兩口是個閑不住的人。於父年輕時包點工程,現在老了,就給別的老板當個監工的,收入也還不錯。於母廚藝比較好,被她們農村家那邊附近的一個廠子招了去做飯,因為做的比較好,工資也很可觀。老兩口希望自己還能動的時候在賺點錢以後給於偉開兒科診所用。
所以當於母打聽到張建國的父親比較好吃懶做,經常打罵妻子,平時不管兒女,雖然打聽到張建國還算爭氣是個好孩子,但於父於母始終認為父母是兒女的榜樣,所以堅決不同意。於芳芳雖對張建國一見傾心,但也是本著先相處了解看合不合適在談婚論嫁。結果於父於母萬般逼迫後來甚至把於芳芳罵的狗血淋頭,多難聽的話都用上了,這反而使於芳芳完全站到了張建國這邊。
鬧到最後於父於母覺得這就是於芳芳的命。便自作主張沒有經過於芳芳就把張建國叫到家裏,能拿出十萬彩禮就把於芳芳嫁給他。張建國點頭答應。從於家出來就到店裏找於芳芳商量這事,於芳芳在相處相處。張建國現在結婚他沒有異議,隻是雖然買了房子也裝修好了,但是家具燈飾窗簾都沒買,等今年在賺點錢把家具都買好,屋裏都收拾的像樣了在結婚。於芳芳也表示同意。晚上回去和父母商量,在相處相處,結果於父於母一口回絕,沒錢買家具是男方的事情,能結婚就六月把婚結了,結不了就直接趕緊分手。罵於芳芳聽不出張建國的畫外音,就是不想和於芳芳在交往了,於芳芳傻的聽不出來。真為有這樣的女兒感到恥辱。如果於芳芳再和張建國交往就是不要臉。於芳芳哭了一夜,第二張建國來店裏看於芳芳才知道發生的事情。當回去與自己的父母合計了一通便給於父打了電話準備和於芳芳結婚,但是能不能先訂婚,等把家具買了在結婚。於父覺得也行,但於母不幹,讓快點結婚,現在看的這女兒心煩。從到大於母最不喜歡於芳芳。總算命的曾經過,於芳芳克她。於芳芳是個特別不記仇的人。雖然每次和於母吵的你死我活,但過幾於芳芳就忘記了。
妹妹和弟弟當時都準備了很盛重的訂婚禮。而於芳芳卻沒有訂婚禮,隻是於母在家做了幾個菜,兩家父母吃了飯就把兩人的婚事給訂了。接著就是結婚。於芳芳總覺得自己的婚事辦的很倉促。問過父母為什麽,覺得問這話也不過份,不知為什麽就被於母莫名罵了一通。於芳芳要搶著嫁,那就隨她。養這個女兒簡直就是還債的。罵著罵著就牽連出許多舊事,就不該讓於芳芳讀書。別人的女兒都撿好的找,我這女兒簡直就是扶貧的。別人的女兒賺錢給父母買這買那,我這女兒養這麽大沒給自己買過什麽。別人姐姐賺錢給弟弟買房子,給父母買房子,我這女兒就是來啃父母的。哎,你就是那苦命人,你這一輩子都過不好。你是啥人啊,你覺的你做出什麽功勞的事情了,要讓我們給你辦訂婚禮。你是個什麽東西呀。於芳芳不明白自己不就問了一句自己婚事辦的倉促,怎麽就惹出母親這麽多狠毒的話來。於芳芳氣的反駁,好吃好穿好喝的什麽沒有給你買過。以前發了工資一大半都給你,可你一轉手就給了你兒子。家裏的生活費我也添補,但是你把省下的錢都給了你兒子。房子也是你要傳給你兒子的,為什麽每次就要讓女兒出錢,房子要是也分給我,我就出錢。於母你一輩子都在算計,總覺得自己做什麽都虧的,怪不得就你過得不好,你看你表姐王娟,把工資全都交給你三姨,還給王超買房子,王超房子買好後她才結婚。你表姐還把所有的彩禮都給了你三姨。你表姐夫把公司發的幾千塊錢的購物卡全都交給了你三姨。你和雯雯倆個人,簡直就是要債的,就知道不讓你倆上學了。你們上學花的錢以後都給我還回來。我兒子開診所都沒錢。我們真是上輩子造了什麽孽,養了兩個沒腦子的女兒。你看我們鄰居張豔,多懂事,知道自己父母辛苦,把工資攢起來都給人弟弟買房子,人結婚的時候給人媽媽買金項鏈,金手鐲,自己都沒舍得買。婚紗都是借的雯雯的婚紗,人知道租婚紗還要花錢呢。你和雯雯呢,兩個人買婚紗都不知道給我買副金手鐲。你大姨問我你們結婚給我買東西了沒,我我家的兩個白眼狼不吃我的就不錯了。罵到這於芳芳算是聽明白了。問題在金手鐲上。於芳芳一時語塞。
張建國拿了十萬彩禮,四萬於母留下辦喜宴。剩下的六萬給了於芳芳。於芳芳知道張建國手裏已經沒什麽錢了。所以主動提出拿這六萬買家具窗簾等。於芳芳首飾也買的很簡單。唯獨花重金買了一件中式結婚禮服。首飾那些以後日子好了再買都可以,唯獨結婚就這一次,而且好的禮服還可以傳給女兒。
等置辦完這些東西於芳芳才想起沒給父母買什麽東西,可是於芳芳已無餘錢。隻好動用信用卡給於母買了件衣服,給於父買了部新手機。於芳芳此時有些後悔,應該自己少買件首飾,給母親買個金項鏈的。她們這邊的習俗,女兒出嫁要給父母買禮物。一般都是給母親買金手鐲或者金項鏈,給父親買手機。
於芳芳隻好服軟,任由於母數落,默不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