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章 出兵歐洲(一)
第016章 出兵歐洲(一)
袁崇煥下獄的消息是在崇禎三年元月二十五日傳到星城(原獅子城,崇禎二年更名為星城)的,其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在經曆了二十一輪、為期近二年的艱苦談判之後,張振嶽終於接受了荷蘭人提出的優厚條件,出兵歐洲,參加反哈布斯堡聯軍,這注定是件會改變世界曆史的大事。
宋小魯參與了整個談判,他很清楚從始自終,張振嶽都在猶豫,都在出兵和拒絕出兵之間搖擺。正是這種態度使得荷蘭人感覺到事情存在機會,同時更加相信中國人的信譽。作為商人,荷蘭人堅信一條做生意的原則,凡是不輕易許諾的夥伴都是值得信賴的。但這和宋小魯沒關係,宋小魯在意的是,為什麽袁崇煥下獄,建奴圍攻京師的消息傳來之後,張振嶽反而堅定了出兵歐洲的念頭,正確的做法不應該是把國家的力量投入到保衛國家的戰爭中去嗎?為什麽反而要出兵歐洲?
在送走了欣喜若狂的範布隆霍斯特等人之後,宋小魯急忙返回到張振嶽的書房。結果宋小魯很是驚訝的發現,張振嶽並沒有走開去逗弄自己的二個兒子,而是坐在書房的太師椅上發呆,連宋小魯的返回都沒注意。
“大哥”宋小魯輕聲喚了一下張振嶽,張振嶽沒有應聲,他似乎沉寂在了自己的思路中。。。
在過去的二年裏,張振嶽在南洋的“革命事業”進行的如火如荼。由於設立了免除路費、免除五年農業賦稅,免費提供耕種種子和工具等多項鼓勵移民開墾的政策,福建、廣東甚至是江西的大明子民都聞風而動,這些人多地少,宗族矛盾嚴重的地區對於土地的渴望是常人無法想象的。僅僅二年,移民人口就突破了原計劃的一百萬,達到了驚人的二百萬,其中一半都是舉族遷移,這在強調落葉歸根,強調祖宗祠堂、重視宗廟祭祀的國人看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負責招募的逯恒祥等人就成功做到了
張振嶽責成四府劃分了五百個莊子,並且打亂原有籍貫安置。比如說一個莊子裏放來自三個省的宗族,雖然大家在方言上存在問題,但是外頭還有土著,這就要求大家都清醒的認識到自己是大明人,要生存就必須團結,而時間一久,再不得不互相通婚(除非打算堂哥娶堂妹生白癡兒子),這就算是徹底融合了。
但是負麵問題也是存在的,原先的規劃,這四府根本吸納不了那麽多的人口,許多人就不得不變成農業人口了。這些移民村莊的出現,激起了土人的不滿,甚至產生了一些搶劫、殺害漢人移民的惡性群體事件。
張振嶽一方麵派兵進行最為無情的鎮壓(絲毫沒有民族平等的意思,一看就是個反動大地主階級的代言人),一麵尋思著改變原有的製度。
按照大明現行的體製,所謂縣官和後世的縣委書記其實不是一回事。後世的縣委書記雖然不再升堂問案,但是其實際管轄力度卻是大大增加,通過縣政府各局、公檢法係統、鄉鎮等基層單位,縣委書記幾乎可以影響到全縣範圍內的每一個鄉,每一個村,甚至是每一個生產小組。但是明代的縣令就沒那麽幸福了,別看他行政司法一把抓了,其實際管轄範圍大致也就是今天的一個街道辦主任的地盤那麽點大。出了縣城的門,那就是鄉紳們說得算了。所以縣太爺每天也就是出街巡視一番,回到衙門,如果沒有投狀子,大概上午十點就可以收工回家了。嗯,貌似縣太爺的家就在縣衙。不信看看袁崇煥,他在擔任邵武縣令的時候就是屁事沒有,唯一被載入史冊的事情居然是救火,這算是把消防隊員的活計也做了。
這樣的製度一個十分重大的弊端就是朝廷對於基層幾乎沒有控製力和影響力,一旦有事情要進行人力和物力上的總動員那就是鬼扯。鄉紳們對於縣政無權過問,那麽縣政好壞和他們也沒很忙關係。而且鄉紳們還不願意露富,沒有太多政治保證的他們害怕自己成為官府刀下的大肥豬。如此一來,他們還要時時防備官府,不合作的態度很明確。可縣令沒有鄉紳們的支持想治理好一縣之地又絕不可能,矛盾就擺在這裏,不偏不倚。
這是一個死結,大明政治體製的死結,現在張振嶽決定打開這個死結。
張振嶽宣布設立議政會製度,具體來說,就是每個莊子推舉五名代表,為府議政會的議政員。這些人隻要不觸犯律法,衙門就不得隨意侵犯。同時各府議政員任期和參政同等,均為四年,任期連任不限。各府的大政方針,官府行文都必須在該議政會超過半數同意後才能執行,否則無效,準予否決。
這個政策一出,立刻在移民中引起了轟動,褒貶不一。但是沒關係,南洋就是一張白紙,張振嶽是這裏的土皇帝,他說怎麽玩就怎麽玩。
接下來府下各設立五個縣,縣令人選先由各莊的議政員推舉人選中得票最高的三人組成,然後由參政從中選擇一人擔任,這個政策再次閃花了鄉紳們的眼。
隨後就是官製的改革,除了縣令的稱號不變外,其職權進行了二次劃分,南洋警政公署衙門成立,直接隸屬於按察使衙門,公署設四府總督察一職主管日常事務,官職暫定正五品。下麵各府設立警政總局,設立府丞管理,縣設警政分局,由縣尉管理。
此外在按察使司衙門下麵還設立了南洋律政公署衙門,公署設立四府總巡案一職主管日常事務,官職暫定正五品。下麵各府設立律政總局,設立通判一職,縣設律政分局,由縣丞管理。
從表明上看,除了總督察、總巡案是新鮮出爐的官位,拿著按察司僉事的俸祿外,其他的諸如通判、縣尉都是已有的職務。但是職權完全不同的,他們不再負責什麽水利、屯田這樣的屁事。他們把參政、縣令手上的訴訟權分離開了,而且他們現在變成了按察司的直屬單位,以後地方主官權力就沒那麽大了,這也是張振嶽為了所謂司法公正設立的新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