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鳳凰街頭鳳凰為
莫旗國有一城,麵積不大,隻有四五百畝的樣子,城是極其繁榮裏,與莫旗京都不同,這裏製度沒有那麽嚴苛,走路行事也不需那麽拘謹。在這裏,人民生活水平也是不錯的,安居樂業,甚至連乞丐都是少有的。
這城名喚鳳凰城,相傳古時有一種鳥,雌鳥名為鳳,雄鳥稱做凰,兩鳥比翼,從這城裏上空掠過,因此得名。至於詩書典籍裏是否記載過,便是無從考證了。正使裏自不會說這些子風流韻事,野史卻又是難辨真假的,事實便如此這般撲朔迷離地展現在眾人眼前了。
鳳凰城街頭,閆初七隻身一人站在那裏。她身穿翠綠纏枝裙,肩披水綠玲瓏錦,頭上隻插了一隻簪子,是做工還算精巧的一枚銀簪,上麵鑲嵌著幾塊碎玉。
這日出宮,閆初七是瞞著所有人的,包括陌景。這緣於她收到了一封信,來自鳳凰城一個落款是“鳳凰為”的人。通篇信裏倒是些無關緊要的話,但閆初七還是明銳地抓住了重點,大抵是,“複姑蘇朝之事需推後處理,我方間諜德順失聯,莫曆辰宗元年九月三十辰時鳳凰城街頭約見,需穿綠衣。”
閆初七過了幾日安穩日子,便覺這日子稍顯平淡,自然是把這出宮遊玩的事提上了日程,細心準備著,等待著這一天的到來。
這身綠衣是陌景送來眾多衣物裏的其中一套,至於那配套的紮眼頭飾,閆初七考慮再三還是沒有戴上,隻簡單地戴了一支三兩銀子換來的簪子,是同室裏一個喜歡倒賣商品貨物喚作性善的小太監搭的線。
閆初七完全是看上了那銀簪上的碎玉,一是好看,二便是因為那玉雖然是碎的,但品質卻是比有些全玉還要好,想來也能做個法器,不管是普通人用或是自己用,都是極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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