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章。孤膽出擊
兩人向回走出了十餘米,陳繼勳將嘴巴附在毛仲的耳邊:“喂,你是不是看上可冰梅姑娘?”
毛仲大吃一驚。心說,我看上了又怎樣?人家名花有主呢,這老頭子說話太吃蘿蘿了。
見毛仲不好意思,陳繼勳道:“不行,要不,你換一個人,叔叔隨便都能答應你。”
毛仲搖頭。
陳繼勳一愣:“怎麽,非冰梅不要?”
毛仲沒辦法,說了一句連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話:“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事情。”
陳繼勳嘿嘿嘿一陣冷笑,又將嘴附過來:“毛仲,你小子給跟我陳二叔耍花槍,說吧,你要誰?”
毛仲道:“我正想主意呢!”
陳繼勳說:“我知道了,要不,香雪怎樣?”
“香雪兒?”毛仲的耳邊,恍然一個炸雷。於是,和她的種種際遇,忽然轟轟隆隆地全閃爍到了腦海裏。那個身材袖珍些,卻非常勻稱的姑娘,美麗,白嫩,還有些刁蠻,挺有氣質的,確實,要真的能夠娶了這姑娘,那是幾輩子修來的福氣啊。
陳繼勳繼續說:“這姑娘至今還沒有找人家,毛仲,以叔叔看來,就你合適,我剛才已經跟老將說了,毛仲,隻要你能夠解脫今天的大難,叔叔給你保證,一定將香雪兒嫁給你為妻!”
毛仲簡直被這美好的前景給炸暈了。眼前一幕幕都是那姑娘的身影,較真兒說,他確實有點兒喜歡香雪,是美人兒,野獸們都喜歡的,女人挑財(才),男人挑色嘛,可是,想到她刁蠻的脾氣,精靈古怪,又有些懷疑。不過,想到自己壓住香雪的身體,強迫她親吻了自己的一幕,毛仲忍不住偷偷笑了。
“說定了,毛仲,叔叔就等你怎樣破敵了!”陳繼勳很可能是感受到了毛仲剛才的得意,一點頭,拍拍他的肩膀,走了。
等陳繼勳走遠,毛仲才恍然,自己已經被他逼上了絕路。
又沉思默想一會兒,毛仲在心裏大致勾勒出整個方案,然後,反複地斟酌,將每一個細節都考慮清楚。做出合理地邏輯解釋,特別是可能的變化,做了第二手的準備。
為了香雪兒那個美人兒,老子豁出去了。
雖然他在監獄裏當著香雪兒的麵兒,曾經大言不慚地豪言壯語,說香雪兒不是他喜歡的類型,不是他的菜,可是,如果真的有可能,他還是決定吃下。
來到了眾人,麵前,毛仲微微一笑,“聽我的。這回,我將叛軍的情況,先偵察清楚,然後再做打算。”
蘇烈文很緊張:“毛仲,希望你不要食言!”
“我跑了不成?放心,”陳繼勳兄弟兩人,都在毛仲的肩膀上用力拍了好幾下。讓他不得不保證:“我就是死了也不會一個人跑!”
說完,他又交代了聯絡等具體的事項,然後,悄無聲息地向著前麵出擊了。
這真正是一個人的戰爭。他要以個人的力量,智慧,來對抗上百名叛軍,這在以前的訓練中,也是沒有想象過的。在那個“戈得拉加斯”號遊輪上的戰鬥,純粹是一種義憤填膺以後的亂戰,沒有任何把握。
在草叢裏悄悄地移動著,盤算著,往前,他一直爬出了數十米,幾乎接近了敵人。
他屏住呼吸,小心地傾聽著。
叛軍的腳步聲,在海灘上和碼頭上很沉重地響著,由此而來,可以判斷一些信息。他們的人數,方位,以及武器的種類等等。
夜幕,因為那幾支火把的逐漸熄滅,而更加強大了,星光燦爛下的海島,響徹著海浪的洶湧澎湃聲,海風的呼嘯聲,所以,這裏絕對是沸騰而不是安靜的。這給毛仲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二十分鍾以後。
毛仲在草叢裏逐漸地向外麵潛伏,終於,來到了低矮的草地上,根據情況,這裏是島嶼往碼頭上的通道。
毛仲靜悄悄地等待著機會,他要行動了。
兩名叛軍士兵一前一後,抱著長矛走了過來,依然是氈帽的模糊影子,身材都不低,腰間搖晃的是刀。
砰砰,砰砰!也許是膽怯,也許是要驚擾可能的蛇等毒物,巡邏士兵的腳步很猛。
毛仲靜靜地潛伏著,一動不動,就當那前麵的士兵剛剛走過,第二名士兵才走到跟前時,他,驟然出擊了。
腰刀,在他的右手裏一閃,隨著他身體的躍起,飛快而準確地滑到了叛軍士兵的脖子處,毫不猶豫地狠狠一割,左手抓住其背後的甲衣,將之放下來。
“嗯!嗯!”毛仲一連咳嗽兩聲。
“哼個屁?”前麵的叛軍士兵微微一笑,轉身來說。
毛仲等待的就是這個至關重要處。
唰,他的手腕一翻,將腰刀的刃和背的位置就更換了,向前一抖,迎接著那士兵的位置劃去。
他能感到,短刀準確地劃在了叛軍士兵的下巴的位置。
這是一個失誤,在黑夜之中的攻擊,並不能百分百。
“你?”
這個聲音隻發出了質疑的一個語氣,就終止了。因為,毛仲有第二手攻擊,那就是鋼筋鐵固的左手指。
咯。那叛軍士兵的咽喉瞬間就被掐斷了。
慢悠悠地,毛仲放任那叛軍士兵向前趴下來,然後,輕輕一拉,使之向草叢裏過來。
兩名叛軍的屍體,都被隱藏到了草叢裏,下麵,輪到毛仲粉墨登場了。
毛仲的身體,因為海風的吹拂,一陣陣涼冷,那是因為,他隻穿了兩層夾衣,所以,這時候,要取得厚衣服裝扮起來,實在太方便了。
剝掉一身甲衣,毛仲穿到了自己身上,然後,拿起了那叛軍士兵的全套行頭,一杆鐵矛,一把腰刀。
不錯,不錯,身上暖和多了。
毛仲循著原來叛軍的巡邏路途,向前走了五十多米,其間,還遇見了對麵趕來的叛軍巡邏小隊,沒有人問什麽,漆黑一團裏,大家都很放鬆。
突然,毛仲對著後麵大喊:“快,快,前麵有人,十幾個人,好幾個女人啊!”
他的聲音,不是本原,而是極力地模仿被自己格殺的叛軍士兵的。在模仿各種各樣的聲音方麵,他也是個行家裏手。
頓時,碼頭上的叛軍就混亂起來,有人大聲地呼喊警惕,有人疑問:“哪裏?哪裏?”再接著,就有好幾個火把點燃了。
毛仲指著島嶼的深處,大聲地呼叫:“那裏,快些,我看見了十幾個,其中四個,五個漂亮娘兒們呐!”
“兄弟們,給老子上!”有一個人大聲地呼喊著,從碼頭那邊衝了出來,在他的後麵,自然而然地跟隨著一群士兵。
毛仲在前麵奔跑,作驚喜瘋狂之狀:“哈,好漂亮的娘兒們!”
聽到毛仲這樣驚喜,後麵的叛軍官兵群情振奮,呼啦啦向這裏猛衝。毛仲不等他們近前,就呼喊:“快,跑那裏了,在那裏!鑽進樹林裏去了!好幾個啊,麻辣隔壁,全是小娘兒們呢!”
人們都有從眾趨同心理,所謂群體社會,在這一場鬧劇中,表現得非常到位。
因為利益太誘人,叛軍官兵奮不顧身地衝了過去,也不管真假,順著毛仲的指向,大喊大叫,勇猛地呼喊。
這時,毛仲呼喊一聲,朝前繼續跑,並且,一彎腰,鑽進了一片樹林裏。
在樹林裏,毛仲向著後麵翻轉,開始撤退了。
兩個叛軍士兵在身邊猶豫著,“哪裏?哪裏?”
毛仲毫不留情地一刀劈向一名士兵,哢嚓,那士兵的小腿骨頭爆發出可怕的響聲。再接著,他不給第二名敵人任何的反應機會,就用腳猛然一踹,將他踹得飛山了天空。
隨著倆士兵尖銳到夜貓一樣的嚎叫聲,毛仲飛快地潛逃了。
混亂之中,好多叛軍向前麵追逐,也有好多叛軍向哭喊的兩名傷兵跟前擁擠,因為恐懼和謹慎,他們猶豫著。
這就是機會!
毛仲以自己最大的速度,完成了這一段近百米的奔跑,幾乎是瘋狂的衝刺。
現在,碼頭上沒有了一個叛軍了,於是,他停下來,掏出口袋裏的蘆荻嫩枝,輕輕地吹了起來。
這是信號,安全了,可以出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