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鹽政(上)
紫禁城武英殿西暖閣內,仍是內閣、司禮監加戶部的小會。
京營大閱之後,朱翊鈞更加主動的介入到朝政之中。其介入手段,就是利用後世自己煩的要死的“開會”。凡有重事,必與內閣、司禮監及相關部司開小會;若有大事,則議於朝會眾臣。
因此自萬曆二年以來,朝臣明顯感覺每三日一次的早朝時間變長,禮儀性質越來越不明顯。一件大事研究到午時,所在多有。
這還是朱翊鈞和張居正等先開了小會,統一了重臣思想的情況下。若無事先小會,時間更長。
兩個月下來,張居正先受不了。他本身各項事務就多,兩三天內就要抽出小半天時間陪皇帝開會,為了在開會前不掉鏈子,他還要在皇帝的小會之前開一個和部司之間的小會。再加上張居正還要參加經筵等禮儀諸事,辦公時間越來越少,加班時間越來越長。
因此,他已經上書皇帝,建議增加閣員,朱翊鈞表示樂見其成,並許廷推。
此次小會,乃是朱翊鈞聽取戶部尚書王國光關於鹽政的匯報。
緣起為巡視直隸禦史條陳鹽法六事,奏章中講了此時鹽法中幾個比較要命的問題:
一是鹽場灶丁大量逃散,鹽產量連年降低;
二是戶部濫發鹽引,導致部分鹽引無法支取,隻能排隊等候,嚴重影響鹽商開中的積極性;
三是官鹽市場管理失控,各鹽商到處亂賣衝擊市場;
四是戶部已經發了鹽引,朝廷、內廷仍設鹽關征稅,標準不一,導致鹽商成本加大,買引銷鹽積極性更低;
五是官鹽根本賣不過私鹽,多地出現了官鹽滯銷的情況;
六是私鹽打擊不力,導致官鹽銷量銳減。
張居正見奏章後,料定朱翊鈞的脾氣必然要開會的,早早就通知戶部做好準備。果不其然,旨意三月初二,在武英殿議事,討論鹽法事。
戶部尚書王國光字汝觀,號疏庵。此人絕頂聰明,明清兩代財政所本《萬曆會計錄》即為他主編。
這家夥乃嘉靖、隆慶、萬曆三朝政壇中一奇葩。雖然能力出眾,但私德不修,性好漁色,是一個放蕩不羈愛自由的人。半輩子屢遭彈劾,罪名為任人唯親、鬻官黷貨、損公肥私、私德不修等罪狀,從品德上看好像個敗類。但因為能力出類拔萃,時間不長總能恢複官職。
此時他向朱翊鈞匯報了全國鹽政情況,並對戶部濫發鹽引的緣由進行了解釋。他說主要原因為太倉銀數不足,不得已多發十萬彌補虧空,這才被禦史揪住了小辮子。其他情況,禦史說的都對,但積弊已久,戶部隻能從鹽法事管理、打擊私鹽等處下功夫,並另請皇帝裁撤派出去收鹽稅的中官。
此事朱翊鈞不知,聞言問司禮監掌印張宏道:“去年中官所收鹽稅多少?”張宏回道:“回皇爺,總計八萬六千餘兩。”朱翊鈞聽了冷笑,張宏額頭見汗。
朱翊鈞道:“回頭你把仍在外收稅的——不僅是鹽稅,都列出條目報給朕,等朕處斷,這收鹽稅的,都讓他們回來!”
又扭頭對陳矩道:“此事汝知道否?”見陳矩點頭稱是,朱翊鈞道:“將這些中官收稅期間中飽私囊情狀都挖一挖,若有那廉潔奉公的,朕親自予以褒獎!”
說是要褒獎,那語氣和臉上的神情可不是要褒獎誰的樣子,陳矩心裏有數,大聲應了。
張居正見皇帝這般做派,即知道他又要大動殺伐。這皇帝勵精圖治,未正人先正己,雷厲風行。
這年前年後,在內廷排在前列的大太監如禦馬監梁永和張忠、尚食監太監穆進德、內承運庫太監崔敏等都被挖出貪瀆等情,被罰贓逐出宮,震動宮闈。
內宮諸人最會看風色,知道風向。朱翊鈞平時不飲酒,不嘻玩,所有時間都用來學習、鍛煉和處置政事,眾內宦都知道這是少有的明君。因此幸進之徒遠離,正義之士多附,這以身作則之功,頂的上朱翊鈞自己說一萬句。
朱翊鈞也不是一味苛厲,對陳矩、張鯨、張誠等盡心辦差的,也經常賞賜,而且按例蔭其侄親等入國子監或給錦衣百戶等政治地位,如此半年多時間,內廷漸漸歸心。
王國光這家夥也會察言觀色,此時見朱翊鈞處置了自己人。他立即將一百年前的老老前任拿出來頂缸道:“皇上,從弘治五年,戶部尚書葉淇取消納糧到邊為納銀取引後,我朝之鹽政即徹底崩壞了,此時縱然管的一時,時間一長,還要出問題。”
因皇帝年紀小,戶部剛提拔的右侍郎郭朝賓向朱翊鈞解釋道:“皇上,國朝初期,朝廷實施開中法。鹽全數官產,鹽商需向邊軍繳納糧草,才能獲得鹽引,有引才能到鹽場支鹽、售鹽。”
“此為三利之事也,一則邊軍糧草無須朝廷征收轉運而自足;二則商人為節省轉運成本,自召遊民到邊境墾荒,此為商墾。另還自築墩台堡壘,並設報警台、巡邏隊,為官軍耳目;三則朝廷官鹽行銷天下,無澀滯之憂。”
參會的戶部左侍郎陳瓚聞言也慨然奏道:“皇上,太祖八次北征,成祖五次北征,國中並無沸騰,開中法居功至偉!”
朱翊鈞以前知道開中法,聽到此處問道:“如此良法,後來如何崩壞呢?”
王國光直言奏道:“回皇上話,一則勳家國戚侵占,持引支鹽,導致開中鹽商隻能等鹽——此為守支,弘治二年時,有鹽商居然拿出五十年前的鹽引支鹽,可見守支鹽商等鹽之苦!”
“二則成化、弘治時,邊關安寧,開中較少,鹽場之鹽滯銷。當時朝廷變開中之法為餘鹽買補,鹽商可用銀直接買鹽場之鹽,此為葉淇變鹽法之首因。”
張居正打斷王國光話頭,說道:“第三條我來說罷。皇上,葉淇用鹽引折色之法時,當時鹽價高而糧草價低,利差五倍以上,鹽商獲利頗豐。兩淮之鹽雖居天下之半,但鹽業盡為陝西、山西等北人所持,為當地官商妒羨。葉淇淮安人也,大倡鹽引折色,其不知朝廷轉運糧草之費,數倍於鹽引折色之所獲乎?臣以為其私心甚重耳。”
聽了兩人說古,朱翊鈞基本明白了鹽政崩壞的初因。乃問道:“以汝等之見,此時朝廷要改鹽法,應如何做來?”王國光看了張居正一眼,未敢直言。
張居正肅容回道:“皇上,臣主政兩年來,朝廷每年發引,仍按鹽場產鹽本數。因鹽引可以買賣,加上曆年積弊之下,未支鹽引十之七八都在權貴之家,他們持引生利,鹽商隻能受其盤剝或另行向戶部購買鹽引,致使鹽引超發,此為大弊之一。”
“而私鹽之利,也在富商巨賈,世族土豪之家,其‘結黨朋、操利器,與官司捕役抗爭奪利’,地方難製,此為大弊之二。”
兩條說完,朱翊鈞腦門上已經沁出汗來。此時王國光突然跪地奏道:“臣查兩淮運司去年稱過引鹽一百餘萬,商人所繳納截角引目不足十分之二,其餘盡數被侵占——若不興革,大明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