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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印第安人眼中的大宋

  血頭是一名托爾特克貴族後裔。而“托爾特克”在納瓦特爾語中,是工匠和智者的含義。


  他的先祖原本生活在南邊十分溫暖的叢林中,曾經建立過龐大的城邦,可以製作讓瑪雅人和加勒比人都為之羨慕的陶器和黃金寶物。


  他們還曾經建造宏偉的太陽祭壇和月亮祭壇,祈求神的庇佑。


  但是,在血頭還沒出生之前,強大的奇奇邁加人占領了祖先的城邦,把他們趕出了家園。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血頭的祖父帶領奴隸和子孫,沿著海岸線向北方漂泊。直到來到腳下這片土地,終於決定不再遊蕩,建立家園。


  可卻永遠無法恢複托爾特克城邦的輝煌。


  血頭的全名叫:半個月亮.熊人.血頭。


  半個月亮是他的乳名,是在降生之時,接生的祭祀帶血頭去河邊接受水神的洗禮,正好天空中有半個月亮十分明亮。


  祭祀說,半個月亮就是血頭的名字。


  而“熊人”是還未成年的時候,夥伴們給血頭起的綽號。因為他長的又高又壯,就是北方的巨熊一樣凶悍。


  血頭很喜歡熊人這個名字,那會讓他看起來很強大。


  可惜,這個名字隻能用到成人禮之前。


  做為一名托爾特克人,成人禮就是第一次參加戰鬥的時候。族中的人會根據第一次戰鬥的表現,為他起一個新的名字。


  而血頭卻把它搞砸了。


  他不但沒有割下敵人的頭皮,反而被臨死反噬的敵人咬傷了耳朵。弄的滿頭是血,連羽蛇神的圖騰都被鮮血模糊。


  族人嘲笑他,管他叫血頭。


  對此,他不想接受,卻又無法拒絕。


  血頭唯一的希望就是,之後的戰鬥中找回榮譽,為自己贏得一個新的名字。


  可惜,他又搞砸了。


  這些衣著比瑪雅人還要華麗,武器比塔萬廷蘇龍部落銅矛更加閃閃發光的不速之客,似乎還擁有火神的能力。


  他的弟兄戰友被打的潰不成軍,自己更是成了敵人的奴隸。


  是的,在印第安人眼中,失敗隻有兩個結果:一是被割掉頭皮,從而失去靈魂;.二就是成了敵人的奴隸。


  當然,血頭可以逃跑。


  這群衣裝怪異的異鄉人,似乎對奴隸看管並不嚴格,血頭甚至有好幾次機會可以逃回部落。


  但是,他做不到。


  如果跑回去,他將擁有下個名字,一個比血頭更屈辱的名字。


  於是,血頭絕望了,跟著那些鬼神一般的異鄉客,回到了他們的領地。


  而接下來血頭看到的一切,更是完全顛覆了他的認知。他甚至堅信,這些異鄉人是神的後裔。


  他看到,比宮殿還要壯觀的大船漂浮在海上。而且無邊無際,數也數不過來。


  要知道,托爾特克部落在這片土地上雖說以手藝著稱於世,但也隻能造出獨木舟和排筏。


  血頭無法想象,這樣的宮殿是怎麽漂浮在海上的。


  他看見,獲得火種是那麽的容易,隻需要在一塊神奇的石頭上碰一碰,就能生出火花。


  甚至有人把火種就放在身上,用一個精致的筒子裝著,隻要吹一吹便能得到火。


  他看見,每一個人都穿著華美祭祀長袍。


  要知道,在托爾特克部落,隻有祭祀和首領才有資格穿這種衣服,它們實在是太珍貴了。


  聽祖父說,當年的托爾特克城邦,每年要用最純的黃金、最精美的陶器去交換奇布查部落的長布。


  現在族中唯一的一套被視若珍寶的祭祀長袍,就是奇布查長布製成的。


  酋長也隻在羽神節的時候,才拿出來穿戴。


  但是,即使最好的奇布查長布,也比不上這些異鄉人的萬一。他甚至看到,有人穿著用金子織成的袍子。


  沒錯,就是剛剛來到主人營地的那兩個老人。


  他們的衣服居然會閃光,有著黃光的光澤,和血頭無法形容的質感。


  而這些都還不夠震驚,當那個可能是他主人的少年遞過食物的時候,.血頭的目光再也無法從盛裝食物的器皿上移開。


  天啊!像雪花一樣白,比金銀還要閃亮,與任何珍寶都不相同。


  血頭不敢用它來吃飯,寧可捧著食物。


  盡管那個少年主人露出錯愕和鄙視的眼神,盡管托爾特克人是最優雅的部落。


  隻有野人部落才用手進食,他們有陶碗和木勺。


  食物很美味,比部落裏的奴隸吃的要好,甚至比烤肉和玉米湯更容易下咽。


  血頭一邊吃,一邊偷偷地打量著這群神秘而又強大的異鄉人。


  他們要是這裏建立部落嗎?那遭殃的可不隻自己,整個部族都不會是他們的對手。
……

  ——————————


  趙維看著自己的俘虜有些哭笑不得。


  語言不通,加上猜也猜得出來,他是不會聽從自己的建議,用碗吃飯的,幹脆就由著他去。


  一邊端著碗小口慢吃,一邊與江鉦、張世傑閑聊。


  “我估計附近應該有一個很大的聚居地,否則不會一圍就是幾百個土人。不知道兩位是什麽打算?一但接觸,是不是要打?”


  張世傑一怔,趙維的語氣可不像是隨口一問,好似頗為認真。


  “怎麽,寧王怕和這些土人交仗?”


  “嗬嗬。”趙維幹笑,“還真不怕。”


  說著話,讓王勝把帶回來的一把石矛拿過來。


  張世傑一看,頗敢意外,“這.……”


  這也太寒酸了吧?如果當地人都用這種武器,那還真沒什麽可怕的。


  但是,寧王顯然知道敵手不可怕,為什麽還有此一問呢?


  “寧王有話,不妨直說。”


  “嗨。”趙維一歎,“本來也沒什麽不能說的。”


  “打與不打,其實關鍵不在於當地人如何,關鍵還是相公們怎麽想的。是在此生根,還是真的隻是補給,之後另尋它地。”


  沒到美洲之前,大夥兒都是兩眼一摸黑,出於未知,誰也沒考慮過要選擇怎樣一個環境做為落腳點。


  而現在到了美洲,這件事卻是不得不想的問題,而且迫在眉睫。


  不光趙維在思考,朝堂的相公們都在想這個問題。


  江鉦見趙維那神情,顯然是有自己的看法,便道:“寧王確是說在點子上了。此事陸相與我等意見尚不統一,倒想聽聽寧王怎麽想的。”


  趙維暗笑,你們要是統一了,我也不提這個茬了好吧?

  “什麽我怎麽想的?我就一混蛋,怎麽舒服怎麽來,都是聽我爹說的。”


  “哦?”二人放下碗,“那成王是何意見?”


  趙維不急說話,“咱們分析一下哈!”


  “咱們現在的這個地方,皆是低矮丘陵,且雨水充沛、氣候怡人。我剛剛與俘虜有過一點交流,方圓百裏也隻有他們一個部落。如果咱們在此處生根,不失上上之選,但也不是全無壞處。”


  “嗯。”江鉦點頭。


  趙維說的很對,這裏確實不錯。近海有魚,有林有水,還有大片的可耕田地。


  “那寧王說說壞處。”


  “壞處?”趙維挑眉,“壞處也不少呢!”


  “第一,就是太他娘的容易了。”


  二人聽了,不由一怔。


  隻見趙維撇著大嘴,“來到這兒也太容易了吧?遠沒有咱們想象的那般艱難。”


  “什麽意思?”


  趙維:“咱們來的容易,蒙元追來也不難啊!過了海就能撞到懷裏,萬一真的追殺而來呢?”


  卻不想,張世傑搖頭,“寧王這點無需擔憂。若在此落腳,蒙元追來也不怕。”


  張世傑有這個底氣,皆因西雅圖的地形,又是一處寶地,不輸崖山的寶地。


  內有海灣,外有一座大島呼應。如果想守,利於部陣。


  而且,就算元軍真的追來,也不會像在中原沿海。他們是勞師遠征,宋軍是以逸待勞,要是還守不住,那就奇怪了。


  趙維聽了張世傑的描述,不由一笑,心說,相公們果然還是傾向於不走了。


  但是,不行啊!


  在趙維看來,這個地方是絕對不能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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