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緩緩打出了一個?】
【要說能嫁給愛豆的女人上輩子一定拯救了銀河係,這女的一定不止拯救了銀河係,就憑這臉這衣品,得拯救了整個宇宙。】
【完美詮釋了——你醜我瞎的典故。】
【哥哥這是在扶貧嗎??】
【這世上總有人被綠,為什麽不能是你呢?我也想要哥哥這麽帥還這麽瞎的男朋友!】
【為什麽自己戴口罩不給女友戴一個?注孤生係列】
【太惡心了吧,都有女朋友了還進什麽娛樂圈?還艸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少爺人設?裝什麽盛世大白蓮?嘔——】
【這人一定要封殺,還沒出道就成天上熱搜,黑紅路線好走是嗎?】
果然,網上一時間惡評如潮。
顧朝歌一看這照片角度,就知道是那天打車的車主,應該是他戴著口罩太顯眼了。
但是因為不是用手機應用打的車,查詢不到車主的相關信息,無法聯係對方刪除微博。
顧朝歌退出微博後,立馬撥了林蘭的電話
電話響了三聲才有人接起來,然後傳來一陣玻璃碎裂和男人咒罵的聲音。
林蘭嘶吼一聲:“張鈞!你發什麽瘋!”
顧朝歌心頭一緊:“林蘭?你怎麽了?”
“林蘭?”
過了好一會兒,聽筒裏才傳來林蘭拚命平靜下來的聲音,猶帶一點哭腔:“朝哥,我沒事,我.……”
顧朝歌沒等她說完,非常認真說:“熱搜的事我剛知道,對不起,是我連累你了。”
林蘭披頭散發站在樓道裏,背後的屋裏傳來男人摔東西砸凳子含混著咒罵和粗話,耳邊攥著手機的手因為用力根根泛白,兩顆淚水在通紅的眼睛裏打了幾滾,還是沒忍住,砸在了地板上。
她嗚咽著說:“朝哥,你說什麽呢?是我害你被群嘲,都是我的錯,我長得不夠好看,給你丟臉招黑了。”
“林蘭,別聽他們的,聽我的,你很漂亮。”
顧朝歌的聲音一如既往的溫柔,好聽。
林蘭一把捂住嘴,眼淚一顆一顆往下砸,根本抑製不住。
顧朝歌有點著急:“林蘭?發生什麽事了你那邊?需要幫忙嗎?”
林蘭一驚,咬著嘴唇拚命抑製住顫抖的聲音,應聲:“沒有,朝哥,我們鄰居家發生口角了。”
顧朝歌沉默半晌,知道她不願意說,也沒多問了,隻囑咐了聲:“這事我會解決,你近期不要出門。”
林蘭不明所以:“你自己解決嗎?公司不給處理嗎?”
顧朝歌嘲諷的扯了扯嘴角,沒有把朱寬的話告訴她,隻說:“公司能幫你幹什麽?頂多幫你壓下去,可在大多數眼裏,壓熱搜等於做賊心虛。”
林蘭還要再問,顧朝歌隻讓她別擔心,好好在家過年,不要被這些惡意言論影響。
然後就掛了電話。
林蘭不知道他為什麽這麽說,隻好給朱寬這邊打電話,可朱寬根本不接。
聯想到那天朱寬對他們的下馬威,她忽然間明白了。
朱寬才是顧朝歌名義上的經紀人,如果她越過朱寬去找經紀部楊總監屬於越級,不是不能,而是朱寬原本就不喜歡朝哥,如果她這樣做,以後顧朝歌在朱寬手下的日子恐怕會更難過。
而她不得不顧及這點。
網絡上輿論瘋狂發酵,很快又有人發出在街上隨手一張自拍,博主給自己打了馬賽克,露出了身後的一對情侶,女生挽著男生笑得十分甜,男生長得不算好看,濃眉大眼寸頭,身上有一股街頭混混的氣息。
這張照片的出現讓整個故事的走向變得十分……狗血。
【臥槽?我的嘴是開了光嗎?哥哥真的被綠了?】
【樓上恭喜獲得烏鴉嘴認證。】
【這是什麽糾葛三角戀?我有點同情這兩男的了,這女的是個婊啊】
【世界十大悲劇從此多了一劇】
網友們腦補吃瓜吃到撐,而此時,金娛的總裁大人自顧不暇。
因為他正在進行一項十分神聖的事。
那就是——相親。
高級西餐廳內,安靜靜謐的森係餐廳裏,金發碧眼的外國人彈著舒緩的鋼琴曲。
這家西餐廳私密性極強,座位與座位之間都有綠色植被牆隔開,頂上是露天的,周圍全是玻璃,可以看到西京的繁華燈火,抬頭看見繁星密布的星空。
周圍的服務員時不時朝這桌投來不明顯的視線,不為別的,隻為這桌的客人顏值實在太高了。
女人卷發紅唇,一身黑色魚尾裙勾勒出姣好的身材,上有星星點點的亮片,就像浩瀚星辰,搭配一條短短的絨毛披肩,銀色的手包優雅大方。
不少人認出來,這是近兩年出現在春晚的高人氣女主持人,楊柳。
而她對麵的男人,一身深藍色高定西裝,他是真的很適合穿西裝,肩寬腰細腿長。
兩人相對而坐,桌上插了一支鮮嫩欲滴的玫瑰調節氣氛,但是這桌的兩位客人依舊很尷尬,各自無聲吃著牛排。
沈致遠猶豫半天,還是抬頭看向對麵的女人開口:“我沒想到是你,不過我依舊是那個意思,我目前沒有結婚的打算,而且就算是結婚我也不可能會通過相親的方式。”
楊柳嚼著嘴裏的牛排,眼睛裏像是有星河,聞言有些想笑,反問:“所以呢?”
沈致遠像是被問住了,懵了一秒:“所以希望我們都可以友好拒絕家裏。”
楊柳沉默片刻,慢條斯理放下手裏的刀叉,然後優雅的擦了擦唇角的汁水,笑吟吟道:“為什麽呢?”
沈致遠一愣:“難道你看上我了?”
楊柳站起身,緩緩彎下腰伸出手在對方震驚的視線中拽住了沈致遠的領帶,吐氣如蘭:“我不僅看上你了,這輩子我還就除了你誰也不嫁了。”
旁邊幾個男服務員從一開始就若有若無關注著這桌的動靜,眼下瞧見這動靜,那婀娜的S型差點沒讓幾個血氣方剛的少年飆出鼻血。
楊柳說完就放開了他的領帶,站直了身體朝目瞪口呆的沈致遠挑了挑眉:“你要是忘記了我,我不介意用一輩子的時間讓你想起來我是誰,哦對謝謝款待,我還有事,先走了。”
然後在沈致遠近乎於驚恐的視線中踩著高跟鞋離開了。
什麽……叫做忘記了?
難道他們以前認識?可為什麽自己一點印象也沒有?
作者有話要說:作者本人不追星,不混飯圈,連電視劇電影都很少看,雖然寫的時候查了很多相關資料,也看了很多相關類型的作品,但還是一知半解,寫這本書也是為了練筆,如果有什麽特別大的bug大家可以評論區提出,我會看,小bug忽略,私設我保留解釋權
謝謝榛榛的雷~
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