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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你把我零口供定罪吧

  任俠撇了撇嘴:“你們有什麽證據?”


  “人證物證都有。”曹紫嫣此時看著任俠的眼神,就像貓看著老鼠:“所以我才勸你老實交代。”


  任俠一個勁搖頭:“沒什麽可交代的。”


  曹紫嫣用力拍了一下桌子,發出沉重一聲砰:“你是不是以為我治不了你?”


  “你要打我嗎?”任俠指了指上方的監控攝像頭:“我知道你打人挺厲害,不過別被人看見!”


  曹紫嫣狂毆唐政軍,除了幾個目擊者之外,沒有留下什麽證據,然而眼下卻不一樣。整個做筆錄過程都在監控之下進行,任俠和曹紫嫣的所有交談和行為都會被記錄,這讓曹紫嫣不得不按住火氣:“如果你不拿出個態度,爭取一下主動的話,我保證你會後悔。”


  “你把我零口供定罪吧。”任俠淡然說了一句:“我是什麽都不想說了,看我最後能不能後悔。”


  “你……”曹紫嫣正要說什麽,外麵進來一個警察,衝著曹紫嫣使了一個眼色。


  曹紫嫣指了指任俠:“你給我等著。”然後,曹紫嫣跟這個警察來到了外麵,問了一句:“什麽事兒?”


  這個警察告訴曹紫嫣:“支隊長讓你馬上過去。”


  也就是曹紫嫣審訊任俠的同時,支隊長派人把碰瓷兒黨一夥兒從拘留所提了出來,曹紫嫣在攝像頭下麵不敢放肆,因為監控終端一直開著。


  正常來說,這個案子交給下麵的警察就可以,不需要支隊長親自負責。


  為什麽支隊長這麽重視,因為剛剛接到了幾個電話,全都來自非常重要的人物,所以支隊長不得不親自負責。


  支隊長先是讓碰瓷兒黨指認,監控裏的人是誰,為首那個壯漢立即嚷道:“是他,就是他,把我們全給削了,他手裏還有槍,警察同誌,你們快抓他呀!”


  支隊長冷冷的問:“你確定?”


  “確定。”壯漢一個勁點頭:“我對他這張臉記得太熟悉了!”


  雖然說碰瓷兒黨認出了任俠,盡管人證已經有了,但要給任俠定罪,還需要有物證。


  接下來,支隊長讓人把任俠的車,停在一排車當中,又讓碰瓷兒黨指認哪輛屬於任俠,結果碰瓷兒黨沒能指認出來。


  這也就是說,任俠眼下開的車,根本不是碰瓷兒黨先前遇到的。


  人證有了,卻沒有物證,支隊長就讓人把曹紫嫣找過來,直接說道:“碰瓷兒黨指認任俠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沒有認出來任俠的車輛。”


  曹紫嫣非常興奮:“有人證了就趕緊申請正式拘留吧!”


  “你為什麽沒聽到我後半句話?”支隊長搖了搖頭:“目前隻是有了人證,但是沒有物證,我們憑什麽拘留人家?”


  “碰瓷兒黨沒指認出車輛很正常,也許任俠這幾天剛好換車了呢?”


  “任俠確實可能換車了,但涉事那輛車在哪?”支隊長歎了一口氣:“隻有找到涉事那輛車,並且證明那輛車確實跟任俠有關,這才能給任俠定罪。你做警察也很久了,這點辦案程序還不懂嗎,我們眼下根本沒足夠證據。”


  “我覺得有人證就足夠了。”


  “遠遠不夠。”支隊長又是搖了搖頭:“碰瓷兒黨也許是胡亂指認,存在這樣一種可能性,其實任俠跟案件沒任何關係,碰瓷兒黨故意冤枉任俠。所以,隻有人證還是不夠的,需要找到足夠的物證,我已經讓人查過了,任俠開的這輛車實際所有人是盛世珠寶行董事長方醉筠,你讓方醉筠過來一趟協助調查。”


  “好吧。”曹紫嫣很無奈,隻有照辦,通過警務係統內網,找到方醉筠的聯係方式,直接把電話打了過去:“你好,我們這裏是廣廈治安支隊,有一件事情要跟你核實一下。”


  方醉筠聽到曹紫嫣自報家門,就知道是什麽事了:“請說。”


  曹紫嫣說了一下任俠那輛車的特征和車牌號:“這是你的車嗎?”


  “對。”方醉筠點了點頭:“我借給一個朋友開了。”


  “你這個朋友叫什麽?”


  “任俠。”


  “任俠牽扯到一起很嚴重的惡性犯罪,我們需要進行詳細調查……”頓了一下,曹紫嫣提出:“希望你現在過來一趟協助我們調查。”


  方醉筠料到治安支隊會找到自己,早就做好準備了:“我知道你們單位在哪,剛好我在附近,現在就過去。”


  “好。”曹紫嫣表示滿意:“你來了之後就說找曹紫嫣曹警官就行。”


  十分鍾之後,方醉筠就到了,讓門衛通傳了一下。


  曹紫嫣馬上出來,親自把方醉筠接到自己的辦公室。


  任俠和沈詩月作為案件當事人,做筆錄是在專用的詢問室。


  唐政軍等人因涉嫌犯罪,則是被關在訊問室。


  訊問室和詢問室,不要看一字之差,這裏麵差別可大了,警方對任何人都可以在詢問室進行詢問,哪怕隻是無辜的圍觀群眾。但隻要誰被帶進訊問室,那就是有犯罪嫌疑了。


  不過,有些警務部門因為辦公麵積不大,所以並沒有作出區分,就那麽一間屋子,可以做任何用場。


  至於方醉筠,則是另外一種情況,訊問室和詢問室都不太適合,曹紫嫣才帶來了自己的辦公室。


  曹紫嫣再次重複了那輛車的特征和車牌:“你確定這輛車是我的?”


  “當然確定。”方醉筠輕輕一笑:“你們可以調查一下嗎,這輛車登記在我名下。”


  “你什麽時候把這輛車借給任俠的?”


  “挺長時間了。”方醉筠裝作想了一想,然後回答:“但具體多久,我還真想不起來,反正這輛車一直都是任俠在用。”


  “你為什麽要借給任俠?”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趣。”方醉筠搖了搖頭,又道:“我跟任俠是好朋友,任俠自己又沒有車,我正好有這麽一輛閑著,就借給任俠用唄。我經營盛世珠寶行,任俠供職於振宇地產,我們雙方企業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行業,沒有任何經濟上的往來。如果我們雙方是關聯企業,你有理由懷疑是不是涉及變相行賄,然而實際上沒有,這個你們警方可以調查的,我把車子借給朋友不犯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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