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20歲生日
蘭澤早就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人生價值就是多多生兒育女、多多留下子孫後代。
他出生時,他家老爺子已經六十歲了。老爺子已經是老人了。
蘭澤作為重大“有價值突變”的攜帶者,除了有老爺子這份原版,他自己還沒有留下任何備份。
他已經接近了育齡,在有足夠數量的子女出生並且長大成人之前,一切危險與機會並存的職業都對他關閉。
這一點,他能夠理解。
隻是,他還尚未明白,這份“人生價值”的嚴重和緊迫程度。
直到奇怪的二十歲。
那天碰巧是個周末。他的種樹工作,早在前幾周就已經完成,所以周末恢複了自由。
從一大早就不對勁。
校園很大。校內的班車是走固定環形路線的。
他等來了班車,卻怎麽也刷不開車門。
後麵來的同學,刷開了車門。他跟了上去。無人駕駛的班車敞開著門,不停地發出“嘀嘀嘀嘀嘀~”
他試著從門口退出去。
剛回到地麵,門“嚓-”地關閉。
車,走了。
那天,他走去了體育總館。直線距離三公裏,走路半小時也到了。
模擬器是他提前預約過的。順利上機之後,他驚訝的發現,HT聯合體的模擬器上,大部分項目都不能進入了。
和同學換了機器,再次進入係統,依然如此。HT聯合體的模擬器上,大部分項目他不能進入,少部分可以進入的項目,隻是基礎訓練和無聊的新手練習。
他調用診斷包找了半天原因,最後找到了一句隱藏的提示語:
此項目過於逼真,係統認為造成的心理壓力對人體存在重大風險。
同一句提示語,每個項目裏都有。
神州空軍的模擬器他也試了一下。倒是可以正常進入項目。但是所有項目,都自動降低了仿真強度。
這樣一來,毫無強度的專業級模擬器,就真的淪為了玩具。
回去的路上,蘭澤依然上不去校內的班車。
他隻好繞道附近哲學係的科技史博物館。打印了一架古董風格自行車,騎車回去。科技史館平時的一大賣點,就是現場打印各種老玩具,學哥學姐們靠這個逗學弟學妹們玩。
騎在半路上,手腕上有呼叫,蘭澤停在路邊,接通了。
是媽媽:“小澤,今天想不想慶祝一下生日啊?”
說實在的,並不想。
“媽——”蘭澤有氣無力地喊了一聲。
“哎~”媽媽好像特別高興。“乖孩子,等你來。哥哥在你宿舍等你呢。”
“不,媽……”蘭澤想說,你聽錯了,我並不想,但不知為啥沒有出口,“算了,我這就回宿舍。”
這一天過得十分鬧騰。
哥哥的黑色座駕,在宿舍區就迎麵而來。把他帶上了。把自行車也扔進了車裏——大概是當成他的玩具了吧?
蘭澤媽媽找的聚會地點,是在一片山坡上。在一個大涼亭裏吃自助餐。
媽媽和老爺子都在。人不少。除了家裏人,蘭澤隻能判斷出某個姑娘貌似哥哥的女朋友。因為他倆老往一塊湊。
在場的那些人裏,年輕人占一多半,可是蘭澤大部分都不認識。他媽白老師,全程不停地和年輕人說話,一個接一個,沒完沒了。
另外一些年紀大的,全是老爺子的老同事。老爺子挨個給他介紹了一圈。長得像老頭子的,他都要喊叔;少數幾個長得像叔叔伯伯的,他都得喊哥。
老頭子們看上去比年輕人還鬧騰,排隊和蘭老爺子掰腕子。
所以,蘭澤眼前就出現了一文一武倆隊伍。
文隊以白老師為首,沒完沒了地說話。武隊以老爺子為核心,花樣可就多了。
他家老爺子那年八十歲剛過。掰腕子的掰腕子,剩下那些老頭子,在山坡上撒歡、生火、起哄、摔跟頭,年輕人都摁不住這些老妖怪。
天黑了,聚會才散。
哥哥把蘭澤原路送回大學宿舍。
上車前,蘭澤多嘴了一句:“你不送女朋友送我?”
“沒事,”哥哥誌得意滿。“她自己會回去。再說,有媽安排呢。”
“你談朋友關媽什麽事?”
“嘿嘿嘿……那不是給她找兒媳婦嘛?”
聽到回答,他就知道瞎操心了——十有八九沒戲。
果不其然,後來他和張荷大學姐都結婚了,他哥三十多歲還單著。大十歲有個屁用。
哥哥把他放到宿舍樓下。又細心地把自行車也拎出來,還給他。
等到蘭澤躺到宿舍的床上,白天亂七八糟的不痛快,沉澱了下來。他終於有時間來查看一下和突變攜帶者有關的規章製度。
他鎖了房間門。沒脫衣服就上了床。臉對著天花板,開啟了手環的投影功能。
這個二十歲生日,過得十分爛糟。
本來這應該是平凡無奇的一天。和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天一樣。就像以前那樣,每一年每一歲的分界線,都悄無聲息地溜走,讓他自己都注意不到年齡的增長。
但這一整天的不痛快,都在提醒他:年滿20歲,正式成為對自己、對社會負責任的成年人,好像有點什麽不同尋常的地方。
身為受到標準化學校教育的少年,蘭澤從來不排斥責任。
然而,負什麽樣的責任,他希望能挑一挑;怎麽負那些責任,他也希望能好好斟酌一下。
大學,也還是學校。離正式獨立,其實還有段距離。但現在看來,某種不可名狀的責任,已經一聲不吭地兜頭而來了?
蘭澤躺著,胡亂查詢和突變攜帶者有關的規章製度。心裏煩,查詢也亂七八糟。
他查到的,和突變攜帶者有關的規章,主要有三個方麵:法律、行政命令、本校規定。
法律很簡單。
法律條文中,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提到過“突變攜帶者”。司法解釋中,提到的也不多。
基本可以總結為一句話:突變攜帶者的人權,和其他人一樣。
選舉權、被選舉權、生育權、工作權……,犯罪了也一樣判刑。寥寥無幾的判例,提示了人與人之間,還是存在一丁點細微的不同:該判死刑的某個罪大惡極的突變攜帶者,被判處了終身監禁。像養豬一樣養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