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2章 白癡
李夢琪絲毫沒有作為吳中山屬下的覺悟,幫方浩解決了那些士兵的對峙之後,直接轉身就走。
宋文傑頓時堆滿笑臉:“夢琪,你等等我啊。”
說著,宋文傑眼角瞄著方浩,意思是說,你看我和李夢琪認識,你該不至於為難我吧。
此刻,宋文傑一改剛才的囂張形態,堆滿了一張笑臉,扮足了灰孫子的樣子,小跑著跟在李夢琪的後麵。
不過李夢琪根本的沒有搭理他,自顧自的往前走著。
忽然,方浩喊了一聲:“宋文傑,你不是想問問我和你宋家那點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嗎?”
宋文傑假裝沒聽見一樣,就要跟著李夢琪走。
但是卻就在這一瞬間,走了老遠的宋文傑忽然眼角餘光發現一個人影,微微一回頭,臉色頓時大變,這一會兒時間,他已經走了幾十米遠,而上一刻,方浩還在幾十米外。
頓時,宋文傑強自鎮定道:“方浩,你和我兄弟宋文禮那點事情,我是不過問的。”
“那我和你們宋家的事情你也不過問了?”方浩淡然笑著。
“額,我隻是宋家的小輩,這些事情長輩們處理就好了,我還有事情,先走了啊。”宋文傑也算是皇城圈子裏的大紈絝,但是剛才想起方浩那強勢的樣子,自己那麽厲害的保鏢,一招就被打飛了。
宋文傑先前還想依仗的吳中山,也被拍了一頓,現在在這裏,有權利沒權利,要人手沒人手,再和方浩硬磕下去,後果肯定是自己吃虧!
方浩卻一隻手將宋文傑給擰住,宋文傑剩下的一個還是生力軍的保鏢見自己的珠主子被製住,雖然明知道不是方浩的對手,可是不出手臉麵又過不去,一時間將這個內勁中期的保鏢給為難住了。
不過,忽然保鏢眼珠子一轉,大吼一聲:“放開宋公子,不然別怪我的下狠手了!”
方浩看了這個保鏢一眼,似笑非笑的道:“那我到是想見識見識你的狠手。”
“方浩,大家都是武者,我給你個麵子,你隻要放了宋公子,我就當沒發生過。”保鏢威風凜凜的站在遠處,對著方浩頤指氣使。
這時候,原本被方浩製住,差點都快嚇尿了,聽了自己的保鏢居然這麽霸氣,一時間不禁有了幾分底氣,看了旁邊的方浩這小子年紀輕輕,心裏猛然覺得,剛才他另外一個保鏢恐怕是因為方浩偷襲,觸不及防之下才會吃虧。
一有這個念頭,宋文傑心裏便認定了這個念頭,看看自己的花大價錢請的保鏢,兩個都差不多四十歲了,可是武術世家高手中的高手,而方浩這小子,就算厲害,畢竟太年輕了啊!
一念及此,宋文傑要背都挺直了幾分,看向方浩的眼神,也少了不少的驚懼,鎮定道:“方浩,我宋家在華夏的地位你應該知道的,要不是看在你和夢琪關係不錯,給你幾分麵子,否則偌大的華夏還有你的立足之地嗎?。”
原本想要離開的李夢琪,見到方浩拉住了宋文傑,於是停下來,負手而立,冷眼旁觀。
此刻,聽見宋文傑的話,李夢琪忽然開口道:“宋文傑,你完全不用顧忌我麵子,隨便。”
方浩聽了,翻了個白眼:“小七,好歹我們也是戰友啊,你怎麽能夠這麽說了,你這麽說了,宋大公子一句話,豈不是我都不用在華夏呆了?”
聽了這句話的宋文傑,底氣更大,頤指氣使道:“方浩,本公子也不是那麽小氣的人,你擺一桌酒,賠禮道歉一下,我宋家大人大量,也不會太為難你的。”
“哦,那宋公子能夠代表宋家說話,難道宋公子是宋家下一任家主?”方浩露出驚訝的表情。
宋文傑矜持的笑了笑,不過卻毫不掩飾臉上的傲氣:“家族中卻又這個意思。”
“那宋公子,我如果真擺酒的話,就真的一筆勾銷了?”方浩嗬嗬笑了起來。
但是熟知方浩為人的李夢琪和陳閻王,頓時看向宋文傑的目光,都多了幾分同情。
但是宋文傑可並不覺得異常,因為身為宋佳年輕一輩的翹楚,更是被提名宋家家族下一任的候選人,自然是見慣了知道他身份之後低聲下氣阿諛奉承的人,所以覺得方浩的表現十分的正常。
“不過你還是要表現好一點才行!”宋文傑看了一眼抓住自己胳膊的手。
方浩鬆開了宋文姬的手,看了一眼那邊的中年保鏢,笑著對宋文傑道:“宋公子,你這兩個保鏢花了不少價錢請來的吧?”
宋文傑頓時露出傲然的神色:“那是自然,這樣的高手,身價自然高。”
“不過我想說一句實話,就是不知道宋公子會不會生氣。”方浩滿臉的笑容,
落在宋文傑的眼裏,頓時就讀成了討好的笑容,隨即豪氣道:“有話就說,本公子那是宰相肚裏能撐船,大氣!”
“那我就說了啊。”方浩嗬嗬笑著開口:“按照宋公子這麽狂妄囂張又白癡的樣子,這兩個保鏢雖然還行,但是恐怕很難保住你的賤命,就你這樣的水準,居然還會成為家主,老子真的為你們宋家家主的智商捉急。”
原本帶著幾分矜持而傲嬌的笑容,此刻,宋文傑的臉色頓時僵硬了!
一直以來,他就是宋家被譽為不成器的大紈絝子弟,但是宋文禮出事之後,宋文傑就神奇的成了家主繼承人,一時間,就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而那些家族中看不起他的人,一個個都被他給收拾了,自此有人恨他,但是就是沒有人敢看不起他!
因為他最討厭,最憤恨別人看不起他!
頓時,宋文傑的怒火,瞬間被點燃,勃然大怒道:“王秋,給我廢了他!”
那個被叫做王秋的中年保鏢,聽到這一句話的瞬間,臉色就變的難看起來,隨即猛然倒在了地上,大呼大叫起來:“公子,我舊病複發無力再戰了……啊,額……”
方浩看了那家夥一眼,心裏嘀咕,這家夥也不失為一個聰明人!
暴怒中的宋文傑臉色大變,一把掏出自己手中的槍,作為華夏四大家族之一宋家的侯任家主,身上自然可以帶槍,隻不過別人根本不屑如此,比如曾經的宋文禮,從來不會在身上帶任何的武器,因為他覺得這樣掉身份。
不過宋文傑卻不同,因為被人瞧不起慣了,所以一朝得勢,吃住要最好的,配車也要最好的,保鏢要真正的武術高手,玩的女人也必須是一線的明星,坐的車,也要全皇城中,最有麵子的。
帶槍這種彰顯男人霸氣的事情,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他甚至想帶狙擊槍,還想開坦克,不過因為實在是太驚世駭俗了,被長輩告誡才沒幹。
之所以這麽做,是不想再讓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