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我家學生太鬼畜!(61)
容傾親昵的揉了揉他的腦袋,聲音溫和了幾分:“我給你講題。”
蘇謹沒有說話,隻是默默地給容傾讓了座位。
“草稿紙,還有筆給我。”
蘇謹連忙遞了過去。
容傾一本正經的講著題。
蘇謹托著腮,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她。
容傾講了什麽內容?
不知道!
蘇謹隻覺得老師的聲音真好聽。
講完課,容傾丟下一張考卷,直接回了房間。
容傾剛走,蘇謹連忙將容傾用過的東西收了起來,鎖進櫃子裏。
他從抽屜裏拿出手機,將錄音保存。
洗漱完畢,蘇謹戴著耳機,聽著老師的聲音,逐漸進入夢鄉。
第二天補課照舊。
“老師,紙筆給你!”
嶄新的筆記本,還有嶄新的筆。
雖然覺得有些怪異,但容傾並沒有說什麽,而是繼續給他補課。
經過半個月的補習,蘇謹的成績總算是有了幾分“長進”。
而且,蘇謹很聰明,一點就透。
剛開始還需要給他詳細講解,到了後麵就變成了看著他做題。
其實,蘇謹是怕容傾白天要給學生上課,晚上還要給他講題,嗓子會承受不住。
反正他有錄音的。
而在半個月之中,案子也有了進展。
蘇父蘇母被扣押之後,蘇爺爺去看過蘇父。
誰也不知道兩人說了什麽。
但是第二天蘇父便改了口供,將所有的罪責都推到了蘇母的身上。
蘇母自己也供認不諱,而且認罪態度良好。
劉經理因為身上沾染了不少的人命,被判處了死刑。
蘇父被無罪釋放,簡單的罰了點款。
蘇母則是因為買賣人口罪,還有家暴罪,兩罪並罰,但是由於認罪態度良好,隻是判處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但是蘇父卻提供了蘇母的病例。
《XX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官方強製醫療。
所以兩人隻是在監獄裏待了半個多月,便被無罪釋放,夫妻雙雙把家還。
但是,容傾能同意嗎?
她這人向來護短。
蘇謹是她的崽,除了她,誰都不能欺負。
想逍遙法外?
窗戶都沒有!
不是說有精神疾病嗎?
那就送精神病院啊。
沒錢我給出。
容傾上訴請求將蘇母送進精神病院。
法官同意。
因為蘇母是那種擁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未免再次傷及無辜,所以很快便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愛妻如命的蘇父又怎麽願意。
他想去重新自首,把心愛的女人救出來。
但是蘇爺爺不願意。
蘇爺爺是一個很保守的老人,如果不是兒子非她不可,他才不會接受這種失了貞潔的兒媳婦。
現在那個女人終於進了精神病院,蘇爺爺恨不得拍手叫好。
隻要沒有那個造孽的女人,他們一家三口肯定能好好的過日子。
一個想去自首,一個不讓去。
父子兩人發生爭執,你推我搡之間,蘇爺爺直接被蘇父給推下了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