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平林漠漠織如煙
孫知之借著來陝西做欽差的機會,陪同著自己不著調的侄兒孫毅來到河中迎娶虞美盼回京。
當他們一行到了蒲州,正準備向完勝宣旨時,才得知完勝已去了成都。
孫知之便把侄子等一行迎親的人,安排在“知己坊客寓”暫住,並告誡孫毅說:“侄兒,今兒是八月二十日,時間寬餘得很。你要老老實實地待在客棧裏,不要出去惹是生非。二十六日一早,你便去普救寺迎娶美盼回京。”
孫毅問:“二叔,您不和我們一起回去?”
“我是去長安押解犯人,怎好和你們婚嫁的隊伍混在一起?你就不要管我了,你們自行回京便好!”
安排好孫毅的一切,孫知之便啟程去了長安。
孫知之和孫毅剛走出虞寓之門,虞夫人便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她端坐在椅子之上,心情卻漸漸地複雜起來:
終於盼來了侄子的婚車,她那顆懸著的心總算有了著落,可為何自己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呢?尤其當聽到二哥說,完盛已經升任陝西省府的員外郎時,她那顆嫌貧愛富的心,不知有多麽地失落!
她吩咐身邊的丫鬟春蘭說:“你去讓小姐準備一下,六天後出嫁。”
春蘭領命而去。
一《菩薩蠻.平林漠漠煙如織》李白.曲
平林漠漠煙如織,
寒山一帶傷心碧。
暝色入高樓,有人樓上愁。
玉階空佇立,宿鳥歸飛急。
何處是歸程?長亭連短亭。
當虞美盼聽說,自己依舊要被嫁給表哥時,便嚎啕大哭、竭力地抵抗,但這一切,對於強勢的母親來說,都無濟於事。
她隻有躺在床上,以絕食來做最後的掙紮。虞夫人找了一批批人來勸說,但都沒有說服自己倔強的女兒。五天時間裏,虞美盼是顆粒未進,幾乎奄奄一息了。
這天傍晚,她的貼身丫鬟夏蓮興衝衝地跑上了妝樓。她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小姐,二舅爺又回來了。”
自從如煙去了陝西,並讓小和尚悟塵捎口信說“如煙已不回來了”後,夏蓮便異常地興奮。她一改以前縮手縮腳的風格,走起路來都格外地帶勁兒;當她聽說,她會作為陪嫁丫頭與小姐一同進京時,簡直把她要樂瘋了。
虞美盼聽著“二舅又回來了”之事,是一點兒反應也沒有,她依舊把臉朝裏躺著。
夏蓮繼續說道:“二舅爺說,汪大人告訴他,大少爺就要回蒲州了……二舅爺就是回來等著大少爺,為他宣旨呢……”
虞美盼一聽,有氣無力地爬了起來,問:“我師哥真要回來了?”
“是啊!”
“什麽時間回來?”
“就這一兩天。”
虞美盼要下床,夏蓮趕緊過去攙扶她。
美盼道:“你…扶我…去…去窗…那邊……”
夏蓮扶著美盼去了窗前,並為她打開了窗欞。看到小姐能下床了,夏蓮異常地高興,她隨即說道:“小姐,你站好了,我去為你搬把椅子,你坐著看。我下樓為你備飯去!”
美盼點了點頭。
夏蓮為美盼搬來椅子,坐穩了以後,便下樓去了。
美盼站起身來,雙手扶住窗台,極力地向遠處眺望。
樹林顯出昏黑的顏色,融入傍晚的一片蒼茫之中;林中升起的暮煙,神秘地縹緲著,又像是被織成的妖嬈的絲帶一般。
暮色從遠方慢慢壓迫下來,漸漸地侵蝕著她這座孤零零的高樓。
虞美盼徒勞地、久久地凝眸站立——一隻歸鳥思家心切,急急地飛馳而過。我的郎啊,為何總不見你的蹤影?
在這蒼茫的夜色裏,哪裏才是我的歸途?五裏短亭,十裏長亭,你又到了哪一亭……
這時,夏蓮提著飯菜走上了高樓,後邊還跟著個十多歲的小女孩。
美盼瞅了瞅這穿著華麗而麵帶懼色的小姑娘。
夏蓮趕緊說道:“這是罪臣張榜的女兒……叫…叫…你叫什麽來著?”
小姑娘怯怯地說:“我叫張初塵。”
美盼有些不高興了,是啊,她本就一臉的不高興,此時,便迸發出來:“你怎能什麽人都往我樓上領?這是罪惡之人可以來的地方嗎?”
“可這是老夫人讓帶過來的,說她一個女孩子,沒地方住,讓她先住柳如煙的房間,等小姐出嫁時,一起跟著去京城。”
美盼一聽更怒了:“什麽?還要跟著我一起,去……那,我這是出嫁呢?還是跟她一起赴刑場?”
夏蓮急忙解釋:“二舅爺說,這張畜生……”
張初塵糾正道:“俺叫,張-初-塵。”
美盼說道:“你看你爹,給你起這名字,能有好嘛!”
看到美盼的臉色稍微好了一些,夏蓮趕緊說:“她,剛剛‘鬆’了‘纏足’[1]的繃帶,走起路來疼得很,要是讓她就這樣跟著去京城的話,恐怕是走不到的。二舅爺是騎馬過來的,所以,隻好安排新姑爺的婚車,把她捎去京城。”
“哼,新姑爺,如果你的新姑爺讓她坐這婚車!那,那我就不坐婚車,反正我也不想去京城……”
夏蓮趕緊領著張初塵下了樓。
走近中堂,大老遠就聽到有人在大喊大叫地理論。進屋一看,卻是大少爺完盛回來了。隻聽他道:“這皇詔怎就不能在普救寺裏宣讀?”
孫知之說:“宣讀詔書是及其嚴肅的事情,應該去河中衙門,召集齊了河中府的官員,設案敬香方能宣詔。怎能隨隨便便,找個地方就宣讀呢?”
完盛道:“我是去陝西任職,這與腹裏管轄的河中衙門有何關係?再說了,寺廟怎是隨便的地方,不正是敬神進香之所在?難道欽差不知元世祖對佛教是多麽地尊崇……”
其實,明天去河中衙門宣讀聖旨,全是虞夫人的主意——完盛趕回了普救寺,得知美盼明天就要出嫁,本就大鬧了一場。老夫人怕完盛明天再接著鬧,便給自家二哥孫知之出了這麽個餿主意,想把完盛支棱出去,並想辦法拖住他,以便女兒明天能夠順利出嫁……可是完盛根本就不上當。
孫知之看到完盛說得句句在理,便道:“今天,也太晚了,明天宣讀詔書如何?”
完盛說:“宣讀聖旨[2],也就片刻的時間,何必要等到明日,現在就宣讀吧!”他讓總管設案備香。
孫知之無奈地問:“為何非得今日?”
完盛說:“明天,我沒時間。”
孫知之一聽,大驚,“明天,你要如何?”
“我又能如何,明天妹妹出嫁,我總得送送她吧!”
虞夫人趕緊道:“篤兒剛剛回來,應該好好休息一番。接旨後,應立馬去陝西上任才是。像你妹妹出嫁這等‘嫁女如潑水’的小事,就不勞你這做哥哥的辛苦了。”
完盛說:“這怎能是小事呢?漢人的風俗,妹妹出嫁,不都是自己哥哥‘送親’嗎?我作為美盼的哥哥,豈能失了禮數?”
完盛又說在了“點上”,虞夫人也無話可說了,便推諉道:“這‘送親’之事,為娘做不了主,這得問一下你妹妹……”她轉身叫來夏蓮,說道,“大少爺說,明天要送小姐出嫁,你去問問小姐,她是否願意?”
夏蓮領命去了妝樓。
此時,虞總管已備好了香案。完盛敬香拜禮,插進了香爐,他和眾人退至門下,跪好聽旨。
孫知之宣讀了聖旨。
儀式結束後,虞夫人作為本家主人,便設宴款待了欽差一行。孫毅也跟著這群一起來的官員,喝起了“謝恩酒”。
夏蓮進屋稟報道虞夫人:“老夫人,奴婢把大少爺要為小姐送親之事,對小姐說了。”
虞夫人心裏有數:隻要是讓小姐自己答複的“營生”,都是她這個做娘的不同意的事情,隻是讓女兒做一下擋箭牌。其實,她心裏早就有了答案。但她還是守著眾人問道,“小姐怎麽說?”
夏蓮說:“小姐什麽也沒說。”
虞夫人又問:“那,小姐也沒點頭或是搖頭之類的?”
夏蓮搖了搖頭說:“都沒有。”
虞夫人轉身對完盛道:“我說麽,小姐是不會願意的!”
完盛卻說:“妹妹沒有說話,就是默許……”
這時,從妝樓那邊傳來了箜篌的幾聲空靈的泛音。大家都微微一怔,繼而又靜靜地傾聽。
完盛慢慢地掏出了一隻陶笛[3],說道:“我也與舍妹合上一曲,為這賀宴助興。”
二《秋意濃》姚若龍.詞 玉置浩二.曲 劉明湘.歌
曲調盡處,虞美盼那淒楚的歌聲便傳了過來:
[歌曲]“秋意濃,離人心上秋意濃,歎一聲,黯然沉默。不能說,惹淚的話都不能說,握住你的手,放在心頭,我要你記得,無言的承諾。
啊~不怕相思苦,隻怕你傷痛,怨隻怨人在風中,聚散都不由我。啊~不怕我孤獨,隻怕你寂寞,無處說離愁。”
完盛倒了一杯酒,對春蘭說:“這是我的升官酒,你去送與我家妹妹,讓她也替為兄高興一番……”
春蘭小心翼翼地捧著這杯酒走了。
不一會兒,又傳來虞美盼那更為揪心的歌聲:
[歌曲]“舞秋風,漫天回憶舞秋風,一杯酒,情緒萬種。離別多,葉落的季節離別多。緊緊擁著你,永遠記得,你曾經為我,這樣的哭過。
啊~不怕相思苦,隻怕你傷痛,怨隻怨人在風中,聚散都不由我。啊~不怕我孤獨,隻怕你寂寞,無處說離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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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纏足
古代認為:女人的腳,越小巧越好看。
那時的女孩子,一般在五六歲左右的時候,便開始纏足;一般要到十歲左右才能解開,因為這時候的腳已經停止了發育。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那麽,女人纏足究竟始於何時呢?
有人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1)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女子纏足的憑證。
(2)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3)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娘。她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4)宋代已有纏足的記載。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
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隻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
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5)元朝的蒙古人不纏足,也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
(6)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占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7)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隻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
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2]在電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皇帝下旨,用皇緞寫成,然後由太監宣讀,全家跪著接旨。
那麽,現實生活中真的是這樣嗎?
不是的。
聖旨是翰林院裏麵有一種官職叫做 “翰林承旨”,專門負責根據皇上的指示起草聖旨,然後奏請皇上同意,再回去謄寫正式文本,由 “符寶郎” 加蓋玉璽,草稿必須留底子。至於派誰去宣讀,就視聖旨的重要程度,選派 “欽差” 前往宣讀。欽差又叫做 “天使” 。
太監常常跟隨皇上左右,一般的旨意就叫太監去宣讀。
在唐朝中期之前,大臣隻需要坐著接聖旨就可以了。而從唐朝末年開始,一直到宋、元兩朝朝,除誥命、敕命、宣告(統稱詔書)這三類聖旨以外,其他都是站著接聖旨即可。隻有到了明代以後,才是皇帝下的所有命令,都得統統跪著接旨。
聽完宣旨謝恩後,還要把聖旨供在自家祖廟裏,最後打點好欽差,送點禮物銀兩,讓他回去複旨。
那麽,皇帝的這些命令後麵,是不是一定要說“欽此”呢?
按照字麵的解釋,欽表示恭敬的意思,代表這頒布召命的這個人身份尊貴,雖然他人沒來,但是有這份命令就相當於是親自來了,而欽此用在召命的末尾,表示詔書的命令行文結束。
在元代以前,皇帝聖旨或者批複的召命雖然也有行文規範,但是並不用欽此,這種習慣其實是元代以後才形成的,在元史以及保留的元代典籍中,有關皇帝聖旨的原文中,末尾還經常見到欽此,而明朝建立以後,大體上也形成了習慣,所以一直延續到了清代。但是在元代以前,皇帝的聖旨或者批複末尾並沒有欽此,如漢代聖旨的行文習慣是在末尾加上“製曰:可”。
[3]陶笛
陶笛是世界性樂器,世界各地都或長或短有過陶器時代,也都曾各自有過、或相互借鑒改革研發過陶製笛子的記載。
中國陶笛,可追溯至陝西半坡遺址出土的陶哨,距今有6000多年曆史,是中國陶笛的鼻祖。
陶笛是大自然最原始的聲音,它音色優美——小的陶笛的聲音清脆嘹亮,大的陶笛的聲音低沉婉轉。
它來自泥土,攜著泥土的芳香,奏出的卻是大地的吟唱、天籟的絕響。
它遠離塵囂,至純至美,它像一線清泉,在人的心靈中悠悠回蕩。
它猶如空穀中的那簇幽蘭,在某個角落裏柔美地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