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綠楊煙外曉寒輕
【一】《玉樓春.春景-上闕》宋祁.詞
東城漸覺風光好,
縠皺波紋迎客棹。
綠楊煙外曉寒輕,
紅杏枝頭春意鬧。
友乾和清婉兩個人出了青山胡同,來到了鼓樓大街[今地安門外大街],順著積水潭的西岸[前海]往北走。
清婉的心情是越來越好,腳下的步子頃刻間輕巧了許多,她仿佛看到了春天的希望:
皺紗般的水波上,小船兒在輕輕地搖蕩,絲絲的柳條在霞光裏輕飛曼舞。岸邊的杏樹被夕陽染成了紅色,恰似那杏樹枝頭上開滿了杏花,竟也春意妖嬈。桃花般的雲彩倒映在水麵之上,使整個積水潭都變成了一片紅。
清婉不敢和友乾走的太近,老是和他保持著一丈的距離。友乾也時常回頭看一看,生怕清婉給走丟了,嘴上還不停地叮囑:“別老低著頭走路。”他哪知,清婉是在欣賞自己手腕上的那隻鐲子。
佩戴翡翠的女子,更讓人揣想,讓人惦念。
自喧囂浮塵中盈盈映入眼簾的清婉,淺笑輕顰,不經意間抬起的手腕,露出戴在臂上的翡翠鐲子,晶瑩剔透中,帶著嬌豔欲滴的翠。那翠兒,正以它晶瑩剔透中的靈性,以它滿目翠綠中的生機,用它自然屬性中的美,給於清婉更添了一份自然與別致……
友乾禁不住停住了腳步,等著清婉款款前來,囑咐她說:“回家後,可就不能戴了。”
清婉疑惑地問:“為什麽?”
“你想讓你三姑吃了我啊!”
清婉把腳一跺,生氣地說:“那我買了它幹嘛呢?”
“你一個人在屋子裏靜靜地欣賞,豈不更美!”
“不,我就要戴!”說罷,扭頭就走。
“你慢些走……你再給摔了……”
“不要你管!”清婉頭也不回地走得更疾了。
友乾趕緊追了上去,商議道:“在沒人的時候,也可以戴一戴。”
清婉又停住了腳步,瞪著倆大眼說道:“戴首飾,不就是給別人看的麽?幹嘛要沒人的時候!”說罷,又走。
“那等你三姑不在家的時候戴。”
“她什麽時候不在家?”清婉白了一眼,“再說了,她要是不在家,誰還會在家?戴給紀緒看麽?”
“他,他就不要看了!”
“還是的!”清婉還是生氣,“反正我不管,你去想法,我要天天戴,在人多的時候戴……”
“嗨,這不是買了一身的麻煩麽!”友乾緊隨其後,忽然提議說,“哎,你看這樣行不行,就說這鐲子呀,是你爹給你買的。”
“她能信嗎?是你不知道,還是我姑不清楚——我爹多摳門啊!”
“我見你的首飾也不算少,難道不是你爹花錢給你買的?”
“他?嗬!”清婉道,“那都是我小姨夫給我買的。”
“你小姨夫?”友乾不相信地問,“他自己又不是沒女兒,幹嘛要閑得沒事兒給他人的大閨女買首飾?”
“你吃哪門子閑醋!”清婉說,“就是因為他給自己的女兒買了很多的禮物,我那小表妹怕我眼饞,就讓小姨夫也給我買了些。”
“哎,那我們就說這鐲子也是你小姨夫買的如何?反正,他以前也給你買過,把這事兒推他身上,你三姑不能不信。”
“可小姨夫去了南方,怎會買給我?”
“怎不能買給你?”友乾仿佛又來了精神,“你想啊,這翡翠在南方一定很便宜的,你小姨夫一見這隻鐲子很適合於你,便拿出錢來,買了送你……”
“怎麽給我的?”清婉嗤笑道,“套在大雁脖子上捎給我的?就算是大雁捎來,也得等到明年春分。”
“何必套大雁脖子等到春分……我們有急遞[指快遞]送呀,套他脖子上……走!”說著,友乾牽起清婉的手就走,“我記得,在前邊的不遠處有一家‘急遞鋪[快遞公司]’,我們送過去讓他們給送家去,不就得了。”
清婉一邊跟著他疾走,一邊問:“過年的時候,我能收到嗎?”
“哎呀,現在的‘急遞鋪’,快得很,一點兒也不遜於朝廷的八百裏加急,就算是從波斯來的急件,也就十幾天便到了。”
“還得十幾天呀!”
“你這不用,今天傍晚就能到,說不定比你到家還快呢……不過,為了穩妥期間,還是晚幾天收貨比較好些。”
“晚幾天呀?”
“三天後,你收到貨,如何?”
清婉媚了他一眼,“都聽你的~”
【二】《玉樓春.春景-下闕》宋祁.詞
浮生長恨歡娛少,
肯愛千金輕一笑。
為君持酒勸斜陽,
且向花間留晚照。
他倆進了一家寫有“通遠鋪”[元朝國營郵政的名稱]的驛站[1]。
站赤[指收發快件的主管]見甄友乾進來,很是熱情。友乾就對清婉說:“快叫恁李叔叔。”
清婉上前施了一禮,又輕輕地喊了聲“李叔叔安!”
“安,安!”李站赤看著俊俏的小媳婦,嘴巴就再也沒有合上,“甄大哥帶貴小姐來,有何貴幹?”
“請你吃酒呀!”
“吃花酒?”
“守著自家孩兒,你胡說些什麽!”
李站赤也不知他倆是什麽關係,便訕訕地笑道:“這也不到吃酒的時間呀!”
“坐一會兒,不就到時間了麽。”
李站赤把他倆讓進了接待室,親自為他倆上了清茶。“說吧,有什麽事有求於我?”
友乾抿了一口茶,滿是斯文地說道:“老哥這兒有一個小件,想讓你給我送家去。”
“哦,就這事呀!哎~”李站赤好像想起來什麽,“你家不是在甕山泊嘛,怎麽,不住那兒,搬外地去了……”
“誰沒有事,老搬著家玩兒?我還住那兒。”
“怎麽,要出差?準備到外地去過年?”
“你問那麽多幹嘛,不就讓你寄個快件麽,話那麽多!”
李站赤笑了笑,“想寄什麽呀?”
清婉把手腕上的鐲子給退了下來,遞給了友乾。友乾掏出了那個紅木小盒子,把手鐲放了進去,合上蓋子,遞給了李站赤,並囑咐道:“好好地包裹,多墊些棉花。”
“哎呀,兩步遠的路,還墊什麽棉花呀,我讓人揣口袋裏,送過去便是。”
“揣口袋了,我自己揣回去不行嗎?”
“行啊,可你自己不願意揣呀!你非要餘外花這份錢我就沒辦法了。” 李站赤調侃道,“哎~,你是不最近在哪兒發了大財,有意想在我眼前顯擺顯擺?”說罷,他打開了,拿出了那隻翡翠鐲子朝著明亮的地方看,“這玩意兒,可真不便宜!”
“哎,你怎麽給拿出來了。”
“貴重物品,我不得拿出來檢查一番,萬一有個什麽損壞,是算你的,還是算我的!”
“噢,那你可得看仔細了,它現在可是冰清玉潔。”
“你想怎樣寄?本城的快寄都是這樣,騎上匹快馬,半個時辰保準送到……再說了,放‘郵人’的口袋裏,既安全,又不容易碎,你又省了那份包裹的錢。”
“這不是本城郵寄,是從四川寄我家裏去。”
“哈哈,老甄呀,你是不是真的有錢沒地方花了!”李站赤笑道,“噢,從大都寄往四川,再從四川寄回大都,你是不吃飽了撐的!”
“這還沒吃呢,哪就撐著了。”友乾說,“不必寄往四川,就從你這兒寄我家裏去,但郵人得跟我家娘子說,是從四川來的郵件。”
“關鍵是,你老婆能信嗎?”
“你把我四川親戚的地址寫上,不就得了!噢,別忘了,再蓋上一個四川的郵戳。”
“哦,你還知道蓋郵戳呀!”
“這我怎能不知,這是我們大元朝的規定。”
“關鍵是,你讓我上哪兒給你弄四川省的郵戳去?”
“嗬,你這人,腦子就是不開竅,找一個蘿卜刻一個唄!”
“我這也沒蘿卜呀!”
“門口不就是菜市場麽,打發人去買一個!”
“嗬!”李站赤被友乾給氣笑了,他瞅了清婉一眼,低聲說道,“你,怎麽能看著這麽個賴呆……”
“誰賴呆了?”友乾不悅地問。
“好,我賴呆,我賴呆……嗨!想賴你場酒喝,可真是不易啊!”
“今晚,我陪你多喝幾倍。”
“讓貴小姐也陪我兩杯?”
“嗬,還說我是賴呆呢!就辦了這麽丁點兒小事,就惦記起人家的那兩杯酒了……”友乾又對清婉說,“把你小姨夫的地址寫給恁李叔。”
清婉寫好了地址,就跟著友乾出了驛站。清婉擔心地問:“他不會給我弄丟了吧!”
“這是國營鋪子,丟了東西會打板子的。”
“會不會給我換了呀!”
“他就是有心想換,可他上哪兒找這類似的東西去!?”說著,友乾愛憐地摸了摸清婉的頭發,又道,“你就把心放進肚子裏吧!”
————————————
注釋
[1]古代的快遞行業
如今的青年人認為,“宅急送”和“快遞”是一種新生事物。豈不知,這個行業幾千年前就有。
最有名的一次“宅急送”便是唐朝楊貴妃“網購”的荔枝。
唐朝詩人杜牧還為這次快遞做了廣告,他是這樣寫的:“長安北望繡成堆,山頂千門次第開;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唐玄宗李隆基為討寵妃楊玉環歡心,使用快遞,從遙遠的南方向北方的長安送荔枝。這在今天已不算什麽,但在當時真是太奢侈了!
在古代,快遞驛站都是官辦的,老百姓不能使用。老百姓若是想寄點什麽,便委托行夫,給他地址,行夫便徒步送達,這就是古代的“快遞小哥”。
在三千年前的商朝,有一種製度叫“馹傳”,近似於現在的快遞。到了周朝,“行夫”已經司空見慣了。據《周禮.秋官》記載,當時周王朝的官職中,就設置了主管郵驛、物流的官員行夫,對其職責要求是,“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
(1)隋朝的快遞小哥——日行五百裏,走及奔馬
古代快遞又叫“急傳”。那時的快遞,主要用於政令、軍情的傳遞,民間使用遠沒有現代廣泛。古代最原始最主要的快遞方式就是“步傳”,即靠人工步行投遞。這在周代叫“徒遽”,與用郵車投遞的“傳遽”正好相對。據《隋書》記載,陳末隋初有一位叫麥鐵杖的“投遞員”,“日行五百裏,走及奔馬”,曾由京城夜送詔書到徐州,“夜至旦還”。
步傳又叫“步遞”,而“遽”與“郵、驛、館、置”的意思差不多,都是郵傳、速遞機構。如春秋時,齊桓公在齊國大路上,每30裏設一個“遽”,漢代則30裏設一“置”。
“健步”是古人對快遞員的最常用稱呼之一,《通鑒》注稱,“健步,能疾走者,今謂之急腳子,又謂之快行子”。健步其實就是郵差,不同時代叫法也不同,秦代叫“輕足”,漢代叫“郵人、驛足”。隋唐的快遞員叫“驛夫”或“驛丁”。
由於大運河的開鑿,水路快遞的優勢更加明顯,畢竟省去了翻山越嶺的時間,順水行舟,路途的縮短,使效率也就更高了。隋唐繼續發展南北朝時的驛傳合一的製度,“驛”代替了以往所有的“郵、亭、傳”。在李隆基(唐玄宗)當皇帝時期,全國大約有1639個驛站,其中水驛260個,陸驛1297個,水陸相兼驛86個。有學者推算,盛唐時期,從事驛傳的工作人員約有2萬多人,其中驛夫17000多人。唐代詩人岑參《初過隴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寫下了親眼所見:“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鹹陽,暮及隴山頭。”
宋朝的快遞員叫“遞夫”,驛站裏的驛送文件,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步遞、馬遞、急腳遞。
打個比方,步遞相當於寄平信,郵遞員蹬個自行車慢慢悠悠地給您送;馬遞相當於寄快遞,有專車甚至專機給您配送;而急腳遞在宋代則基本上隻用於軍事上,最快可以日行五百裏。
到了明清時期,隨著高產農作物的傳入,人口數量激增。整個社會固然貧富差距依然巨大,大量的底層民眾還徘徊在溫飽的邊緣,但社會生產的總物資無疑是變多了。剩餘物資的增加促使商業活動逐漸繁榮,又加上本土資本主義萌芽,以鏢局、民信局為代表的民間快遞業務逐漸發展起來,私營“驛夫”也應運而生。
(2)古代郵件的保密措施——大小二篆,皆簡策所用
如何保密,也是古代快遞業非常重視的問題。為了預防中途泄密,被人拆看或偽造,古代采取了不少特殊的手段。
以秦代為例,當時有嚴格的交接和登記製度。《行書律》中規定:“行傳書,受書,必書其起及到日月夙暮,以輒相報也。書有亡者,亟告官。”同時對投遞員的素質也提出了硬性要求:“隸臣妾老弱及不可誠仁者勿令”,即老弱和不誠信的人,不能擔任投遞員。
防止泄密最重要的手段是密封。
在秦代,文書都是寫在竹簡上,所以傳遞之前都會將郵件捆紮妥當。在結繩處使用封泥,並蓋上相關印璽,以防私拆;寫在絹素上則要裝入書袋中。
到了漢代,封裝工具和手段更加豐富,外封套有函、篋、囊等,根據物件的形狀、大小,分別裝入不同的包裝袋中。其中,“函”為一種小木盒,用來裝簡牘,上有木板蓋,刻線三道,鑿一小方孔,用繩子紮好後,方孔處要用封泥封好。自此之後的朝代,對快遞物品的保護就更好了,一般都是要在外包裝上加印、加章、加印泥、加封條。
在唐代,公文郵件的封裝通常要用囊封,尤其是密奏,更要囊封。封泥不僅有保密的作用,還有等級之區別。一般最高五封,最低三封。封泥越多,表明郵件越重要,所用的速遞工具就要考慮緩急。
宋代郵件的保密製度和技術更為完善和進步,出現了“字驗、數遞、色遞、字遞、物遞”等多種先進的保密手法。
清代郵件封發、保密和防損工作做得最好,有“重封入遞、木匣入遞、絹袋封發、匯總封發、長引隔眼”等多種裝封手段。在速遞奏折一類的重要郵件時,還有專用的封裝程序,使用“封桶、報匣、夾板”等封套,外人是絕對看不到的。
(3)隋唐的快遞——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
隋唐時期,已經開始流行用快遞運送水產、水果了。當時平原郡(今山東境內)進貢的螃蟹,便是使用快遞。據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記載,這種蟹是在河間一帶捕捉的,很貴重,在當時一隻價值一百錢。為了保證是活的,每年進貢時都用氈子密封起來,捆在驛馬上速遞到京城。
明代於慎行的詩句“六月鰣魚帶雪寒,三千裏路到長安”,寫的就是快遞鰣魚之事。
(4)“投遞員”統一著裝——驛馬三十裏一置,卒皆赤幘絳韝雲
如今的郵政投遞員都統一穿著墨綠色的工作服,秦代以水德自命,色彩上“尚黑”,數字上“尚六”。當時的車同軌一律為“輿六尺”,用於快遞業務的馬匹則是“乘六馬”,上等投遞員的著裝都是黑色。
到了漢代,黑色不受歡迎,投遞員穿紅色工作服。《後漢書.輿服誌》記載,東漢驛卒有特殊標記,“驛馬三十裏一置,卒皆赤幘絳韝雲”,即頭裹絳紅頭巾、膀戴絳紅套袖。另外,身上還背著“赤白囊”,即一種紅白相間的專用郵包。
在南宋,供職當時快遞公司“斥堠鋪”的,朝廷會發給春、夏、冬三季衣服。
(5)急遞鋪——為“絲綢之路”的發展提供了平台
早在公元前6世紀,波斯帝國就曾建立傳遞急信的郵政驛站,設有待命的信使和驛馬,逐站傳遞公文或信件。
漢代絲綢之路的開通,為中國驛站的形成提供了便利條件。
曆代中原王朝及北方遊牧政權均設立過中央客館,為四夷朝貢往來提供便捷條件。漢代的鴻臚寺、隋唐時期的四方館、北魏時期的四夷館,均有接待四夷或外國使臣的客館的性質。
西漢時期,烽火燧為軍事通訊服務,驛置僅限於傳遞文書和公文,交通方式以輕車快馬為主。東漢時期,輕車被快馬取代。隋朝加強驛館建設的同時,增設了急遞鋪,專門傳遞緊急軍務。
宋代的急遞鋪、驛傳更加健全。北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7),朝廷設立了一種金字牌急遞鋪,據說其傳遞速度可以達到一天五百裏,在當時沒有汽車更沒有飛機的交通條件下,這已經是極快的速度了。不過“金字牌急遞鋪”是專門服務於軍事,主要用來遞轉皇帝所下達的緊急軍務。另外當時由女真族建立的政權金王朝也有類似的機構。史稱金章宗泰和元年(1201年)設有都提控急遞鋪兵。
(6)元朝管理驛站的中央機構——通政院。
元朝,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由北方遊牧民族建立的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大一統帝國,麵對著空前廣袤的國土,蒙元統治者深知交通通訊的重要性,於是在全國範圍內大力推行驛傳製度。
元代的驛站又稱“站赤”,是蒙古語“jamci”的音譯。其詞根是“jam”(站),具有道路、交通之意。“站赤”本指管理驛站之人,另有“向導”之意。蒙古人何時開始利用“站”或“站赤”,因缺乏史料記載而難知其詳。不過,從唐宋以來北方遊牧政權有驛傳這一情況來看,蒙古人當初也應有自己的交通體係。
自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國起,便在其境內普遍設立驛站,配備人員和牲畜,由萬戶管理驛站事務。過往的使臣或傳遞軍事情報者持成吉思汗聖旨令牌,可以換乘鋪馬。窩闊台汗時期,確立驛站製度,並將驛站交通線路擴大到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窩闊台汗國、伊利汗國境內。貴由汗、蒙哥汗時期,蒙古帝國的驛站對東西方往來起到了更為積極的作用。
忽必烈建立大元朝之後,注重以儒家思想治天下,實行漢法。他詔諭海內、四方,希望諸國來朝親覲。
為了各國使臣進京的便利,他在前代急遞鋪、驛傳的基礎上進行改製,因為以前的郵驛或驛傳隻是傳遞公文、傳送軍事情報的機構,他把他變成了接待來京的使臣、來往的官員,以及貨物的轉運單位,並大力發展驛站的建設,製定了有效的驛站製度。
自元大都向南,河南行省、四川行省、雲南行省、湖廣行省、江西行省、江浙行省等均設立驛站;自元大都向西,陝西行省、甘肅行省直至四大汗國境內,均設立驛站;自元大都向東,遼陽行省設有驛站;自元大都向北至元上都,再到嶺北行省,亦均設立驛站。在元朝全境,自大都向四周輻射出嚴密的驛站交通網絡,水站、陸站多達1500處。
自燕京至開平府(即元上都),複自開平府至京兆,每十裏(或十五裏)、二十裏,則設一鋪;其餘地區每60裏左右設一站。過往使臣或王公貴族須持有聖旨令牌或鋪馬聖旨,以及官府出具的證明文書,方可在驛站換乘鋪馬,並享用政府提供的“首思”(sigüsü按例分到的食物,漢語稱為“祗應”)。
為了給外國使臣、四夷賓客、歸附遠人提供便利的食宿條件,1276年,元朝開始在中央設立“會同館”、地方驛館,為遠道而來朝見皇帝的四夷賓客、外國使臣、歸附人、諸王、駙馬提供便利條件。會同館設立專門官員,管理海內外遠道而來的賓客,並設立蒙古、回回必闍赤(bicigeci)、怯裏馬赤(kelemerci),即譯使和通事,供四夷賓客、外國使臣翻譯之用。
會同館不僅是四夷、外國朝貢使臣居住之所,也是商品交換、貿易往來的場所。四夷、外國使臣以官方名義攜帶商品,在會同館進行交易,並從中央政府得到相應賞賜。因此,會同館的設立對元代商業貿易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四夷、外國使臣和文人居住會同館期間,也與館伴、陪同人員進行詩歌方麵的交流切磋,為促進元代文人與外國使臣、文人學士之間的文化交流提供了平台。
元大都作為元朝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通往四周的驛站交通頗為發達,使元朝與周邊民族以及境外諸國保持密切聯係。當時的中國,在農業、手工業、商業、水路交通方麵均非常發達。大都作為北方最大的商業活動中心,商鋪林立,商品琳琅滿目。諸多國家與元朝進行朝貢貿易往來,不少外國商人到元大都進行交易活動,全國各地及外國商品聚集到此,使大都的商業貿易非常繁榮。
有元一代,來到大都的外國使臣、遊客、商人、僧侶、文人、畫家、諸王、公主、駙馬、世子諸色人等絡繹不絕,使大都成為各國商品集聚、各種文化融合、各種宗教盛行、極為繁華的國際大都市。
史料記載,元代全國各地皆置郵傳,星羅棋布,脈絡通通,朝令夕至,聲聞畢舉“,可見元代的驛傳製度也是曆代建設中最好的朝代。
至元九年(1272年),有人上疏認為“急遞鋪”名稱並不好聽,遂更名為“通遠鋪”。通遠鋪不僅是迎賓館,也是官方的郵驛係統,設專人傳遞文書或軍事情報。傳遞速度按一晝夜計算,一晝夜400—500裏,加急時可以達到一晝夜700—800裏。通遠鋪隻有持有海青令牌者可以換乘鋪馬,並有專用驛道,以便快速傳遞公文或軍事情報。
(7)古代“快遞”最快“程限”——驛馬“日行500裏,16驛”
漢代繼承了秦代的做法,“五裏一郵,十裏一亭”。在“五裏一郵”基礎上,又於交通要道上,隔30裏建一“置”,即所謂“改郵為置”。
置,即“驛置”,又叫“傳置”。用於傳遞緊急文書,當時的郵驛機構已有專用車,這種專用車叫“傳車”。當時,用車快遞叫“傳”,用馬速遞稱“驛”。
馬肯定比馬拉著車跑要快多了。所以,東漢以後,車輛被逐漸淘汰,馬成為快遞的主要交通工具,這叫“馬遞”,這時傳遞文書的機構多稱“驛置”。在投遞過程中,一般是“換馬不換人”,投遞員一般跑完全程。
古代快遞對裏程、速度都有具體的規定,這叫“程限”。
秦漢時期步遞一般都是短途,平均每個時辰要走10裏,這是對普通郵件的要求,當天送完。如果用傳車,一般每天要行70裏,最多每天可行二三百裏。騎馬的話,對速度的要求是“日行四百裏”,這是當時的速度極限了,即古人眼裏所稱的“至速”。
隋唐時期對陸路的驛速則有這樣的程限:傳馬日走4驛,乘驛馬日走6驛,按每30裏一驛算,日走120裏至180裏。如果是急件,要求日馳10驛,相當於跑300裏。更急的,如送赦書,則日行500裏,日行約16驛。
宋代的快遞“急腳遞”,是在步遞和馬遞基礎上創立的,最早記載出現於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急腳遞並非人力的步遞,也是一種馬遞,要求日行四百裏。
急遞鋪與水馬驛、遞運所,並稱為明代郵驛三大機構明代驛遞之製。急遞鋪的相關建設,則基本上沿襲元代,從鋪舍建設、內部經理、公文檢驗、包裝、交接手續,到急遞之法與對鋪兵的具體要求等,幾如出自同一模式。明代水馬驛的裏距,“陸站六十裏或八十裏”;水站一般比陸站長些。明代從京城到四方皆有驛傳,各地的驛傳也以縣城為中心向四方擴散,在全國上下組成了完整嚴密的驛傳係統,這對我國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諸方麵發展都有著不可磨滅和難以估量的貢獻。
(8)泄密快遞信息將被嚴懲
魏晉時期,中國出現了第一部專門的郵政法規,即魏國由陳群等人製定的《郵驛令》,這在中國郵政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
由於古代快遞多為政令、軍務一類,如果快遞變成慢遞,或將郵件遞錯、丟失等,都將被嚴懲。
秦代對郵件快遞的要求也有明確說法。《行書律》中規定,“行命書及書署急者,輒行之;不急者,日畢,勿敢留,留者發律論之”。這句話的意思是,寫有“急”字的郵件(文書)要立即傳遞,不能有片刻耽誤,普通郵件當天送出即可,不能積壓。如果不及時投遞,要依法懲罰。
秦代規定,如果拆看或偽造文書,未能察覺,罰二甲,即《法律答問》中所謂“發偽書,弗知,貲二甲。”
《唐律疏議》規定,“諸文書應遣驛而不遣驛,凡不應遣驛而遣驛者,杖一百。”打板子算是最輕的處分。
在唐代,快遞送晚了,或是不依驛道行走(枉道),也要被處罰,最嚴厲的懲罰手段是處死。如果在投遞過程中出現稽程,將根據時間的長短、公文的性質、引起的後果,作出相應處罰。
所謂“稽程”,就是耽誤快遞。唐律規定,“諸驛使稽程者,一日杖八十,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如果是軍務,“要速加三等,有所廢闕者違一日加役流,以故陷戶口軍人城戍者,絞。”
對失密或私拆、損壞、丟失郵件,唐代也有相應處罰規定。當時禁“漏泄”、“稽緩”、“遺失”、“忘誤”,其中對泄密處罰最厲害,《唐律疏議》(卷九)中規定,“諸漏泄大事應密者,絞;非大事應密者徒一年半。”
私拆郵件的,《唐律疏議》規定,“私發官文印封,視書者杖六十,製書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密坐減二等,即誤發視者各減二等,不視者不坐。”
此後,各朝代對郵遞違規的處罰規定,均與唐朝差不多。
最後還要提一下的是,古代官方投遞員都持有牌符一類的信物,也就是相當於通行證的馳驛證件,一證通行,大大減少了快遞過程中的人為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