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古怪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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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蜘蛛俠》劇組正式開始拍攝的時候。
獵戶座影業跟馬丁﹣理查茲取得了聯繫,南希﹣厄特利甚至親自與其見面商談。
「南希!」
「我不可能將《芝加哥》的改編版權出售給獵戶座影業。」馬丁﹣理查茲看著對面坐著的南希﹣厄特利,臉上露出一絲疑惑神色。
上一次,他已經很明確拒絕了獵戶座影業,表示《芝加哥》的改編版權不會對外出售。
然而,讓他想不到的是,獵戶座影業高層之一的南希﹣厄特利再次親自找上門來。
「我這次代表獵戶座影業過來,並非是為了購買《芝加哥》的改編版權。」南希﹣厄特利將手上的咖啡放下,繼續說道:「而是想要跟你合作。」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馬丁﹣理查茲搖了搖頭。
他早就認識南希﹣厄特利,甚至還與其打過一些教導,只是對於她的來意,馬丁﹣理查茲顯然是一頭霧水。
他跟獵戶座影業沒有什麼交集,更談不上合作。
「獵戶座影業可以投資《芝加哥》項目,跟你聯手將這部影片搬到銀幕上面。」南希﹣厄特利沒有繞彎子,選擇直接說了出來。
獵戶座影業打算投資《芝加哥》!
馬丁﹣理查茲臉上露出驚訝神色,獵戶座影業的重心一直在商業影片上面,很少會涉足獨立電影圈子。
想不到,竟然有意打算投資《芝加哥》。
看來,上次獵戶座影業打算購買《芝加哥》改編版權,並不是臨時起意。
當下他不動聲色的說道:「我已經跟米拉麥克斯影業初步達成合作意向,這個項目會由米拉麥克斯影業負責投資。」
選擇米拉麥克斯影業的原因非常簡單,《芝加哥》做為一部歌舞影片,肯定會嘗試衝擊奧斯卡獎項,而哈維﹣韋恩斯坦正是大名鼎鼎的奧斯卡推手。
再加上,米拉麥克斯影業在獨立電影圈子裡面的地位,以及有著大股東迪士尼的支持,在未來影片宣傳、發行上面不會遇到任何阻礙。
或許對於好萊塢主流商業電影圈子來說,米拉麥克斯影業談不上多麼強大。
可在獨立電影圈子裡面,有著迪士尼做為依靠的米拉麥克斯影業,有著舉足輕重地位,算是最好的合作對象之一。
雖然哈維﹣韋恩斯坦的人品,令人不恥。
南希﹣厄特利沒有露出任何失望神色,平淡看著馬丁﹣理查茲,說道:「據我所知同是歌舞影片的《紅磨坊》,二十世紀福克斯給出了高達6700萬美元的預算。」
「可換做是米拉麥克斯影業,絕對不會同意拿出6700萬美元投資《芝加哥》,而對獵戶座影業而言,6700萬美元的投資,並非是一個很大的數目。」
這算是實話實說,6700萬美元的投資,獵戶座影業可以隨時拿出來。
6700萬美元的預算!
叫馬丁﹣理查茲沉默下來,正因為二十世紀福克斯肯拿出6700萬美元投資《紅磨坊》,他才主動聯繫米拉麥克斯影業,打算將《芝加哥》搬上銀幕。
不過,正如南希﹣厄特利說的一樣,米拉麥克斯影業不可能拿出6700萬美元拍攝《芝加哥》。
這樣做對米拉麥克斯影業來說,投資風險太大了。
畢竟米拉麥克斯影業僅是一家二線電影公司。
「我需要考慮一下。」馬丁﹣理查茲緩緩開口,說道:「有些事情,並不僅是投資規模上的問題。」
南希﹣厄特利點了點頭,沒有再多說什麼,又待了一會,便起身告辭離開。
傍晚,她需要搭乘航班前往澳大利亞一趟。
南希﹣厄特利離開,馬丁﹣理查茲拿起電話給羅伯﹣馬歇爾打了過去,「暫時停止跟米拉麥克斯影業商談……」
「周末要是沒事的話,你最好親自過來一趟,獵戶座影業的副總裁南希﹣厄特利,剛從我這裡離開不久。」
羅伯﹣馬歇爾不僅是一位舞蹈設計師,他同時還是一位導演,擔任過《安妮》的舞蹈設計師和導演。
他也憑藉該片獲得了第52屆艾美獎限定劇/電視電影類-迷你劇/電視電影最佳導演獎提名。
還有一點就是,羅伯﹣馬歇爾也是一位同、性、戀,而且比馬丁﹣理查茲,還要徹底。
馬丁﹣理查茲頂多算是雙、性、戀。
畢竟他有過婚姻與家庭。
抵達悉尼國際機場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晚上,南希﹣厄特利在附近找了一家酒店休息一夜,隔天早上打車來到派拉蒙旗下的製片廠裡面。
「這裡有兩個劇本,你最好都看一下。」
南希﹣厄特利大老遠從洛杉磯趕過來,自然有著重要事情,「其中一個劇本是詹姆斯﹣黃拿過來的。」
說著話,她將兩個劇本遞給瑞恩,介紹說道:「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動作科幻題材劇本。」
「情節設定上面,非常有創意,我覺得以應該親自看一下,另外索尼影業已經有投資的興趣。」
瑞恩接過劇本僅是簡單看了一眼,他就完全失去興趣,《宇宙追緝令》一個非常熟悉的名字。
「他有什麼打算!」瑞恩將劇本放到一旁問道。
「詹姆斯﹣黃希望能夠獲得獵戶座影業的投資,否則下一部《死神來了》上映之後,他只能暫時中止跟獵戶座影業的合作。」南希﹣厄特利似乎有些著急。
《死神來了》系列影片,對獵戶座影業十分重要,失去了詹姆斯﹣黃,等於失去了影片中的靈魂。
「沒問題,可以等他拍攝完《宇宙追緝令》回來,再繼續拍攝下一部《死神來了》。」瑞恩指著另外一位劇本,問道:「這個劇本呢?」
「是誰送過來的!」
看著瑞恩,南希﹣厄特利露出一絲不解,問道:「你打算拒絕這個劇本!」
她認真看過劇本,裡面的情節設定非常新穎,再加上詹姆斯﹣黃的執導水準,至少收穫拍攝成本沒有問題,甚至帶來不菲的盈利。
「一個有想法或者創意的劇本,往往等於風險。」瑞恩攤了攤手說道:「我寧可選擇一個簡單的俗套劇本,也不會選擇投資一個充滿想法的劇本。」
「還是說說另外一個劇本。」
瑞恩直接拿起另外一個劇本翻閱起來,明顯要比《宇宙追緝令》重視得多。
《冰與火之歌》!
一個讓人十分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名字。
熟悉的是,他前世看過這部美劇,甚至追過好幾季。
陌生的是,他看的是一部電視劇,而非是電影。
雖然瑞恩覺得有點奇怪,依然忍不住看下去,畢竟他不可能記住每一部好萊塢影片。
不過,上面寫著的製作預算,叫人眉頭一皺,高達1.3億美元。
一部預算高達1.3億美元的史詩影片,他不可能沒有聽說過。
哪怕是影片上映票房失敗,也會有大量媒體報道。
瑞恩只能耐心繼續看下去。
從總體來說,劇本寫得還算不錯,一看就是認真研究過《冰與火之歌》的原著,而且整個計劃非常嚴謹,甚至比獵戶座影業的一些項目計劃,還要嚴謹。
以瑞恩苛刻的眼光,都挑不出來太大的毛病,彷彿算計到了每一處細節。
不少情節內容,看的瑞恩都忍不住點了點頭、
整個劇本不可能也無法將《冰與火之歌》整篇講述出來,而是截取玫瑰戰爭中的一段,以史塔克家族和蘭尼斯特家族為核心。
一個典型的好萊塢商業劇本,很多地方上面隱隱可以看到《指環王:護戒使者》與聖盔谷之戰的影子。
從本劇的角度來講,談不上具有多少商業價值。
關鍵的是原著《冰與火之歌》。
做為一部跟《魔戒》齊名的史詩級著作,《冰與火之歌》擁有的讀者與粉絲群體人數,絕對不會少。
再者,眼下《指環王:護戒使者》上映票房大賣,此時選擇將《冰與火之歌》搬上銀幕,顯然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
只不過,叫瑞恩疑惑的是,前世好像從來沒有聽說過《冰與火之歌》影片。
除非是傳說中的蝴蝶效應!
但是也不對呀,沒有聽說誰打算將《冰與火之歌》搬上銀幕。
1996年第一版《冰與火之歌》出版,眼下才過去不到4年時間,遠遠不到將其搬上銀幕的時候。
一般來說,這樣的史詩著作,出版的時間越久,越適合改編,而不是一部還為完成的原著。
「為什麼會選擇將《冰與火之歌》搬上銀幕!」瑞恩抬頭看著南希﹣厄特利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