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小偷
原來白星遙竟然是一個音樂上的天才!
她憑什麽有這樣的天賦?
憑什麽?
程馨越想越覺得不甘心,自己從小就那麽努力,比不過一個鄉巴佬,她咽不下這口氣!
拿著曲譜的手逐漸握得很緊,是激動,也是欣喜。
一個惡毒的想法,在她的腦海裏麵形成。
砰砰砰,心髒跳動得也有些快了。
如果她說這首歌是她的,拿給史密斯先生看,那麽他會不會對她另眼相看,覺得她比白星遙還要厲害?
剽竊別人的成果,是不對的,但是隻要她注意一點,別人就不會知道這件事!
如果白星遙發覺,她還可以一口咬死這就是自己的!倒黴的還是白星遙!
程馨的心髒劇烈地跳動著,立即坐下,用紙和筆把這首歌謄了下來。
謄抄的時候,她依稀覺得這首歌的旋律有點耳熟,但是又不是特別耳熟,沒有特別在意。
如果她平時偶爾花時間關注一下樂壇,就可以知道,她謄抄的那首歌,改良版的已經發出來了,由孟陽演唱,已經很火了。
***
翌日。
程馨拿著歌詞,去找了史密斯先生。
“先生,這是我閑暇時候寫的歌,您幫我看看有哪裏需要改動的?”
史密斯看到歌詞和曲子,眼前一亮。
這首歌的歌詞很有深意,而不是單純地為了押韻。
曲子也是很有格調,配上歌詞就是絕佳!
沒有一定的功底寫不出這樣的歌來。
但是!這不是白星遙的作詞風格嗎?
知道白星遙就是詞曲人“黑白”的不多,史密斯和張離都是,他們也是無意間發現白星遙在寫歌,就問她是不是。
當時白星遙的反應是:不是我,我沒有,你們不要想太多。
一本正經地否認著,他們都差點被騙過去,還好張離說這丫頭撒謊不眨眼的,別隨意相信。
後麵,在他們的計謀下,白星遙不得不承認了自己就是‘黑白’,讓他們別亂說。
借著這一點,史密斯先生還趁機聽過白星遙彈鋼琴,也就是那時候他發現白星遙異於常人的天賦和沉靜,想讓她做自己的學生,不過得到的是一句,“別得寸進尺”。
白星遙不喜歡因為身份應付太多的人,一直保密著。
那時候她還不像現在,願意接觸很多新的人,當時要她主動交新朋友,簡直像要了她的命一樣。
不過她已經隱退了很長一段時間,再沒寫新歌了。
難道又複出寫歌了?
史密斯懷疑地打量著程馨,“你說這是你寫的歌?”
程馨靦腆地笑了笑,“是我自己寫的,最後白星遙指導了我一下,我們是朋友,她喜歡指導我寫歌。”
她的語氣很真切,很難讓人覺得她是在說謊。
但史密斯還是保持著自己的懷疑,就白星遙那一副懶嘰嘰想做鹹魚的性子,會跟這種麻煩的人做朋友嗎?
怎麽看都不是很像。
還指導別人?不太可能。
但他也不會在沒有證據的時候就憑著直覺指責別人。
“這首歌非常好,暫時沒有要改地方,但是要是唱的話,需要深厚的唱功,你想試試嗎?”
程馨當然想試試!
這麽好的歌,她就是想營造一種自己寫歌自己唱的才女形象。
她點頭,故作謙虛,“想的。”
史密斯把紙張還給她,態度溫和了不少,眼中出現了讚賞,“那你今天先練琴兩個小時,後麵讓你吳師兄幫你一下。”
“好的,謝謝老師!”程馨很開心地應下了。
有的人一旦通過做壞事嚐到了甜頭,就會忍不住更過分一點,隻為達到自己的目的。
程馨心安理得地把這首歌歸為己有,並從史密斯這裏得到了讚賞。
她已經打算好了,等後麵稍微閑一點了,她要在網上自彈自唱,吸引更多的粉絲。
順便趁白星遙不在家的時候,再找找有沒有這樣的歌,有的話,到了她的手裏,就是她的了!
她懷著惡毒的小心思,雀躍地走上樓了。
殊不知史密斯,已經拿起手機和白星遙聊天了。
他們之間的上一條聊天記錄、上上一條、上上上一條,都是史密斯先生發的:老頭我好閑啊,想收個學生。
然而白星遙根本沒有回答,像是看不見他的消息似的。
小助理偷偷瞄了一眼,幸災樂禍地笑了。
史密斯給了小助理一個大白眼,小助理勉強忍住了偷笑。
他這次直接切入正題:黑白,你最近又開始寫歌了嗎?程馨拿過來一首歌,說是你指導了一下,我看這首歌的風格和你的雷同,所以問問你。
另一邊。
白星遙正在和藍淩打電話。
藍淩現在已經成為了‘愛樂慈善機構’的副總,平時通過商業活動賺錢,通過募集捐款,都是她在上手。
一年多前,在藍淩被全網黑,走投無路的時候,是愛樂慈善機構收留了她,讓她有了一個新的開始。
藍淩在經商方麵真的很有天賦,加上白星遙牽線,讓鄧甜甜教她從商,短短的時間裏麵,她就成為了一個小富婆。
她把一大半的積蓄都捐給了愛樂,還正式成為了愛樂的員工。
有她在,白星遙基本不用幹什麽,就是一個掛名的總裁,隻需要偶爾看看她給的數據就好了。
打完電話,就看到微信的消息提示。
史密斯給她發的消息,其實她都一直有看,隻是不想回而已,因為她沒有誌向當一個傑出的鋼琴家。
看到史密斯發的內容,她皺了皺眉。她腦袋進水了才會搭理程馨那種人。
遙哥:程馨?並沒有指導過她。
史密斯:那這首歌確實是你寫出來的風格,給我的感覺就是初戀的酸澀和甜蜜。
一會兒之後,白星遙回消息。
遙哥:哦,她可能是拿了我不久之前寫給孟陽的歌,那首歌已經發布了,現在還掛在某些音樂軟件的榜首。
史密斯:品德敗壞!!這個學生我不要了!
遙哥:先別著急,你就先裝作不知道,等她把這首歌練出來,說是自己寫的的時候,你再說早就打算著不要這個學生了。
史密斯:這樣,會讓她名譽被毀的。
遙哥:敢偷歌,說是自己的,難道不應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