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你是不是很喜歡你的女朋友
先前蕭榕給宋初九送過助興藥,又交過那麽多男朋友,宋初九覺得蕭榕再怎麽樣也比她有經驗一些,終於沒忍住心底的疑惑,開口詢問。
“我想知道,你和不同男人之間上床……是不是感覺都差不多?”
蕭榕聽後,相當的心虛。
她平時看似處理男女關係有些隨意,但是這方麵的事情,卻沒含糊過。
別看蕭榕交了那麽多男朋友,但在這方麵卻完全沒有經驗。
雖然她能叫小鮮肉進來作陪,但她從不會做出任何出格的舉動。
但海口已經誇下來了,蕭榕不可能自己打自己的臉。
她想起之前從一些紈絝闊少口中聽到的討論,說什麽再美的女人關燈睡也是一樣的之類的話。
既然男人睡女人都一樣,女人睡男人也應該都差不多。
蕭榕自信的說道:“當然了,關燈其實都一樣,除非是那種特別差勁、或者技術特別好的,剩下都沒什麽區別。”
“……是這樣的麽?”
蕭榕越說越篤定,甚至連自己都信了。
“那是當然了,我交過那麽多的男朋友,經驗多的是,是絕對不會騙你的。”
宋初九若有所思。
蕭榕經驗老道的拍了拍宋初九的肩膀,小聲道:“以後有什麽疑惑,隨時可以向我請教。”
閨蜜嘛,當然不是白當的了。
坐到包廂沒多久,蕭墨清就已經到了。
由於這次來的人很多,不可能所有人都能和蕭墨清同桌吃飯。
趙經理和吳經理甚至精心篩選了一些和蕭墨清年紀相當的男男女女。
畢竟不是嚴肅的談判,年紀相當才沒有代溝,很多話都能說到一起去,氣氛也輕鬆。
這兩位經理,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眾多年輕人坐到包間之後,興奮得不行。
和蕭墨清同桌吃飯,絕對可以寫進頭條裏了。
隻不過,蕭墨清來了之後,那股興奮勁就變成了拘謹。
蕭墨清年紀雖輕,但氣場太強,眾人看到他都不自覺的屏住呼吸。
麵對眾人和自己的打招呼,蕭墨清也隻是淡淡的點了點頭。
吃飯的時候,蕭墨清隻是隨便的吃了幾口,然後就一直低頭看著手機,注意力根本就沒放在餐桌上。
眾人也慢慢的放鬆下來。
喝了一點酒之後,氣氛也逐漸的熱絡了起來。
有膽子大的見蕭墨清一直在看手機,開玩笑道:“蕭總,您飯都沒吃幾口,一直在看手機,是和女朋友發信息麽?”
蕭墨清倏然抬起頭。
眾人心裏一緊,頓時緊張的看向了那個年輕的男員工。
蕭墨清的玩笑也敢開,是不要命了嗎?
哪知,蕭墨清沒有露出任何的不悅,反而勾起唇角,露出和平時的冰冷完全不同的笑。
“沒錯。”
眾人都驚呆了。
大家怎麽也沒想到,蕭墨清竟然會如此利落的承認了,特別是眉梢帶著的那抹若有似無的溫柔,簡直讓所有的女人都不自覺的羨慕起蕭墨清的女朋友。
蕭榕則是狠狠的瞪了那個多嘴的男員工一眼。
人家前妻還在這裏,提什麽女朋友,怎麽這麽沒有眼力?
眾人見蕭墨清並沒有生氣,更是大膽的提問。
“蕭總,你是不是很喜歡你的女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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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之前有讀者建議我,不要去給讀者解釋太多了,沒意義。我也覺得沒什麽意義,還影響大家的閱讀體驗,就沒有再去解釋什麽。
可最近我越來越發現,這本書突然變成了一本考驗智商的書。
我寫究竟是甲骨文、文言文、還是火星文,有那麽難懂嗎?
1、我看到至少不下五個讀者說,男女主結婚很多年,男女主結婚好幾年,男女主共同生活那麽久,為什麽認不出這個人是誰。
那麽問題就來了,一年的時間,算結婚很久嗎?
男女主結婚四年不假,但是前麵那三年,男主不經常回家,幾個月不回家都是常有的,甚至結婚三年都沒碰過女主一下,回家了也是分房睡,前麵幾章寫的很清楚了,我打的不是中國漢字?
還是說,你們口中結婚好久的定義,和我想的不太一樣?
在數字學中,“多”這個字的代表,是不是要大於等於2才行?
連女配都知道男主沒碰過女主,且一直在分房睡,到某些讀者口中,變成了居住在一起很久了。
你們腦子中的在一起很久,是怎麽形成的?還是說,一年也可以算很久了?
如果一年也叫久,那我也可以說,男女主離婚也很久很久了,他們分開了半年,半年誰沒事回味和男主上床的事?還是沒事去比對大小?女主隻有男主一個男人,又不是身經百戰,憑個上床就能感覺出來,也真是666了。
還有,別再說氣味的問題了。我之前說過,但凡有腦子的人,隨便噴點什麽男士香水,什麽味道都變了,你們自己想不出來,不代表書中的人物想不出來,人家的邏輯可沒那麽簡單。
還有人說走路姿勢也能看出來,黑燈瞎火的,你去在完全黑暗的情況去看別人走路姿勢吧,我沒夜視眼,我看不出來。
2、有一腦殘讀者對作者進行人身攻擊,這個我真的忍受不了。
她大概的意思是,女主住15樓,家裏的門還鎖了,這個神秘人為什麽會進來,是不是作者遭遇過,所以才這麽寫,然後又說我寫的是穿越小說,本就離奇,後麵是陰陽怪氣的笑。
我想問的是,門鎖就進不來了嗎?先不說對方有沒有鑰匙,那些入室盜竊的小偷,在你鎖門的時候,進入你家裏偷東西這種事,很罕見嗎?
還是說,高層偷竊的就沒有了?還以為是二十年前,需要爬牆的時候嗎?
還有就是,作者寫什麽,就是作者遭遇過什麽?
有些作者寫女主進錯門一夜情,作者就是經曆過一夜情?寫未婚生子,作者就未婚生子了?寫極品父母,人家的父母就是極品?寫主角殺人,作者就殺人了?
腦子是個好東西,這種秀智商且對我人身攻擊的人,有多遠滾多遠,我這本書不歡迎你。
作者每天更新這些都得花費一天的時間來寫,真的很累了,沒時間來應付這種人。
然後我要說的是,看小說就是圖一個樂子,看不懂這本書的,就不要再看下去了,因為你就算繼續看,後麵也還是看不懂,真的不要再為難自己了,給作者添堵也給自己添堵,互相尊重其實沒有那麽難的,不是麽?
最後,感謝能看懂且繼續支持我的讀者,別的我不說,我就覺得你們的智商真的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