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馬政
各個堡城裏的逃軍,被陸續押著送到遊擊營交給教官們訓練。
至於那些韃子,就留在大同府交給李化親自訓練了。
王則之特意交待,千萬不能讓王三郎知道這些韃子的存在。
王三郎仇恨韃子,如果被他知道了,怕是會出事。
目前,大同府城北需要重建,城外的軍營也需要建設。
這些建設需要買大量的木料、石料,幸好,大同府城內有很多商人,這些東西都不難買。
吩咐好這些事,王則之開始考慮其他的事情。
他給山西巡撫宋統殷寫的折子到現在還沒有回複,這是因為,宋統殷把折子送到陳奇瑜手裏需要時間,陳奇瑜再回給宋統殷也需要時間,短時間內王則之是收不到折子的回複了。
既然這樣,他就開始張羅另一件事了。
買馬。
李自成帶著農民軍之所以能東奔西躥,拖死一隊又一隊剿滅他的官軍,就是因為他馬多,跑的快。
所以,王則之就想著,他能不能也組建一隻騎兵。
王先從蒙古回來的時候,給王則之了一些韃靼賣馬的內幕。
韃靼饒馬一生下來,就會做這樣一項測試:把馬駒留在山下,把母馬係在山頂。
如果馬駒能夠從山下一躍而上跳到母馬身邊,這就是好馬,留著自用。
如果馬駒一下跳到半山腰然後溜達上去找母馬,那就是肉馬,殺了吃肉。
如果馬駒懦弱而不敢往上跳的,賣給大明。
王先親自去歸化城,付出了兩倍的價格,這才在韃子手裏把好馬買回來。
大明與韃靼兩方互市,換回來的馬匹基本上都是最差最差的馬,大明是交易中吃虧的一方。
大明願意和韃靼人搞“互時完全是為了穩住韃靼人。
但從隆慶四年“俺答封貢”後,韃靼人年年都來賣馬,大明為了和平,也年年都用錢照買,馬買回來還不用,因為朝廷中的人都知道這些馬不行,那就千裏迢迢送去馬場養著。
也就是,大明養馬州縣衙典胥吏、管馬官,京城包攬究售的馬販、太仆寺醫獸、驗馬官,乃至太仆寺、兵部官員、京城勢要之家,他們從蒙古人手裏買來的戰馬都是不堪大用的,要想有好的戰馬,還得去蒙古買。
可是,王先已經帶人出塞賣煤去了。
王則之一時半會兒,也不知道去哪兒弄馬。
“大人,平定州牛家,牛郎求見。”
“哦?快快有請。”王則之記得這家夥就是做牲畜生意的,而且他背後還有一個大家族,不定他們也做戰馬的生意。
“恭喜大人,賀喜大人。”
牛郎提著兩大盒禮品,來到王則之的營帳賀喜來了。
“你的消息倒是挺靈通的嘛。”
“大人繆讚了,商人嘛,南來北往的,消息還是會有一些的。”牛郎把禮品遞給親衛,拱了拱手,站到王則之下側。
牛郎的這句話,使王則之腦海中靈光一閃,可是一眨眼就又忘記了。
“你是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人呐,吧,來找我什麽事兒?”
王則之看著牛郎也不廢話,開門見山直接問。
“嘿嘿.……就等您這句話了。”牛郎看了看左右。
“這兒都是我心腹,放心。”
“戰馬。”牛郎彎腰低頭,湊到王則之麵前輕聲了起來。
王則之謔的一聲站了起來,大聲吩咐起來。
“來人,上酒菜,哈哈哈.……”
這真是打瞌睡就有人來送枕頭。
王則之大喜,拉著牛郎喝酒吃飯去了。
“您上座。”牛郎彎腰伸手,請王則之坐在主位上,等王則之坐好,他才坐下。
“坐坐坐,牛大哥一路而來,旅途勞頓啊,來,我敬你一杯。”
“幹。”牛郎一飲而盡,把杯子倒過來,示意他喝光了,王則之也有樣學樣,一飲而盡。
“牛大哥的戰馬,從何而來啊?”王則之急迫的詢問起來。
“民牧、茶馬、市馬大人知道吧?”
根據民戶的丁口田產等情況,將上等的戰馬交由飼養,按期繳納馬駒的製度。同時,減免養馬民戶一半的田租。
民牧最早於洪武年間在應六府、滁和二州實校
永樂十二年,戶馬法經過改革,在南直隸地區實行的同時,開始在北直隸地區施行,宣德四年推行到濟南、兗州、東昌三府地區,正統十一年推廣到彰德、衛輝、開封3府地區。
正統十四年,蒙古瓦剌部也先入犯後,明朝將原來安置在京畿地區的種馬調整到永平府等地,在北方有十四府承擔民牧軍馬,大同府也在其中,後來在全國逐漸形成了種馬、地畝、認定、歲取都有定額的牧馬管理製度。
對於民牧的管理,主要有:
養馬民戶,十五歲即成丁養馬,直至六十歲。
洪武年間,“江南十一戶,江北五戶養馬一,複其身。”
永樂年間,北方五丁養一匹。
南方鳳陽、廬州、揚州、滁州、和州,五丁養一馬;應、太平、鎮江,十丁養一馬。淮、徐初養馬,亦以丁為率。
馬群規格。北方一群馬十匹,二公八母。南方一群馬5匹,1公4母。
馬群管理。一群馬立群頭一人管理,五群立群長一人管理。
種馬額數。弘治六年,確定兩京太仆寺管轄的種馬總額為公馬兩萬五千匹,母馬十萬匹。
馬駒征收。永樂十二年開始,一歲征一駒。洪熙元年,改為二歲征一駒,免草糧之半。成化初,改三年征一駒。成化六年,複兩年征一駒之製。此外,景泰三年規定,公馬十八年、母馬二十年以上免算駒。
督理歲考。“歲正月至六月報定駒,七月至十月報顯駒,十一、二月報重駒。”“歲終考馬政,以法治府州縣官吏。”“三歲偕禦史一人印烙,選其健良而汰其羸劣。”“種馬死,孳生不及數,輒賠補。”
茶馬即由茶馬司負責與西北遊牧部落等以茶葉交易馬匹的製度。
洪武中,在川、陝設茶馬司,與西北遊牧部落交易馬匹。
先采用金牌製,“聽西番納馬易茶,賜金牌信符,以防詐偽。每三歲,遣廷臣召諸番合符交易”。
原本這種在這種製度下,茶馬交易回來的戰馬都是好馬。
市馬,即邊鎮或與外邦、或向民間購買馬匹充作軍用的製度。
市馬法始於永樂年間,直至萬曆初年仍有施校
先在遼東,後在大同、宣府以及西北邊鎮開馬市,與北方遊牧部落交易馬匹。“其價,遼東以米布絹,宣、大、山西以銀。市易外有貢馬者,以鈔幣加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