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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不靠譜”的井律師

  今天的開庭,在場除了夏風和田軍,其餘的也許都是第一次親臨法庭現場。包括阮劭中和曹格達,更包括被告9527和辯護人井律師。


  眾人這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我國真實的庭審現場,和香港電視劇裏的大相徑庭。


  “請大家安靜。”


  地位最高的審判席前麵,是書記員的席位。書記員一聲宣布後,大夥兒均以為這就要開庭了,可誰知……


  “請公訴人、辯護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入庭就坐!”


  眾人:……


  我們都坐著呢,已經各就各位了!

  “下麵宣布法庭紀律!”


  書記員是個大媽,無視眾人的“無知”,她板著臉對著文件繼續宣讀,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審判案件的場所。為了維護法庭秩序,保障審判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規定……”


  眾人均煩躁皺眉,能不能快點進入正題?


  某炎尤其如此,對這種官方語言和流程有種本能性的排斥。於是,手不由自主的摸向口袋,正準備把煙盒拿出來,這時……


  “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準喧嘩、吵鬧。未經法庭許可,不得隨意發言。在發言中不得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誹謗、威脅或者謾罵。”


  也許是對某不靠譜的律師不太放心,隻見書記員大媽宣布完這條後,把機械式的流程暫停了一會兒,抬眸看向辯護人席位,問道,

  “辯護律師,聽清楚了嗎?”


  某炎一愣……


  尼瑪,幹嘛隻問老子?幾個意思?!


  “聽清楚了!”


  他拉長臉,沒好氣回道,“就是不能罵人嘛!放心,老子記住了!”


  草,老子長得像愛罵人的人嗎?!


  女書記員皺了皺眉,對某兩個字表示很反感。但也懶得跟他一般見識,便繼續對著文件宣布道:


  “旁聽人員不準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不準發言、提問或與訴訟參與人談話。不準鼓掌、喧嘩……”


  進入到宣讀觀眾紀律。


  某炎以為沒自己事了,便深呼一口氣鬆懈下來,從外套口袋裏摸出香煙,抽出一根點上。


  深吸一口,耳朵自動屏蔽書記員機械式的宣讀,皺緊眉頭開始整理思路,接下來怎麽為死女人做無罪辯護?

  夏風說,如果慕斯不配合律師,當庭認罪了,辯護律師也能繼續做無罪辯護。


  可wuli井律師顧慮的是,如果最後“無罪辯護”成功,那豈不是讓慕斯犯了一條“擾亂司法公正”的罪?

  所以,他得留個後手,便賦予周謙一個神秘使命……


  正想著,這時:


  “辯護律師!辯護律師!!”


  書記員超級煩躁的聲音傳來,讓某炎猛地緩過神。


  “叫我嗎?啥事?”


  他傻愣愣的問道,指尖還夾著點燃的香煙。


  心想,在場這麽多人,怎麽總是老子被盯上?

  這種感覺就像讀書時的不良學生,課堂上不管你幹嘛,就算你認真聽講了,但隻要稍稍動一下,就會被老師盯上。


  “法庭上不準吸煙!你沒聽到我宣布的紀律嗎?!”


  書記員大媽也許正值更年期,氣得麵紅耳赤,恨不得把這貨給撕了。做了二十幾年的法庭書記員,還是頭一次碰到自己宣讀法庭紀律時,有人充耳不聞,繼續堂而皇之的吸煙。


  哼,闊少了不起麽?!

  “啊?”


  某闊少絲毫沒覺得自己了不起,他隻是目瞪口呆,傻愣愣的接了句,

  “這……啥時候宣布的?我怎麽沒聽見?”


  唉,也不知是裝傻,還是真傻。


  但不管怎樣,這話更點燃了書記員更年期的怒火:


  “啥時候宣布的,我需要向你匯報嗎?!”


  她的斥責近乎怒吼,簡直要從正中央的書記員席位上躥起來。


  某辯護律師絲毫沒被嚇住,還繼續裝傻賣萌,故作一臉懵逼的眨了眨桃花大眼,語出驚人:


  “沒錯啊,你當然要向我匯報!”


  “你?!”


  書記員大媽氣得臉煞白,也許是今天有啥煩心事讓她很暴躁。比如跟兒子媳婦兒吵架了,老公不站她這邊,還斥責她作為母親和婆婆,有啥事都不跟孩子匯報,等等。


  所以,此時被某炎的“匯報”兩個字給刺到。一時失態,她竟衝井炎憤怒懟道,

  “請問你算哪根蔥?我為什麽要單獨向你匯報?!”


  話落,全場目瞪口呆……


  這話雖沒帶髒字兒,也並非直接在罵人,但橫豎都不應從法庭書記員的嘴裏說出來。


  井律師反倒很鎮定,不吃驚也不生氣,理直氣壯的懟回:


  “那你剛才宣讀‘不能罵人不能人身攻擊’時,幹嘛要單獨向我確認?”


  這話一出,眾人恍然大悟……


  原來,他是這目的!

  剛才被書記員單獨盯上,他很不爽。


  老子作為律師第一次出庭,庭審沒開始,你特麽就當眾質疑老子會罵人?戴著有色眼鏡看人,無端端還讓老子丟盡臉?

  哼,不給你個下馬威,你還真當老子吃素的!

  “你?!”


  果然,大媽書記員氣得渾身冒煙,卻又不得不被吃癟。


  某炎無視,立馬向法官告狀:


  “法官大人,我可以……”


  “叫審判長!”


  高高在上的法官陰沉著臉,沒好氣打斷。在場的外人都不知,他和書記員是兩口子,今早剛吵過架,為兒子兒媳。


  “哦。”


  某炎卻是假裝不知,輕輕應了聲後,毫不客氣開始告狀,


  “審判長,剛才書記員問我是哪根蔥哪根蒜。我可以理解為,這是她對我的人身攻擊麽?”


  如此重要的開庭,他豈能不事先摸清法庭上每一個人的底?


  你們兩口子從一開始就看老子不順眼,先是老公諷刺“我把法庭當拍戲現場”;後是老婆單獨把老子擰出來確認紀律??


  哼,不下個套來滅滅你倆的威風,你個法官就會把我這位“辯護律師”當無足輕重。那樣的話,豈不是對我方不利?!

  還沒開庭就讓阮曹占盡心理優勢,老子怎麽著也要把這杠杆的平衡點扭過來!!

  “這……”


  果不其然,法官被吃癟,猶猶豫豫不好斷定。畢竟他老婆剛才那句話雖沒有明顯的人身攻擊,但也的確不妥。


  若被人……尤其是律師!


  若被這二貨律師大做文章,攪得個天翻地覆,尼瑪,不好收拾啊!


  他顯然是小看wuli井先生的度量了,見他被吃癟式的猶豫起來,井律師立馬又話鋒一轉:

  “但,這件事跟今天的案子關係不大,對不?”


  法官秒get到他何意,盡管心裏依然不爽。從業二十幾年,還是頭一次在法庭上被小律師挖坑。最關鍵,對這點小伎倆,他還無可奈何?唉,都怪自己那不爭氣的老婆。


  “嗯。所以……”


  雖輕點頭認可了,但法官臉色依舊陰沉。


  井炎卻也不再介意,反正目的已達到,你們兩口子有“把柄”捏在我手裏,嘿嘿!

  便立馬接話:

  “所以我就先放她一馬咯!”


  嬉皮笑臉的將煙頭掐滅後,他轉向書記員,一改畫風,開始賣乖,


  “香煙掐滅了,您老繼續!”


  就這樣,單單這開庭的準備階段,就磨蹭了半小時……


  而整個過程中,某被告一直是低著頭一言不發。除了不停在心裏念叨著“井炎,你敢再丟人點嗎?”,腦子裏隻有一個問題:

  拋開兒女不講;也拋開“棋子”兩字;拋開各種恩怨……


  就這樣一個傻叉男人,慕斯,你愛他嗎?

  (某男:傻你大爺!!老子這是策略,你們女人家不懂!)

  ——


  “被告人慕斯,女,1993年11月1日出生。大學本科文化,私營企業主,時任火火投資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


  終於輪到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也標誌著真正的庭審開始,

  “我國公民曹麗娜被殺一案,由寧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慕斯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11月11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慕斯發誓,從某不靠譜的律師進場開始,她內心就一直是暴躁的。


  不僅是某炎來個突然襲擊,做了她的“辯護人”;

  更多是他把這裏當拍戲現場,當庭審是兒戲。這態度讓“向來恪守奉公、遵紀守法”的她,不能容忍,而且……


  丟盡了臉麵!!


  也許是想盡快結束這荒唐的鬧劇,在公訴人陳述案件後,警方的法醫等證人還沒登場。慕斯就突然接話,倏地抬頭衝法官大聲宣布道:


  “我認罪!!曹麗娜就是我殺的,我認罪!”


  “……”認你大爺!!


  某炎垂著眸眉宇皺緊,如果不是有煩人的法庭紀律在,他發誓一定會把這句話惡狠狠的甩到那女人臉上!


  法官也皺了皺眉,表示對這雙奇葩的“被告和辯護律師”很無語……


  我還沒開口問呢!你這是認哪門子的罪?猴急個啥啊?!


  依照法庭流程,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應當由審判長即“法官”來詢問被告:起訴書中指控事實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願認罪?

  被告人這才能對所謂的“犯罪行為”進行陳述……


  罷了罷了,不跟他們計較!

  “被告,起訴書中指控你過失殺人,是否自願認罪?”法官強壓著煩躁,言簡意賅的問道。


  慕斯愣住……


  過失殺人?


  這讓她還有點意外,不該是故意殺人罪嗎?


  滿腹疑惑的目光很自然的轉向阮劭中……


  慕斯心想,難道他良心發現了?用“過失殺人”先草草結案,讓她留著一條命,等他度過這一劫、地位穩固後,再想辦法給她翻案?找出真凶?


  畢竟“過失殺人”一般不會判死刑,也不會有死緩。


  顯然,此刻她又想多了……


  以田軍為代表的警方提交“過失殺人”,不過是因為這項罪名好判一些。畢竟故意殺人罪是有預謀的殺人,除了要找出慕斯的殺人動機外,他們還得找作案計劃和作案的交通工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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