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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無賴

  淩俐早就知道,為了幫助淩霜,她肯定會有直麵吳毅這個無賴的一天。


  隻是沒想到這麽快。


  周一早上開完例會,正在準備隔天唐傲雪一案開庭前最後的準備,小成就告訴她有人在等。


  她到了會客室一看,隻覺得來人的眉目有幾分熟悉,等他自報家門說自己姓吳,淩俐馬上反應過來這就是她在查證身份證和戶籍信息卡上看到的,吳毅本人。


  他也不打招呼不提前問一聲,直接就來了,這樣的突然襲擊,讓淩俐一點準備都沒有。


  隻是人已經來了,也不可能給趕回去。再說了,如果能平安不費力地處理好霜姐的事,那她的心事,也就少了一樁。


  所以,她壓住心底的煩躁,在會客室接待了他。


  不得不說,吳毅還是人模人樣的,而顯而易見他這次來是不懷好意的,卻還能彬彬有禮先寒暄客套,言行舉止間甚至著點靦腆,實在是太有欺騙性了。


  他先是跟淩俐表示,突然接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他非常震驚,十分想不通為什麽淩霜會要離婚。


  之後,他又說,他和淩霜不過鬧了點小矛盾而已,以為淩霜不過是回娘家住些日子,自己沒管是因為知道老婆懷孕了情緒不太穩定,也給她一個釋放情緒的空間。


  誰知道她就鑽了牛角尖,竟然跟法院提起要離婚?

  言語之間不僅客氣有理,說起淩霜要離婚的事,還是震驚中帶著點懊惱的情緒,甚至還能看到眼角隱隱的淚光。


  如果不是淩霜事先告訴淩俐他的劣跡,保不定,淩俐也會上當,以為這人真的不想離婚,真的還和淩霜有感情。


  她默不作聲,隻看著他表演。


  說完冠冕堂皇的話,吳毅搓了搓手,帶著點討好:“小淩律師,我從嶽父那裏知道你和小霜還是沾親帶故的親戚,隻是這清官都難斷家務事。我們夫妻之間的事,床頭打架床尾和,關起門來兩三句就說好的事,就不敢勞煩您兩頭跑了。”


  頓了頓,他又補充:“小霜在哪兒?你讓我見她一麵,保準能省了您很多事,也不用勞煩你雒都南溪兩頭跑了。”


  終於開始露出狐狸尾巴了啊——淩俐感歎著,瞥了眼吳毅,接著正襟危坐,眼皮都不想抬一下。


  之後,她聲音非常淡然:“兩頭跑的差旅費我的委托人會出的,也不勞煩吳先生操心。至於我的委托人,她說過不想再見到你,我就不能違背她的意願,把她的行蹤透露給你。而且,下一步我會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你有傷害過我委托人的前科,為了安全起見,也為了案件順利處理不出什麽意外,保護令生效後,你不能再接近她,否則有司法拘留等著你。”


  最後的一句她扯了個小謊,不遵守人身保護令靠近被保護人的後果,其實並沒有那麽嚴重,這項剛開始實施的保護家暴中弱勢一方的製度,似乎還沒有開始發揮應該有的作用。


  不過,能拉來虎皮做大旗,唬一唬眼前這個衣冠禽獸,也是可以的。


  聽到淩俐出乎意料堅定的語氣,吳毅則是臉色一變。


  他算是看出來了,眼前這個小律師雖然年輕麵嫩,說話細聲細氣的,卻不是好忽悠的人。


  如果不嚇唬嚇唬她,讓她交代出淩霜在哪裏,那這趟就白跑了。


  他思索一番,再他思索一番,再抬頭時眸子帶著陰狠:“離婚也不是不可以,隻不過,她媽過世的時候可沒立遺囑,所以留下的房子有她一份,也有我的一份。”


  聽完這席話,淩俐嘴巴都快合不攏了。


  天底下竟然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固然,父母過世沒有遺囑,法定繼承發生,可在司法實踐中,幾乎沒有把一方父母遺產算作夫妻共同財產、之後在離婚時候平分的先例。


  這不但違背慣常人倫,更是無法擺平當事人。


  女婿能夠繼承嶽父嶽母財產的前提,是有和人家女兒的一層婚姻關係在,或者是結婚許多年早就融為一體,這結婚沒多久、虐待女方、離婚時候還要求繼承對方父母遺產的,真是利欲熏心了。


  淩俐忍不住地皺眉,之後清了清嗓子,慢慢說:“那我們來算算份額好了。那房子本來就是家庭共有,其中淩霜占四分之一,這是婚前財產,跟你無關。你說的發生繼承的部分,也就是你嶽母所有的四分之一,這能分的四分之一裏麵,有三分之一是淩霜的,算起來就是十二分之一。你能分到,也是這十二分之一的一半,也就是二十四分之一。按照現場那地方的市價來算的話……”


  淩俐側頭裝模作樣地思考,十幾秒後給了他答案:“大概一萬來塊錢吧!跟二十萬比,差距也太大,我的委托人不可能答應。”


  聽淩俐把那好大一片的房子一塊塊掰碎了揉爛了,有一點點分下來,最後,分到他頭上竟然隻有三萬?

  一萬元就想把他打發了,真當他是乞丐嗎?

  吳毅臉色鐵青:“別以為我不知道那房子的市價,馬上就要拆遷了,你要知道南溪靠近高新區的地方,房價已經翻了三倍,快要上萬,那一片房子怕是要賠幾百萬。我這二十四分之一,起碼得拿二十萬來換!再加上她哥從我這裏拿的錢,再給我三十萬,這事就算了了。”


  之前從淩霜口裏聽說吳毅還要二十萬,沒想到,這坐地起價的,沒幾天就變成三十萬。


  碰上這貪得無厭的人,淩俐不由自主皺眉:“你這完全是不合理的要求,那屬於預期的利益,不屬於現在可以劃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那我就拖到劃紅線的時候。”吳毅陰陰一笑,“她淩霜肚子裏還揣著我吳家的種,能有那麽簡單就離婚?別以為我不知道,我可找人問過了,隻要有孩子的事,想離婚拖個三年五載不成問題。”


  淩俐回答: “我們會向法官陳述對於孩子撫養費承擔的問題,並不會影響到判決時間,一審案子最多六個月,簡易程序。”


  “是嗎?”吳毅摸了摸下巴,嘿嘿一笑,“大不了我一走了之你們沒處尋人,這拆遷紅線,可就最近一年的事了。要不然,就把孩子打了,”


  淩俐緊握這拳頭,微微發抖。她以為自己以律師的身份能夠足夠冷靜,能夠做出最為理智的判斷,這時候卻忍不住想揍吳毅一頓。


  見她緊鎖著眉頭沉默不語,吳毅知道自己是找準了軟肋。


  他一個大男人,哪裏怕找不到老婆,十幾歲二十出頭的小姑娘鮮嫩又好騙到手,一個人老珠黃的淩霜自然不放在眼裏。


  再說,他還年輕,也不怕以後沒孩子。淩霜的肚子裏卻是好容易才揣上一個的了,然而就她這三番五次小產的身子,隻怕生下來也是個殘次品,不如換點錢也好。


  想到這裏,他更是理直氣壯:“你回去跟淩霜說,別以為請了律師我就怕了,我都跟法院羅院長打過招呼了,這案子起碼拖三年。到時候,政府劃了線,搞了拆遷,拆遷款該誰的就是誰的,誰也賴不了,死皮賴臉對大家都沒好處。反正,想快點離婚也簡單,要不三十萬,要不馬上去醫院把孩子打了,大家雞飛蛋打一拍兩散,誰也不欠誰的了。”


  他說得唾沫四濺,淩俐卻已經冷靜下來,花幾秒鍾回想了一下他的說話內容,目色微凜:“你跟法院打過招呼了?”


  吳毅表情一滯,卻馬上回答:“是啊,你不信可以去問。”


  “那你是和誰打的這個招呼?承辦法官?院庭領導,還是另外的什麽人?”


  聽她問得這樣詳細,吳毅臉色一變,有些慌張:“我憑什麽讓你知道?總之,南溪地界上,你一個雒都的小律師,混不走的。”


  淩俐已經徹底穩了下來,聲音冷冷:“我勸你最好說清楚再走,否則的話我會向法院紀檢組申請介入調查,有人利用職權幹預司法公正。”


  吳毅臉都白了,沒想到隨口吹一句,竟然被這小律師不依不饒起來。


  他倒也沒慌張,直接開始裝傻:“什麽幹預司法,淩律師,你可別信口雌黃。別看你是我老婆家的親戚,亂說話我一樣告你誹謗的。還有,你們這些律師,為了點律師費真是太不要臉了,攪和著讓我們兩口子離婚,良心何在?”


  對於他的胡攪蠻纏,淩俐知道自己不應該做出回應,不過想起淩霜那天對她倒出的這些年的苦水,一時有些忍不住:“霜姐為什麽要離婚,你不是很清楚?我勸你,最好把手裏事關別人隱私的照片交出來,否則一旦有什麽問題,侵犯別人隱私權不但要賠償,還要坐牢的。”


  吳毅已經開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的模式,嘿嘿一笑:“什麽隱私不隱私的,你別來套我話,誰見不得人誰知道。被人都是勸和不勸離,你這上躥下跳攛掇著淩霜和我離婚的也是奇怪。聽說你家姐當年就是拆散別人家庭的小三,沒想到你也熱衷此道,難不成還成你們家的傳承了?”


  “你!”淩俐料不到這人瞎話張口就來,一點草稿都不用打的,氣得快要忍不住!


  最氣的是,竟然還扯上了她的家人。


  吳毅看她情緒快要失控,得意地一笑,剛要開口說話,背後卻傳來聲音:“是不是信口雌黃,我這裏倒是有錄音為證。至於你對我所律師的人身攻擊,恰好也記錄在裏麵。”


  話音剛落,會客廳裏響起剛才吳毅的話--“你回去跟淩霜說,別以為請了律師我就怕了,我都跟法院羅院長打過招呼了,這案子起碼拖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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