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崴腳
對於淩俐而言,倒黴總是在黃昏,這一次也不例外。
左腳踝腫了,基本不能沾地,但又不能不走——總不能在街邊做窩吧。
她隻好拖著左腳,咬牙忍著走一步就來一下的鑽心的疼,前行了幾十米。
淩俐停下來喘著氣,因為疼痛和悶熱的天氣,她襯衫的前胸和後背的位置,幾乎已經被汗浸透,要多狼狽有多狼狽。
看著前麵道路上劃出的出租車載客臨時停車位,她糾結到底要不要喊個車回家。
打的吧,不到半公裏遠,不打吧,腳實在疼得厲害。
但想起剛定下要買房的事,她決定還是應該勤儉節約一些。
漲工資遙遙無期,整理房間的活她已經好久沒做了——也不打算繼續做下去。
人窮誌短,為了有個自己的小窩,還是忍一忍吧。
淩俐歎了口氣,抹了把順著額頭淌下來的汗水,決定繼續著漫長的征程。
才走出幾步遠,忽然後側方,響起汽車鳴笛聲。
淩俐一開始沒注意,等那鳴笛再次響起來的時候,才意識到身後似乎跟了輛車。
再想想剛才那幾聲鳴笛,那頻率和振幅,似乎有些熟悉,似乎這些日子經常聽的。
難道是祝大狀知道她倒黴,專門來救死扶傷的?
她下意識地回頭,凝眸,卻沒想到看到了,意料之外的臉。
並不是祝錦川,而是和他一樣車型的某人。
南之易從駕駛室裏探了顆頭出來:“怎麽了?灰頭土臉的?被打劫了?”
淩俐氣結——還真被他說中了。
祝錦川畢竟事忙,帶了淩俐初步把房子定了的三小時不到,電話起碼接了幾十個,清一色的讓他趕快到市中心某商務中心赴約,有大合同等著他審。
一邊旁聽的淩俐,很有些擋人財路的愧疚。於是主動拒絕祝錦川要送她到樓下的好意,在市中心的地鐵站附近下了車。
然後,她坐了地鐵回去。
這一次她可不是走路回家,也一點都不失意,更不是春節前兩搶一盜的高峰期。
可居然又被搶包了。
而且這次和上次不一樣。上次是摩托車,她一個步行的人基本沒什麽力量反抗。
這次是個靠腿跑路的人——她沒有追上就不說了,最丟人的是才追出幾步就一腳踩空,崴了腳。
然後蹲在地上看著那小笨賊拎著她那沉重的布袋子,消失在人海中。
淩俐都不知道該笑還是該笑還是該大聲地笑,這小笨賊,把她背在最外麵用來裝資料的布袋子拎走了,把裝著錢包手機鑰匙的小挎包,留給了她。
要是早點反應過來,知道他搶的是裝滿樓盤資料的袋子,她就不該追的。
這下可好,腳踝都腫了。
接下來的事,自然是南之易無法對殘疾人士視而不見,主動提出一起回去。
想到下午一番傷感後才決定要徹底和他劃清界限的,淩俐很想硬氣一把。
她剛想回絕,一不注意移了下左腳,又是一陣疼。
疼痛麵前,她脊梁骨還是軟了。
這次情況特殊,她腳受傷了,不過搭個便車而已,不會惹出什麽事。
再說又能有什麽事?幾百米的距離,短短幾分鍾就到了,她大不了閉嘴保持沉默就行了。
於是跛著腳,手腳並用爬上他的車。
南之易看她合上車門以後,輕踩下油門,在直行百米後,左拐進一條小小的巷子。
淩俐瞪圓眼睛,一下子警惕起來:“做什麽?這不是回去的路。”
“帶你去看跌打醫生啊,跛豪!”南之易沒好氣地給她一個白眼。
南之易帶淩俐去的,還真是專門看跌打損傷的小診所。
一進門,淩俐鼻子裏就一直縈繞著一股子正紅花油加跌打水的味道,十分銷魂。
老醫生看了眼她腫得發紫的腳踝,又捏了捏,那力道讓淩俐差點沒哭出來。
不過片都沒讓照,就直接斷定是軟組織挫傷。之後在她崴到的地方敷了不知名的草藥,開了點消腫止痛的噴劑,就打發了他們。
回去的路上,南之易開著車,嘴裏順帶問了句:“你最近在忙什麽?都不見人的,沒想到又在路上撿到。”
淩俐微微把臉向右邊窗戶側著,有些含糊的聲音:“案子啊,還能忙什麽。”
“什麽案子?”
他似是不在意的一句,淩俐心情有些微妙起來。
這段時間唐傲雪的案子,因為極具戲劇性,在某些機關開了綠燈以後,媒體迫不及待放了很多料,前後三天的時間才漸漸冷下來,其中,還有一天是占據本地媒體的頭條的。
就連不怎麽玩微博的淩俐,那一天都看到新聞標題登上了熱搜,可見關注度如何。
比如什麽“新人律師解鎖紅蓮業火”什麽的,那些題目就讓她看了覺得心虛。
其實,她隻是站在最前麵的那一個而已,能猜出鄭啟傑那段話,出力最多的人,就是祝錦川。
別的不說,首先注意到“紅蓮業火”違和、把這個作為焦點問題提出來的,就是他。
她是受之有愧的,卻被推到了幕前,接受了好多媒體的采訪。要不是她是個菜鳥,這機會給會炒作的律師,保不定利用這個機會就成了網紅。
不過,過多的關注是她不想要的,尤其是現在自己的能力和履曆,還沒辦法匹配外界的讚譽,應對來自四麵八方審視和懷疑的目光。
她難得鬧這樣大的一場,南之易,居然一點都不知道?
也難怪,他和魏葳回了帝都一趟,這些日子隻怕是忙著結婚了,哪裏管得了
忽然又想起下午自己的一番感歎,剛才那股若有似無的怨氣,消失無蹤影。
這已經是魏家碗裏的肉了,自己還扭扭捏捏個什麽勁?
還有,下午才賭咒發誓不是已經決定要搬走了嗎?不是決定要和他再無瓜葛了嗎?
不管怎麽樣,他們不過是普通朋友罷了,她自己給自己加戲,真是小醜一樣。
經過這一番思量,淩俐再開口時語氣平靜:“就是個普通的刑事案子,庭審時候有點新情況發生,可能還得好幾個月才會再次開庭。”
“哦。”南之易視線隨著道路的改變,向右看著,似乎一點也沒有留意淩俐的回答。
淩俐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
她偷偷瞟了他的側臉一眼——從搭上他的車,到看跌打醫生,再到剛才那一番對答,她都沒勇氣看他的正臉一眼,也不知道在心虛什麽。
隻是這偷偷的一眼,淩俐又移不開眼了。
這人似乎,又瘦了些,可怎麽得了啊……
尤其是本來就很大的眼睛,這時候眼窩都有些凹陷了。要再瘦下去,可就像那些形容枯槁的癮君子了——會被緝毒警察重點排查的那種。
淩俐忍了又忍,還是忍不住念叨起來:“工作要緊,身體也不能不要。我知道你把科研當興趣,動不動就廢寢忘食,但要是身體出了問題,怎麽辦?”
“還能怎麽辦,厚葬唄。”南之易笑著回答,“停不下來的。”
“魏葳怎麽都不管你?”她一時間腦袋發熱,脫口而出。
正在訝異自己怎麽說出這話,結果下一句不受腦子控製的話又冒了出來:“不是都要結婚了嗎?”
南之易則有些意外,微微側頭看了她一眼:“你怎麽知道結婚的事?”
淩俐不知道該怎麽回答,總不能說“我那天偷聽到的”吧?
她含含糊糊說:“不就是她說的嗎?”
南之易搖頭笑笑,一臉的無奈:“她還囑咐我不許跟人說這個秘密,結果自己到處說。好吧,看來她還真把你當朋友了。”
淩俐耳朵裏嗡嗡直叫,眼前的景象開始發虛,好一會兒才恢複正常。
她到底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低估了自己對南之易感覺。
不管以前看到過南之易和魏葳之間多少親密的舉動,甚至那天在樓梯間看到兩人相擁,都不及她今天親耳從南之易的這裏,聽到他親口承認要結婚這件事,給她帶來的衝擊大。
她好容易才壓住了馬上就要脫口而出的一句“那我到底算什麽”,吸了吸鼻子,問出一個毫不相關的問題:“你呢,最近在忙什麽?”
還好,南之易的回答並不是在忙結婚,他說的是:“在忙一個項目,還有點——私事。”
說到私事二字的時候,他特意看了眼淩俐,那眼神讓淩俐覺得有點古怪——不是心虛也不是害怕她暴起,有些她看不懂的意味。
淩俐忽然失去了說話的興趣,哦了一聲後,撇開臉,裝作在看窗外。
卻在座位靠門的縫隙處,發現了一支口紅。
淩俐很想視而不見的,可口紅那粉紅色帶珠光的外殼,在樹蔭和夕陽交替的半明半暗中,尤其刺眼。
她艱難地彎了彎腰,終於把口紅撿了起來。
Dior變色口紅,從外表上看,似乎是最常見的01號,淡粉色。
呂瀟瀟把這個當潤唇膏用,有時候一時興起買好幾隻,自己又用不完,律所裏的妹子,好幾個都接受過她拍在桌麵的這款“潤唇膏”,淩俐的抽屜裏,都放著兩支。
淩俐咬了咬唇,有些艱難地開口:“口紅,有人漏在你車上的。”
南之易聽到口紅二字,似乎有點詫異,趁著前方道路上沒車,飛快地轉頭瞟了眼,之後一臉的輕鬆。
之後,渾不在意似的:“你扔手套箱裏吧,有空我給她就是了。”
淩俐想了想,還是遞給他:“口紅高溫下容易化的,你下車記得拿上。”
南之易點點頭,順手接了過去,扔在中央扶手的收納盒裏。
淩俐低頭瞟了眼,隻覺得眼睛裏長刺,忍不住說:“她怎麽用粉色啊,這顏色不適合黑皮膚,用不好會顯得臉色差的。”
南之易微微側臉,有些奇怪地盯她一眼,滿不在乎地說:“不會啊,我覺得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