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我真不是角色球員> 第七十八章 神之代言人

第七十八章 神之代言人

  盧指導入列,李恪選取經紀人的工作就變得簡單多了。

  如他所料,比爾達菲沒怎麼考慮,就同意了李恪的要求。

  畢竟他跟大姚有過成功合作的經驗了,很清楚一個道理,少賺一點是一點,總比一分錢都賺不到要好。

  除了比爾達菲,另一個經紀人大鱷也同意了李恪的要求,讓李恪有些意外——

  「姚之隊的模式?」

  咖啡廳里,大衛法爾克敲了敲桌子,似是在思考。

  李恪沒指望這個曾經的神之代言人同意他的要求。

  但令他感到驚訝的是,只是思考了片刻,大衛法爾克就點頭同意了:「可以!」

  這樣一來,李恪就有了兩個選擇。

  是中國友人比爾達菲呢,還是神之代言人大衛法爾克呢?

  李恪要了一天的考慮時間,回頭就跟盧寧商量了起來。

  「盧寧,你怎麼看?」

  盧寧喜歡從多方面分析一件事,這次也一樣。

  「比爾達菲,他的優勢是,他和國內那邊打過交道,有經驗,劣勢是,他已經有一個大姚了,就連大姚他都不怎麼上心,全權負責的比爾桑德斯算是他的一個助理,他不會把他的資源和人脈傾注給你的。」

  「至於大衛法爾克,他好像有點過時了,手下只剩下個位數的簽約球員,最大牌的是埃爾頓布蘭德和邁克畢比,都是沒什麼商業價值的二流球星,和現在正當紅的比爾達菲相比,差距有點大……」

  各有優劣,甚至有些地方截然相反。

  李恪又問:「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

  「我會選大衛法爾克。」

  「不選比爾達菲的理由很簡單,比爾達菲的優勢是和國內那邊打過交道,但姚之隊的模式,國內的業務會交給國內的經紀人,這點優勢也就用不上了。」

  「反倒是大衛法爾克,過時可能是他的劣勢,但對你而言,或許會是優勢。」

  「大衛法爾克畢竟曾經是邁克爾喬丹的代言人,手中的資源和人脈肯定不會差,只是前幾年他需要把精力放在喬丹身上,手裡沒什麼新人,所以才顯得過時了。」

  「據我所知,大衛法爾克正在掙扎著想要重新回到主流,今年的選秀,他簽下了喬治城大學的雙子星,然後現在還對你有意……」

  掙扎著回到主流嗎?

  但前世的記憶里,大衛法爾克的掙扎似乎沒起到什麼效果,他並沒有回到主流。

  李恪順著盧寧的思路猶豫了一會,做出了決定:

  「那就大衛法爾克了!」

  雖然未來大衛法爾克沒有回到主流,那也是未來的事情了。

  就現在而言,大衛法爾克的確是比比爾達菲更好的選擇。

  奧斯汀,李恪又和大衛法爾克簽下了一份為期兩年的經紀合約,合約里規定了:

  大衛法爾克的許可權僅限北美,薪水分成是聯盟規定的4%,廣告分成也在談判之後,限定在了比較常規的15%。

  國內的經紀人也定了,暫時不急於開發國內市場的李恪,直接把國內的經紀事務,交給了他大姨家的兒子,也就是他表哥。

  反正,自從李恪拿了NCAA冠軍和MOP獎盃,再打進NBA,國內那邊基本就等於是躺著賺錢了。

  業務談判交給表哥,品牌運營就讓盧寧費點心,正好,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等後面有需求了,再換上專業的人士,去做專業的事。

  除了兩邊的經紀人,李恪又自己找了律師。

  國內的律師用的是之前和他老爹有過合作的一個律師,在國內也算是有點名氣。

  美國這邊,他還是找了董金吉那幫人,然後借著林綺的關係,和林綺的導師、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院教授約翰戴格所在的戴格律所,簽下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合作協議。

  就這樣,NCAA決賽結束不久,李恪就搭好了自己的經紀人團隊。

  ……

  NCAA決賽一結束,NBA就如火如荼的展開了季後賽的大戰。

  和歷史相比,07年的季後賽沒什麼變化。

  獨行俠首輪大戰勇士,黑八不黑八的,李恪也拿不準,但他覺得,他這隻小蝴蝶應該還沒影響到NBA。

  火箭首輪的對手也還是那個——那些年,總是讓中國球迷咬牙切齒的猶他爵士。

  湖人再戰菲尼克斯太陽,一旦出局,科比的逼宮大戲就將上演。

  最後,馬刺對上了聯手第一年的黃金雙槍。

  東部那邊就沒什麼意思了,前幾年強勢的活塞、熱火已然下滑,新近崛起的騎士、魔術尚且稚嫩,實在是沒什麼看點。

  李恪倒是想過買張票,去休斯敦看一場火箭的季後賽。

  但想想,07年的季後賽,火箭貌似還是沒能突破首輪……

  那就沒什麼可看的了,看了也是糟心。

  還不如留在奧斯汀,繼續訓練,繼續提升自己。

  ……

  一早,北坎普斯的公寓。

  李恪睡到自然醒,睜眼就看到了東方的魚肚白。

  他拉開窗帘,打開窗戶,讓晨光透進房間,呼吸了一口新鮮的空氣。

  然後穿上一聲緊身的運動服,便拉開了房門。

  隔壁的客房也有了動靜,一個身高和他差不多的黑人,揉了揉亂糟糟的爆炸頭。

  看到李恪,道了一聲:「早啊,謝爾頓。」

  李恪點了點頭:「早啊,吉米。」

  沒錯,這傢伙就是吉米巴特勒。

  李恪回到奧斯汀,吉米巴特勒也提前進入了長角牛。

  不過,這傢伙的家庭狀況比小杜都要慘得多。

  一出生就被親爸拋棄,到13歲時,又被親媽拋棄,理由是他太丑了,但實際的原因是,他妨礙到他親媽交男朋友了。

  接著,吉巴就只能借住在朋友家中,然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趕走。

  他睡過朋友家的沙發,睡過大卡車的車廂,還睡過公園的長椅、大橋的橋洞……

  直到高四,他碰到了一個叫喬丹萊斯利的傢伙。

  因為籃球,兩人成了無話不說的好朋友。

  而喬丹萊斯利知道吉巴的情況后,經常邀請後者到他家過夜,時間久了,吉巴被萊斯利的母親蘭伯特女士收養,這才重新有了家。

  家是有了,吉巴的日子過得還是很清苦。

  畢竟,萊斯利家也不是什麼富足的家庭,家裡除了吉巴,還有七個孩子,單是這一點,就很夠嗆了。

  所以,到了奧斯汀,因為新學年還沒開始,吉巴暫時沒地方住。

  李恪就讓他住在自己租住的公寓里。

  住了差不多一周的時間,李恪就和吉巴挖掘出了共同點,兩人都是早起黨,每天很早就起床了。

  起了床什麼事都不幹,直接出門晨跑,跑到精疲力盡才會回家。

  反倒是另一間客房裡的小杜,雖然也很勤奮,相比之下就有點憊懶了。

  每天早晨,李恪都會一邊刷著牙,一邊敲響第三間客房的門,催促著小杜:「凱文,出發了!」

  等李恪刷完牙,小杜這才撓著頭出現在一樓的客廳里,吐著臭烘烘的濁氣,跟著李恪和吉巴,繞著北坎普斯晨跑。

  李恪和小杜的耐力相差不多,一般只能繞著北坎普斯跑兩圈,跑完兩人就結伴回家了。

  然後站在門口,一邊用著早餐,一邊看著吉巴以相同的速度,一遍、兩遍的衝過家門口。

  「不愧是還是連續出場48分鐘的體能,太踏馬變態了!」

  (為什麼寫個和別人不一樣的經紀人的劇情也有人噴啊?

  姚之隊00年就成立了,但姚明傳明確寫了,99年姚明差點被騙參加選秀,那個時候他還無意NBA,01年才主動嘗試參選,但被大鯊魚苛刻的條件逼退了。

  那他00年就成立姚之隊,01年讓芝加哥大學商學院MBA還沒有畢業的章明基統籌全局,是不是也想當然了呢?

  實話實說,易文的這段經紀人的劇情,就是照抄的姚之隊的架構,寫完也沒有覺得有哪裡不合理:

  一,主角的地位是夠的,NCAA冠軍加四強賽mop,外線、能飛能扣,樂透的選秀行情,商業價值已經很高了,就算不是中國人,也會被經紀人瘋搶的。

  再加上NCAA中國歷史第一人的身份,自知有系統傍身,搞個姚之隊的模式還要被說想當然?

  二,前有姚之隊成功的經驗,不需要摸索,直接借鑒,當年的比爾達菲都能接受,現在為什麼不能?

  三,和易相比,主角是NCAA起家,不需要美方經紀人幫忙造勢什麼的,NBA這邊用親戚朋友做經紀人的還一大堆,遠的不說,07年選秀,奧登和康利的經紀人就是康利他爹。

  對於按部就班打球的球員來說,經紀人根本沒那麼重要,至少生涯初期是這樣的。

  四,無論是姚還是易,都各有中美經紀人,這樣商業才能得到充足的開發,孫是個反面教材,他當時只有美方經紀人,沒有中方經紀人,導致他的商業收入遠不如易,更不用說跟姚比了。

  後來在湖人得不到出場的機會,早早被裁,誰敢說沒有這方面的原因?

  五,我也沒寫什麼美女經紀人、親戚朋友經紀人什麼的,德大那五個同胞我也沒敢用,還是搞了個大衛法爾克負責北美,搞了個沃頓商學院的MBA統籌全局,專業方面有什麼問題嗎?

  最後,經紀人的劇情就是一個穿插,寫完就過去了,又不會影響其他的劇情,毒點再高也沒那麼毒吧?

  或者,就算毒到某些人了,也沒必要噴來噴去吧?刪個書還得跑過來說一聲?知道我要上架了跑過來搞心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