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鹿死誰手
實戰射擊比賽,並不是說兩人對射,而是以靶場的標靶為目標,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擊倒所有的靶子為目的,擊中靶子不同的部位,得分也不同,打出doubletap會有額外的加分。
在槍會的眾多成員裏,能做到這點的,隻有苗誌舜和彭弈行,未來的莊子維和關友博也能做到,但那是很久以後的事。
麵對這千載難逢的高手對決,苗誌舜主動站出來為兩人做裁判。
“準備好了嗎?”
常歡雙手微舉,調整著自己的呼吸,跟彭弈行喜歡預先瞄準不同,常歡甚至閉上了眼睛,倒不是為了裝逼,而是在腦海裏模擬著射擊現場。
“go!”
一聲令下,常歡猛然睜開了眼睛,一道精光閃過的同時,身子也跟著動了,嗖得一下就竄了出去。
砰砰~
砰砰~
砰砰~
很有節奏感的打擊聲從靶場內傳了出來,基本在每一個射擊的位置,常歡都不做停留,光是在身體靈活度這一方麵,他就完勝苗誌舜跟彭弈行等人。
但作為槍手,身體素質固然重要,但對於槍械的掌握,以及瞄準的速度也是或不可缺的。
看著常歡在靶場內,或是下蹲,或是翻滾,那些紙質的靶子,在他的眼裏仿佛不止是靶子,而是一個個持槍的歹徒,原本一個再正常不過的比賽,硬是被他當成了戰場,身上彌漫著的那股殺氣,及時隔得老遠也能感受到。
彭弈行看著這一幕,神情越來越凝重,像常歡這樣的對手,是他從未遇到過得,光是看他表演就壓力劇增,但他並沒有退縮的意思,反而越來越興奮,他一直在等待的對手,不就是這樣的嗎?!
盯著常歡的矯健的身影,彭弈行不自覺的在腦海中模仿起與他對戰的場景,砰,砰砰,砰砰砰~
也許是因為代入得太深,彭弈行很快就嚇出了一身冷汗,因為根據他腦海中的模擬結果,要是真跟常歡對上的話,他——可能會死!
聽到彭弈行的呼吸突然變得粗重起來,胖子吳雲信還以為他身體不舒服,不由關懷的詢問了幾句。
隻有苗誌舜,莊子維和阿祖,以及袁浩雲三人才知道,彭弈行這是把常歡當成了對手,在腦海裏模擬對戰,他們三人同樣也這麽做了,但卻不像彭弈行陷得那麽深,雖然得出來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而此時,常歡已經擊倒了所有的靶子,將子彈退膛後,把槍放回了腰間的卡座裏。
看到發愣的眾人,常歡笑著問道:“怎麽了?幹嘛都看著我發呆?還有阿苗你,不是說當裁判嗎?我剛才用了多長時間?”
被常歡這麽一提醒,苗誌舜才醒悟過來,卻尷尬的發現,剛才隻顧著發呆,都忘了掐表了,這下好了常歡剛才所做的都白費了。
看到苗誌舜的表情,常歡頓時猜出了他的心思,皺著眉問道:“你該不會是忘了掐表吧?”
“咳咳!”苗誌舜不好意思的說道:“剛才你的表演太精彩了,情不自禁的被吸引住了,結果就忘了……要不,你再來一次。”
常歡剛想張嘴說些什麽,一旁的彭弈行就搶先開口道:“不用了,我認輸!”
“嗯?”
“啊?”
這下在場的所有人都將注意力轉移到了彭弈行身上,驚愣的看著他,不明白一向驕傲自信的他怎麽會說出認輸的話來,尤其還是在自己沒動手前。
彭弈行沒有理會身邊眾人的驚訝,隻是緊緊的看著常歡,問道:“你是怎麽做到的?”
“嗯?你是隻什麽?”常歡有些摸不著頭腦。
“就你剛才在表演時的那股氣勢!我敢確定,要是跟你交手的話,我很有可能連槍都沒拔出來,就已經死了。”彭弈行一臉嚴肅的說道。
氣勢?常歡想了想,感覺可能是因為自己經曆過槍林彈雨,曾數次在生死間徘徊,才能形成如今的氣勢,即使是麵對靜止的靶子,他還是會不自禁的把它們當成真正的敵人,這才有了剛才的那一幕。
“可能是因為我見過血,而你沒有吧!”
常歡此言一出,莊子維跟吳雲信還有袁浩雲還好,苗誌舜跟阿祖卻是瞬間變了臉色,尤其是在看到彭弈行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時。
苗誌舜,阿祖和彭弈行三人也算是老相識了,對於彼此都挺熟悉的,正是因為這樣,他們兩個才知道彭弈行有多危險,在常歡點破這一層前,兩人隻是感覺彭弈行強歸強,但終究差了點東西,被常歡一說,兩人才醒悟過來。
彭弈行跟他們真正的區別就在於不曾見過血,如今的彭弈行已經夠強了,見過血之後的彭弈行,他們完全不敢想象。
對於苗誌舜跟阿祖兩人的恐慌,常歡覺得他們完全是小題大做,就算他不點破,彭弈行遲早也會意識到這點,而且槍械從一開始被發明出來的時候,就算為了殺人,不管找什麽借口,它的存在就是為了殺人,這個是事實。
當一個神槍手擁有槍的時候,雖然很危險,但卻是可控的,不比把槍交給熊孩子,誰也不知道他下一秒會對誰扣下扳機。
與其任由彭弈行變成那個收割人命的惡魔,那不如想辦法引入正道,像他這種人,強行遏製的話,隻會起反效果,那不如給他弄個合理的殺人執照,例如——當警察!
警察跟軍人是這個世界上唯二可以合法殺人的存在,軍人是不可能了,但當差卻不一定,港島警隊每年都有一批麵向社會的特招名額,雖然少,但的確存在。
常歡也是因為穿越前看過的一部網文,才想起這個事情,憑著他現在的能量,隻要花點錢,弄一個名額並不成問題。
至於彭弈行會不會答應?如今的他還屬於正常人,有著正確的是非觀念,隻要他對自己槍法還有追求,就不可能拒絕常歡,因為這是他唯一能合法開槍殺人,卻又不會被追捕的機會。
當然,要是他豁出去,跑到外麵當殺手雇傭兵之類的話,也能體會到殺人的感覺,但有鞋穿,誰會願意光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