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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咎由自取

  我是第一次來到法庭,也真的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來。無論如何我也想不到,原來一件明明很清晰的事情,挖掘起來竟如此的複雜。


  而此刻我才發現,原告和被告人之一的那個司機請來的律師,竟然是一夥的。從他們的言談中可以清楚的看得出來,他們之前一定是溝通過的。


  他們就是想否認他買了我車的事實,硬是說我們之前是認識,他經常開著我的車出去閑逛,也是我默許的。


  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想把全部的責任盡量的放在我的身上。因為他們認為我是二手車店的老板,他們也知道我名下有幾十輛車,所以他們認為我有錢。


  人已經死了,被害者家屬隻想拿到更多的賠償,而顯然他知道,我與那個農村的開車的司機相比,更容易拿出這筆錢來。


  那個司機當然更願意這樣,他犯了罪,早晚是要進去的,所以他不想把家裏新蓋的2層小樓和那十幾頭羊再搭進去。


  這簡直就是顛倒黑白,可在法庭上,我一言不發。因為我知道,我不能亂說話,這是我的律師囑咐我的。


  我心裏不禁黯然起來,看著那個身穿的囚服,雙手背在身後的家夥。


  當初他來買我的二手車的時候,他是顯得那麽的老實。讓我一度覺得這個人特別的踏實,不由得想起了當年在鄉下的時候,村裏的那些鄰居。


  所以我才敢讓他打下5000塊錢的借條的。我相信他早晚會還給我。


  可萬萬沒有想到,正是因此才給我帶來了這場麻煩。


  我不禁開始後悔,不如當初不這麽善心泛濫,讓他拿了全款,立刻過了戶也就省心了。


  想到這些,我突然眼前一亮,我想起來那張借條!


  沒錯,那張借條上寫的清清楚楚,他買了我的二手車,欠了我5000塊錢。


  對了,那麽這張借條是否可以作為證據,來否認我與他之間有什麽關係呢?


  我趕緊摸出手機,給坐在後麵旁聽的王美琪發了個微信。


  然後低頭悄悄的在我的律師耳邊說了這件事。


  律師不禁眉頭一皺,小聲的埋怨我:


  “這事兒你怎麽不早說?”


  其實我也是心中慌亂,所以並沒有想起來。再加上我沒有把這件事情看到這麽複雜,我以為他撞死了人,他賠錢,我沒過戶,我活該,我承擔一小部分責任,花個三五萬萬就了事了。


  我扭頭朝後麵看去,王美琪轉身離開了。


  律師趕緊揮手示意,說有新的證據,希望法庭能給一些時間,並且暫時休庭。


  此時已是中午,我和律師找了就近的飯館吃飯。


  律師滿臉的興奮,說如果那張欠條如果真如我描述的那樣,寫的清楚是欠了我的購車款的話,那麽對麵的陰算計便不會得逞。


  我一臉茫然的問律師,如果我沒有這張欠條的話,就隻能眼睜睜的,被他們汙蔑,

  說成我讓那小子開的車麽?

  律師點了點頭。


  我不解的問:

  “那,法律就不公平了啊。”


  律師又搖了搖頭。


  “法律還是相對公平的,但想要得到公平,就必須又足夠的證據。”


  我還是不解,

  “那對麵,這不就是在睜著眼睛說瞎話麽?”


  律師不知可否的笑了。


  “法律在普通人的眼裏,是一種行為規則。可在律師的眼裏,是一種工具。”


  他說的很含蓄,我心裏明白了。


  回憶起之前經曆的種種,不由得在心裏感歎。雖然我三十多歲,已經人道中年。但實際上,我對這個社會的了解,實在是太膚淺了。


  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其實都在為自己的利益不斷的爭取,不惜放棄自己的道德準則。


  這世界上的人,又是千人千麵的,這短時間年,也就短短的半年多一點,我所接觸的人,真的比我之前的三十多年接觸的要豐富的多。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麵,每個人都在不斷的滿足自己的欲望。


  難怪我一直覺得自己倒黴,那是因為我太單純太簡單了。


  下午,開庭。


  王美琪去了二手車市場,找到了那張欠條。這證據拋出來之後,對麵的律師立刻不再做聲了。


  肇事,故意傷害致死,罪過不小。雖然到不了槍斃的地步,但至少他的後半輩子,要在牢獄中度過了。


  他還要付主要的賠償責任,他家新蓋的二層小樓和十幾隻羊,恐怕保不住了。


  那人當場崩潰了,跪在地上苦苦的哀求,求他們能把房子留下,家裏還有年邁的老母親。要是房子被收了,老母親,就沒地方住了。


  他聲淚俱下,可這裏,卻不是講人情的地方。


  死者的家屬隻說了一句:你關心你老娘的住處,可我的老娘呢?都被你撞死了!


  就這一句,那司機便啞口無言,隻能自己流淚。


  他站起身,被帶走之前回頭看我,掙紮著給我鞠了一躬,說了一句對不起。


  我看到了他眼神中的絕望,這不禁令我心裏一緊。


  看來,他還是良心未泯。


  但事已至此,這樣的結果沒人能再改變了。看著他被帶走,我低聲的問我的律師,

  “如果我不拿出證據來,我陪這二十萬,他的房子是不是就保住了,他老娘就有地方住了?”


  律師一愣,旋即笑道:


  “沒人能當救世主。因為這世界上,沒有真正的可憐人。所有的可憐,其實都是咎由自取。再說了,你也被牽連,也要陪三萬多,就別再為犯錯的人發善心了。”


  他說的有道理,但也沒道理。我心裏很亂。


  這件事,終於就這麽結束了。我陪了三萬,這陣子賣車賺了一點錢,就這麽權都搭進去了。


  不過,事情結束之後的輕鬆,難以言表。


  再那個中午,我站在我的二手車店鋪門前,看著院子裏來來


  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看著站在身邊的王美琪、王大治、小丁和我懷裏抱著的孩子,不禁感慨萬千。


  我一路坎坷,曲曲折折,好在一切都過去了。


  很多事情,經曆了,也就看透了,盡管一點點的發現,現實中的社會,跟我想想的相距甚遠,但已經無所謂。


  下一步,我要娶王美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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