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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速之客

  隊員阿超“娛樂場所漂亮女人倒是好找,但要找耳垂有肉痣的怕是難,總不能一個二個地掀了頭發看吧?”


  亞男吃吃地笑“這不給你正大光明的機會耍流氓嗎?”


  秦海“想什麽呢?你不知道誰耳朵下麵長肉痣,但人家本人總不能不知道吧!所以,接下來,咱們的任務就是找到這樣的女孩,至於充當誘餌,完全靠自願,不能勉強。”


  隊員二胖“我有個建議不知道可不可行。”


  秦海“說來聽一聽。”


  “咱們找一個女警察裝扮成嫌疑人的目標不是更好嗎?”


  “也不是不可以,但咱們局裏有這麽一號女警嗎?”


  一幫老爺們齊刷刷地將目光瞅向了高亞男。


  亞男臉騰地一下子紅了“不,不,我不行。”


  王強“你確實不行,一個男人婆。你扮不出來人家那種風情萬種的樣子。再說了,你又不是長頭發,耳朵下麵又沒有肉痣。


  要我說,冰姐就行,冰姐比你長得漂亮。”


  秦海“白冰不行,她人是漂亮,但她是短頭發。”


  二胖“秦隊,你太落伍了,夜總會好多女的都戴假發,買一頂金黃色的波浪假戴上。冰姐,絕對能迷倒凶手。”


  亞男“一幫臭男人,一點都不考慮我的感受。本姑娘隻是沒打扮,一打扮起來嚇死你們一幫單身狗們。”


  秦海繼續“可白冰脖子上沒長肉痣啊?”


  阿超“秦隊,你腦殼短路了,沒肉痣可以點一個肉痣啊!”


  秦海“反正白冰不行。”


  王強“我看不是冰姐不行,而是秦隊你憐香惜玉,舍不得冰姐以身犯險。”


  秦海“滾一邊去。”


  夢之星,是紅男綠女們的天堂,白天,死寂一般沉靜。


  一入夜,就仿佛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一般,燈火輝煌,展現在人們麵前的是夢幻般的世界。


  秦海和王強坐在角落裏,麵前擺放了幾瓶啤酒。


  台子上跳舞女郎們賣力的舞動著身姿,以誇張的姿勢吸引著台下一幫(食)客們的眼球。


  王強“秦隊,瞅見沒,沒想到男人婆一扮上還真像那麽一回事,跟她本人簡直就是天差地別啊。”


  秦海並沒有那麽輕鬆,手裏的啤酒瓶都快攥出汗來了。


  “別廢話,注意盯著,稍有差錯可是要出人命的。”


  “應該沒事吧,就男人婆那變態的身手,誰能拿她咋樣?”


  “再厲害她也是一個女的,凶手那麽狡猾,萬一給下了藥,再好的工夫她都不一定是對手。”


  “行,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盯著她行了吧!”


  半瓶酒還沒有喝完,台子上的亞男已經下台,這個時候,坐在離秦海不遠的桌子上,陪著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喝酒。


  秦海歎氣,這個亞男是怎麽一回事。


  讓她來是釣魚的,她倒好,一杯接著一杯啤酒猛灌,好像八輩子沒喝過酒似的。


  王強跟著擔憂“這姑娘要是喝醉了,再好的身手也沒鳥用,要不要我去提醒一下她?”


  “得,你是生怕凶手不知道她是警察扮的?多盯著點就行。”


  這一個晚上,周亞男上場了四場,陪了五個男人喝酒。


  五個男人各有千秋,但在秦海看來,這五個男人跟凶手沒半毛錢關係。


  一個二個,胖得各有味道,歲月的痕跡特別明顯,走路喘氣都費勁,更別說將女人給分屍了。


  散場的時候,周亞男醉得人事不醒,是王強將她給背到車上送回家的。


  這一個晚上,阿超和二胖在鳳凰城盯了一晚上,眼睛的血絲都盯出來了,也沒有找到一個耳垂下頭有肉痣的女人來。


  其它隊員們,在海陽城幾處比較出名的夜場盯了一晚上,也沒有任何收獲。


  隊長秦海下令收工,養精蓄銳,明天再戰。


  …………


  九館,是位於城西路上的一家酒館。


  俗話說,酒香不怕巷子深。


  九館的位置偏僻,城西路盡頭的拐角處。


  是一棟兩層樓的老房子改造的,老板頗有想法,酒館裏的裝修大有民國時期的樣子。


  網絡時代,九館因為其獨特的風格頗受年青人的青睞。


  不大的酒館,生意挺好。


  慕名而來喝酒的人挺多的。


  有喝酒的,自然就有陪酒的,還有唱歌的。


  唱歌的也陪酒,陪酒的也唱歌。


  阿丁就是這家館的駐唱歌手,阿丁,今年28了,自18歲那一年就開始幹這一行,近十年的時間,混得一年不如一年。


  盡管自己歌唱得不錯,人雖然說長得不是頂級漂亮,但也有自己獨特的風格,是那種一眼就能讓人記住的長相。


  怎麽說呢,風情萬種吧,是好多客人給自己貼的標簽。


  酒吧生意不錯,老板給阿丁的工資比其它歌手要高一些。


  說白了,老板阿兵其實一直對阿丁有意思。


  但阿丁這個人比較隨性,不喜歡受人束縛。


  瀟灑的人生自然需要金錢來妝點,不唱歌的時候,就陪酒,大多時候,陪酒的小費要比唱歌來錢。


  碰到看得上眼的客人,去酒店開個房,解決生理需要,順便還能掙錢,何樂而不為呢?


  幾天前,有這麽一個客人,這個客人與阿丁以往見過的男人略有不同,長得也很一般,但骨子裏有一種不一樣的氣場。


  這種氣場頹廢而不失風雅,讓人有一種強烈想了解他的衝動。


  男子每次來的時候都坐在角落裏,每次來的時間,正好是阿丁上場的時間。


  他喝一杯威士忌,靜靜地聽阿丁唱歌,等阿丁唱完一首之後,他點歌,每次來點的都是同一首歌趙雷的《成都》。


  說實話,這首歌對於一個女歌手來說,唱起來不太會有什麽感染力。


  但他每次都會打賞,雖然打賞不多,但知音難尋,阿丁仍舊很感動。


  他每次聽完了就走,不像有些暴發戶,仗著自己有兩個臭錢,打賞了就非得要陪著喝兩杯。


  有難纏客人,不僅要喝酒,還要動手動腳,揩兩把油。


  對於久經沙場的阿丁來說,無所謂,揩兩把油又不是會死,隻要不是很出格的那一種,她都能忍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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