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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不速之客

  金鳳,她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當中,一直就沒有充當過討喜的角色。


  既然我是一個累贅,為什麽要生下我?

  我當然恨她,或許沒有她的存在,我在那個偏僻的山村裏長大,生活或許是另外一番樣子。


  可惜的是,她沒有給我恨她的機會,就麻利地滾去了另一個世界。


  她再一次出現在我生命當中的時候,已經病入了膏肓,盡管這樣,她還要在我的生命當中留下了道不可愈合的一道疤。


  我生命當中的第二個重要的女人。


  小倩,我應該恨她嗎?


  當然,我恨她,當我看到她和那個比她父親還要老的男人,親密無間的時候,我恨不得立馬掐了她的脖子,讓她去另一個世界見一見金鳳。


  老天爺到底看不過眼,這個女人是得到錢了,但她沒有得到健康。


  也不曉得是金鳳將那個病傳給了老男人,還是老男人將病傳給了金鳳。


  反正,最後,老男人將病傳給了小倩。


  我和小倩最後一次見麵的時候,她滿臉憔悴,說她後悔了。


  我在心裏冷笑,後悔?拜金女人怎麽會有後悔的時候。


  衣服兜裏的那根鞋帶已經被我給捏出水來了。


  是她約我見麵的,本來我不想對她怎麽樣的,到底是我曾經愛過的女人。


  但她偏偏是天堂有路不去走,地獄無門卻偏闖。


  去見她之前,我心理矛盾了又矛盾,糾結了又糾結。


  最後恨意占據了上風。


  但那天我沒有動手,因為在我動手之前,她說她活不久了,她得了難以啟齒的不治之症。


  那個老男人先於她去了另一個世界,留給她的財富,一輩子都花不完。


  小品裏說過,人不能把錢看的太重了,錢乃身外之物,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麽嗎?人死了,錢沒花掉!

  她說,醫生說的,她最多還有幾年的活頭。


  她拿出一張卡放在我的麵前,說她這一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我,那卡裏的錢夠我花一輩子了。


  我起身來,將那根鞋帶扔進了垃圾桶。


  我說“別他媽的侮辱我,你覺得我會花你的髒錢嗎?”


  說出這一句話之後,鬱結了好久的心終於順暢多了。


  那一座城市裏再也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


  我辭了職,開始到處流浪。


  一路上,我開始寫網文,這是我一直熱愛的東西。


  半年前來到了海陽市,住進了民宿村那家叫聽海居的客棧。


  之所以選擇那裏,是因為那裏安靜,我不喜歡被人打擾。


  小時候,我喜歡看柯南。


  所以一開始寫網文就選擇了偵探文。


  對於一個學建築的人來說,寫吃力了一點,尤其是寫偵探文。


  開始寫的時候,我就意識到,熱愛文學是一回事,能不能寫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寫的上不得台麵。


  是熱愛支撐著我一直寫下去的動力。


  至於為什麽會選擇殺人,是七年前發生在連城的連環殺人案給了我靈感。


  在寫之前,我還是下了一些工夫,搜集了一些中外典型的案例。


  其中就有七年前在連城發生的連環殺人案件。


  我在皇峻tv和大學同學喝酒的時候,遇見了文燕。


  tv昏暗的燈光下,醉意朦朧之間,文燕一張臉慢慢地和腦海中金鳳年青時候的那張臉重疊了起來。


  一股恨意沒來由地直衝腦門,我花了五百塊錢買了她一個晚上。


  在酒店裏,我第一次嚐到了風塵女的味道,一種讓人又愛又恨的味道。


  這個婆娘,那方麵的工夫簡直不擺了,我就跟走火入了魔似的,欲罷不能。


  遇到卡文的時候,我喜歡到處走一走,放鬆一下心情。


  從民宿村走出去,然後進入青水村,虎頭山風景不錯,從青水村正好可以爬上虎頭山。


  虎頭山能逛的地兒都逛了一個遍,包括那個閑置的板房,那一套漂亮的院子。


  我給了看門的大爺一千塊錢,他就讓我住進了二樓的那一間房。


  大爺眼神不好使,耳朵也不靈光。


  我讓文燕以我女朋友的身份住在哪裏,但她並不太安分,在上麵呆了兩天晚上之後,就吵著要下山。


  所以我給她下了藥,大部分時間都昏睡在那裏。


  文燕是第一個被我控製的姑娘,但我為什麽最後才對她動手,是因為我後來找到的姑娘,那方麵的工夫都不如她。


  她身上有一種我貪戀的味道。


  直到阿丁的出現才取代了她的位置。


  有一次,我下的藥分量可能不太足,文燕差點就跑了。所以,我給了她一些教訓,讓她親眼目睹我將許蘭給肢解了。


  那一天晚上,文燕嚇得當場就暈了過去。


  看著她害怕的樣子,我特別高興。這些戲子,她們活在這個世界上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我隻是在糾正錯誤而已。


  對文燕動手的那天晚上,她苦苦哀求我,讓我給她一條生路,那怕是終身囚禁她也願意。


  說實話,我差點就聽了她的。


  在她那一張臉最後幻化成金鳳的模樣之時,我完全無法控製我自己,電鋸的聲音拉響了號角的時候,她的生命也就應當走到盡頭。


  我之所以沒有遲遲沒有對阿丁動手,是因為她是一個聰明且灑脫的姑娘。


  她雖然也身處在風塵中,但身上似乎少了一些風塵味,多了一些隨性和灑脫的氣質。


  說白了,她的外形雖然在某種程度上與金鳳相像,但她區別於金鳳和小倩的是,她不拜金,不會為了金錢和享受出賣靈魂。


  阿丁暫時不能死,但總得要有人來代替她死吧。


  我混跡於各大娛樂場所,在那些場所,出賣靈魂的女人多如牛毛。


  但真正要與金鳳,小倩相像的女人卻難找。


  我開始如熱鍋上的螞蟻一般,坐立不安。


  聽海居吧台服務員小趙就落入了我的視線,對於她,我有點饑不擇食。


  與金鳳相比,她不是風塵女,長相也過於平凡。她之所以成為了我的目標,是因為,她拜金,從骨子裏透出拜金的味道,濃烈得讓人發怵。


  最後,說一說那枚綠寶石戒指。


  我用了半年的工資給小倩買了一枚綠寶石戒指,在她選擇離開我與那個老男人在一起的時候。


  她將那枚戒指還給了我,她還我戒指的時候,我看見她手上戴了一隻碩大的紅寶石戒指。


  與我那一枚小小的綠寶石戒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枚綠寶石戒指頗具有諷刺意味,當初也不知道我是怎麽想的,這枚綠意盎然的寶石,一開始就注定了我被綠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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