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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合格的愛慕者

  他的推理讓我有些迷惘,“你的意思是,跳樓也要帶上手機了?”


  “我沒這麽說。”鍾啟剛被我問得臉色一白,尷尬地摸了摸鼻子,“我的意思是,她在跳樓前明明還看了手機,那就意味著,她是不是在看了手機的某個內容後,引起了她跳樓呢?”


  聽了他的話,我覺得不無道理。


  “那這些貓血是怎麽弄上去的?”沈遇白眉心緊縮,“我們當天從伊麗莎白的化妝間離開的時候,這裏一切正常。”


  “她的婚紗上沒有血跡,應該說沒有貓毛,這就足以說明,這些血是事後由誰弄上去的。”鍾啟剛分析說。


  看來,有人要伊麗莎白去死。


  到底是誰?我想起了那張照片上的女人背影,忙拿出照片,“你們調查下監控,看看這個女人有沒有出現在這裏過。”


  鍾啟剛看到圖片的一瞬,臉色變得陰晴不定,似乎照片引起了他的不適。


  “你去調監控啊。”沈遇白催促道。


  “不用調監控了,再說酒店的監控已經被破壞了。這是林芳菲!你的妹妹。而你的老母親親自找過我,讓我無論如何不要把這件事泄露出去。”鍾啟剛無助而為難地看向沈遇白。


  前婆婆?我一時明白了,她為什麽要一進沈慕之的化妝間,就大叫大嚷著給我潑髒水,說是我逼死了伊麗莎白,我是萬惡的過街老鼠小三。


  原來,她想要保護的是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


  “你說什麽?我媽?她找你說了什麽?”沈遇白逼問道,期初鍾啟剛還有些猶豫,可架不住沈遇白刀子般銳利的目光就招供了。


  “我說吧。”根據鍾啟剛的交代,我們很快掌握了事情的發展脈絡。


  原來,丁琳來江城並不是為了參加兒子的婚禮,而是被女兒林芳菲的所作所為嚇到了。


  在念鄉,她養了兩隻貓,一隻是布偶貓,一隻是橘貓,都養得膘肥體壯,人見人愛。


  那天,林芳菲突然急事回念鄉了。


  可第二天,她怎麽都找不到自己的貓了。


  丁琳以為兩隻貓被貓販子賣掉了,可是在給伊麗莎白洗鞋子的時候,發現鞋底都是血,血液裏沾染了一些毛發,就是那兩隻貓的皮毛!

  她質問林芳菲哪裏弄來的血,林芳菲說是她殺了貓,問她為什麽,怎麽都不肯說。


  後來,她得知沈慕之要結婚了,自小知道林芳菲對沈慕之的感情,丁琳自己買票跟到了江城,怕林芳菲出事。


  “那現在是不是可以把林芳菲抓起來審問了?”我問。


  鍾啟剛無奈地看向沈遇白,“沈總,林芳菲是您的妹妹,您看……”


  “抓!當然抓!做了這種事還想逃脫嗎?”沈遇白臉色難看,眉心蹙成了川字,仿佛苦惱到了極致。


  我知道一方是多年不見的親媽,一方是繼承了親媽厚望和感情的妹妹,他很為難。


  “我們去見見你媽吧,或許她知道更多。”我聲音清晰地提議道。


  沈遇白眸光如劍一樣看了我一眼,“我不去。”


  “逃避不是辦法。”他和丁琳之前有心結。


  “她打了你,我怕……”沈遇白猶豫道。


  原來他是怕我記恨丁琳,和她再次發生衝突,“我也想知道為什麽。”


  沈遇白把我擁在懷裏,“我也想知道。”他難得流露出這麽柔情的時刻,我有些不太適應,現場還有人呢。


  鍾啟剛等忙把臉轉向別處,兩分鍾後,沈遇白說帶我們過去見丁琳,這是他們母子關係關鍵的一步。


  當我上了他的車,突然意識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不知道丁琳住在哪兒!按理,應該住在沈慕之在酒店的包房,可是,他住在哪個酒店,我從來不知道,也沒有關心過,甚至從來沒想過要去關心。


  “你不是說自己很喜歡沈慕之嗎?連他住在哪兒都沒關心過?”沈遇白犀利地發現了我的猶豫。


  我忙躲開他的目光,看向窗外後退的風景,“我隻是不記得了。”


  我沒去過沈慕之家,和他也沒有過實質性的接觸,一直以為他住在酒店。


  沈遇白從後視鏡裏看向我,“別掩飾了,你喜歡的人,一直都是我。”


  這句話讓我心裏默默隱痛,九年前我喜歡錯了人,在我愛沈遇白愛到痛徹心扉的時候,命運告訴我,我喜歡的人其實是沈慕之。


  我就自動放棄了對沈遇白的愛,不再回應他,也不再讓自己沉浸其中,他和沈慕之不一樣,愛他,就等於受傷。而我,已經用生命償還過了對他的愛。


  當我自欺欺人地以為我愛的人是沈慕之,沈遇白窺破了我的偽裝。


  “你別貧嘴了可以嗎?我現在誰都不愛,我隻愛錢,讓我一夜暴富、身價飛漲的股票。”我找了個暴富的理由說。


  有錢多好,就可以做不可能的事,環遊世界都沒問題。


  “別騙人了。你愛的人就是我,隻是你不願意承認。”沈遇白薄唇勾勒起了一絲迷人的微笑,自得意滿、躊躇滿誌,就像我是他觸手可及的獵物,永遠逃不脫他的手掌心。


  為了阻隔他的聲音,我拿出了耳機堵住了耳塞,點開音樂玩手機。


  高分貝的音樂讓我震耳欲聾,耳膜不太舒服地激蕩起來。其實,我不喜歡這樣,阻隔外界和自己的聯係,活得像隻鴕鳥,現在我隻是不想被他看穿而已。


  “別聽了,對耳朵不好。”一隻大手突然伸過來,摘掉了我的耳機,悅耳流暢的鋼琴曲流水般注入耳膜。


  是沈慕之翻演最成功的《雨》。


  我沉默得放棄了和他打嘴仗,心情也變得鬱鬱寡歡,我無法親眼目睹沈慕之墮入地獄,而什麽事情都不做,畢竟我愛過他。


  邁巴赫開到了一棟獨立的歐式尖頂別墅麵前,在巨大的石柱下,我看到了兩個大字,“心苑”,用心鑄造的院落,一定很舒服。


  “這就是沈慕之在江城的房子。嗬嗬,是不是很豪華?”沈遇白一手摟住我的肩膀,一邊指著房子說。


  “是。”別墅巍峨高聳,外麵是一段長滿了薔薇花的石頭圍牆,這個季節花團錦簇,宛若空中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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