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頁
fontfamily:楷體_GB2312;color:#9F0000"
八十三
這些年來她固然是痛苦的,他也沒能夠得到幸福。要說是為了孩子吧,孩子也被帶累著受罪。當初她想著犧牲她自己,本來是帶著一種自殺的心情。要是真的自殺,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卻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無限制地發展下去,變得更壞,更壞,比當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還要不堪。
她一個人倚在桌子角上呆呆的想著,春元已經下樓去了。隱隱的可以聽見樓下清脆的洗牌聲。房間里靜極了,只有那青白色的日光燈發出那微細的的聲響。
眼前最大的難題還是在孩子身上。盡管鴻才現在對榮寶那樣成天的打他罵他,也還是決不肯讓曼楨把他帶走的。不要說他就是這么一個兒子,哪怕他再有三個四個,照他們那種人的心理,也還是想著不能夠讓自己的一點親骨血流落在外邊。固然鴻才現在是有把柄落在曼楨手里,他和那個女人的事,要是給她抓到真憑實據,她可以控告他,法律上應當準許她離婚,并且孩子應當判給她的。但是他要是盡量拿出錢來運動,勝負正在未定之天。所以還是錢的問題。她手里拿著剛才束鈔票的一條橡皮筋,不住的繃在手上彈著,一下子彈得太重了,打在手上非常痛。
現在這時候出去找事,時機可以說是不能再壞了,一切正當的營業都在停頓狀態中,各處只有裁人,決沒有添人的。而且她已經不是那么年輕了,她還有那種精神,能夠在沒有路中間打出一條路來嗎?
以后的生活問題總還比較容易解決,她這一點自信心還有。但是眼前這一筆費用到哪里去設法——打官司是需要錢的。……真到沒有辦法的時候,她甚至于可以帶著孩子逃出淪陷區。或者應當事先就把榮寶藏匿起來,免得鴻才到那時候又使出憊賴的手段,把孩子劫了去不放。
她忽然想起蔡金芳來,把孩子寄存在他們那里,照理是再妥當也沒有了。鴻才根本不知道她有這樣一個知己的朋友。她和金芳已經多年沒見面了,不知道他們還住在那兒嗎。自從她嫁給鴻才,她就沒有到他們家去過,因為她從前在金芳面前曾經那樣慷慨激昂過的,竟自出爾反爾,她實在沒有面目再去把她的婚事通知金芳。現在想起來,她真是恨自己做錯了事情。從前的事,那是鴻才不對,后來她不該嫁給他。……是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