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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管理員出現了

  當年新區落成,拆遷戶很快就有了新家,新房子的銷售卻陷入泥潭。 理工大學有自己的教工住宅樓,當時濱海市的總人口僅00餘萬,分布在五個區,遠離gk區、產業園區、商圈,大量的商品房賣不出去。此時蕭鼎剛好十八歲,拿著清華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做了一個決定—— 用自己的私房錢買下了學府花園區的所有沿街店麵(用鄉下表舅的身份證)和部分房子,因為是一次性付款,得到很大優惠。 此行為得到其祖父蕭衍的認可、支持,僅限於個人名義的支持,與蕭氏無關。提供的資金是老爺子個人的金庫,連老伴都不知道。 這次交易後,居然帶動了房子的銷售。當時,出於對老友行為的支持,誰也沒想到這裏的房價會成為濱海市的頂點。 兩年後,蕭鼎遇到成為孤兒的林舒同。 當時,林舒同考上了中國公安大學,入學那一年與蕭鼎乘同一趟列車進京,自此揭開兩人羈絆一生的序幕。 畢業後,兩人都回到濱海市,一個接手家族事業,開啟蕭氏集團的新篇章。一個入職濱海市公安局,成為一名普通的刑警。 數年後,作為學府花園區物業所有人、蕭鼎的表舅染病,出入醫院,已是家趙便飯,沒有餘力繼續管理。蕭鼎已是蕭氏集團的掌舵人、股東、董事會成員,個人資產持有狀況幾乎是透明的,實在不適合將這些原本就是自己的物業納入名下。 就在這個時候,雷克薩出現了! 而且是帶著商業計劃書出現的! 做社區自助超市,希望蕭氏投資。 這就是上天派下來的資產管理人啊! 就這樣,經過蕭鼎的花言巧語,雷克薩成為了學府花園社區的業主之一,擁有社區內所有商業店麵的產權、部分房子、地下停車場及其附屬物的產權(這也是蕭老太爺推波助瀾的結果)。 林舒同粗略估算了一下,每個月的租金收入,差不多有一百萬。 其實,雷克薩與蕭鼎的約定是這樣的—— 開超市容易、管理超市就比較難了。房租、水電、消防、衛生樣樣都要花費精力,與其每天找蕭鼎做這做那,不如自己學著做。特別是那些餐飲店的管理,更是一種試煉,說不定還是美食獵人考試的內容呢!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是蕭鼎發出的委托,需要雷克薩來執行。 最後一句,迎合了雷克薩的心思,立刻就跟著蕭鼎去了律師事務所,看文件、簽字、按手印,一氣嗬成,當晚就拿到了物業產權證書。 蕭鼎非趙滿意,拿出前三個月的房租,用於投資何霆、郭毅、雷克薩的創業項目——嘉加社區超市。 隨便玩去吧! 真能做起來,再由集團收購,不影響三個大孩子的情緒。做不起來也沒關係,三個月後就是寒假,大家都各自回家了。一個社區超市還在不在,沒人會注意的。 第四個月開始,創業使用的物業繳納房租,第一年按市場價的百分之五十支付,以後每年遞增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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