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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章 最寶貴的東西

  桃潔還想再逛逛,但孩子不喜歡逛商場提出抗議,也隻得作罷。


  桃潔一手拎鞋盒一手挽起我的胳膊,我則牽著孩子的手,一同走向停車場。


  “老公,你還記不記得,談戀愛時第一次給我買衣服的情景?”


  “嗯,記得。”


  “那時你真喜歡打扮我啊。”


  我看著她,這麽多年,我看著她從百裏挑一的美女一步步變成姿色平平的中年婦人。她原本白嫩如瓷的臉上有了淡淡色斑,原本幼滑緊繃的皮膚已略顯灰暗鬆弛,原本明眸善睞的大眼睛有了似有似無的眼袋。


  一句話:走在街上,她再也無法吸引路人以前一樣那麽多豔羨的目光。


  不管我們之間曾有多少不快,她最美都是給了我的。


  就憑這個,我一輩子都得感激她照顧她。這是我作為男人的義務。


  男人最寶貴的是什麽?

  是承諾。


  所以,我將用我最寶貴的,報答她最寶貴的。


  若把這樣一個女人棄之不顧,對不起良知。


  “鬼妹允許你對我這樣?”桃潔問。


  “不僅允許,而且還總是要我對你好。”


  “那她還真不一般。換做我,肯定會不舒服的。”


  “嗬嗬,那你就自尋煩惱了。”


  “那她跟她老公怎樣,你也不問嗎?”


  “我幹嗎要去自尋煩惱呢?”


  “那你對她愛的不夠。”她下斷言。


  “不。”我答道,“隻是我區分清了愛與占有欲的界限。愛本身是令人愉快的事,沒必要把它變得糾結。


  我通過行動體驗愛的快樂,但同時避免占有欲得不到滿足的痛苦。凡是分不清愛與占有欲的人,不是拎不清,就是想不開。”


  “那萬一她離婚不成你怎麽辦?”


  “我會安靜地走開,衷心祝她幸福。”我點了支煙,“而且隻要她需要,我隨時會出現在她身邊,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做任何事。”


  “你就不會因沒有回報而恨她?”


  “完全沒必要。真愛一個人,就沒必要講回報。若她不離婚,那也是她的選擇,愛她就意味著尊重她的選擇。愛情不是做生意,不能以銷定產。”


  “可你以前要求我回報你。”她不滿道。


  “那是我不成熟之處——你不覺得現在我不再向你索取什麽了麽?”


  “是,你現在寬容多了。我說過,我更喜歡現在的你。”


  “人總是要成長的,從狹隘變得寬容就是成長。”


  “你以前談過的女人,跟鬼妹這樣想的人多嗎?”桃潔又問。


  “極少。大部分沒到這步我就判定不適合了,少數到了這步的也不接受。”


  “那你怎麽辦?”


  “結果你不都看到了嗎?直接踹,嗬嗬。”我笑道。


  “喲,老公為了維護桃潔而放棄重尋幸福的機會?”她撇撇嘴笑道。


  “其實不是。我這輩子,最恨被人訛詐,最恨強迫我做違心的事——和這種強迫症病人在一起我肯定不會幸福。無論何時,我絕不會為取悅任何人,違背道義與良知做事。我離婚後遇到的第一個女人——你見過的那個模特——知道後來為什麽我踹了她?就是因她強迫我跟你一刀兩斷,而且還屢次慫恿我把孩子踢給你,說要為我再生一個。我不答應,她就又哭又鬧尋死覓活,說她不能接受二人世界裏有別人。


  可她算老幾?我怎能為她割斷我十幾年的記憶?也根本做不到。在我眼裏,她就像個有強迫症的神經病,實在討厭。後來她感覺我下決心離開,又來央求說隻是鬧著玩,可我已經鐵石心腸了。


  信用在我這裏隻有一次有效期,沒了就沒了。從那以後我為自己立了條規矩,無論誰膽敢要挾我對你不好,二話不說、一票否決。”


  “可女人,大都會跟她想的一樣。”她說。


  “我覺得你們女人很奇怪。”我說,“我對你的態度,若是不相幹的女人肯定覺得我很厚道,可一輪到自己麵對,就恨不得慫恿男人對前任斬盡殺絕。


  你們怎麽不想想,自己若哪天淪到‘前任’時,後任要對你們也斬盡殺絕會怎樣?都是女人,何苦互相為難呢?”


  “唉,女人都這樣的。”


  “不過跟那模特相處我倒也有收獲。”我說,“以前隻遇到你,跟你搞不好就覺得換個人肯定會搞好。


  遇到她一開始我很投入,可很快發現她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才發現有些毛病是女人的通病,才去反思自己以往是不是有些地方錯了。而知道自己的錯,也就放下了你的錯。”


  “你這兩年變化真大。”桃潔說,“學會了寬容,也學會了自省。”


  “遇的多了,心**自然就寬。而人要想成長,就必須敢於麵對自己的錯誤,而不是文過飾非。每克服一個錯誤,我就會成長一步,內心也就越發強大。”


  “既然你這麽想,幹嗎還不複婚?”


  我又深吸一口煙,道:“此一時彼一時,成長也是有代價的——我再做不到年輕時把你看做我的唯一,真的做不到。”


  “對了。”桃潔問,“記得我那個要離婚的同學嗎?”


  “當然記得。他們離了沒?”


  “沒離,好啦!她老公搬回來住了。而且她老公要離開的原因,就是你說得那些。”


  “哦,是嗎?”我反有些驚喜,“真的好啦?”


  “千真萬確。前幾天還給我電話,他們兩口子想請咱倆吃飯表示感謝,我跟她定在大年初三。她說很感激你——給了她最正確的建議。她曾差點放棄,而一旦放棄就徹底無可挽回了。”


  “哦,好。”我笑,“算我又積陰德一件,死後肯定不會住十八層地獄了。”


  晚上帶母女倆遊泳。


  孩子喜歡玩水卻又怕水。盡管穿著遊泳圈救生衣,可她不敢進深水區,隻願在兒童區玩。我與桃潔勸了她多次,可她還是不敢。


  “不到深水怎麽學遊泳?”我勸她,“來,老爸保你不會有事。”


  “不,我不去。”她站在岸邊看了看深水,既向往又害怕。


  “這麽膽小怎麽行?”桃潔不耐煩了,聲音提高了八度,“你怕什麽?”


  我說,“這事得慢慢來。”


  “這樣她永遠學不會遊泳!我不同意你事事都順著她,小孩得管。把她扔進去嗆兩口水就好了!”


  說完,桃潔一把抱下孩子往深水區丟。


  孩子掙紮尖叫,嚇得歇斯底裏大哭,小手拚命抓住欄杆往岸上爬。


  我推開桃潔,讓她上岸。又跟上去為她擦幹眼淚安慰了幾句。


  小家夥止住哭,說:“爸爸,讓媽媽走,讓她回去,我不要她了。”


  “行啦行啦。”我繼續哄,“你媽也是為你好。你去兒童區玩吧。”


  我返回深水區。


  “你太慣著她了。”桃潔還在生氣。


  “小孩怕水很正常。”我說,“再說,你若想讓他學東西,必須先培養她的興趣——興趣才是最好的老師。有了興趣,不用你管她自己都會迷上遊泳。”


  “你那方式太費勁了。小孩子就得管,不管不成器。”


  “管是要管,但得尊重她。你不尊重她,她也不尊重你。你這樣把原本很有趣的事變成折磨和恐嚇,真是毛病。”


  “你這樣她學不會遊泳的。”桃潔不服。


  “我能。算了,不用你你教她,我來。你遊你自己的吧。”


  我爬上岸,進兒童區陪孩子玩水。


  一晚我片刻不離左右,跟她打水仗、劃船、比賽憋氣。


  孩子忘記了剛才的不快,邊玩邊“咯咯”地笑:“老爸,你看我厲害不厲害?”


  “厲害,寶寶是遊泳健將。”


  “我有沒有鯊魚遊得好?”


  “有,絕對有。”


  電梯裏孩子說:“老爸,今天我好開心。明天還要遊泳。”


  “沒問題!”我得意地對桃潔擠擠眼,“瞧,她喜歡上遊泳了。”


  桃潔翻翻白眼沒回答。


  進門時出了狀況——待我進去,孩子“咣當”一聲把桃潔關在門外。


  “你這是幹嗎?”我詫異道。


  “我不想讓她進咱家。”孩子說。


  “為什麽?”


  “她總這樣吼我,你都看到了。”


  “你怎麽能這樣!”我說,“她也是想你快點學會。”


  “不止這次!每天她都吼我,幹什麽事她都吼。還有那兩個老家夥,也吼我!”孩子抬頭看著申辯道。


  我忽然覺得小家夥很可憐——是我的錯。我明知桃潔全家脾氣暴躁,連我自己尚不堪忍受,卻借口把孩子丟給他們。我可以想象孩子在他們身邊受過多少委屈。


  “孩子”我說,“你媽媽是愛你的。她養育很不容易,為你付出很多。但她脾氣急,方式可能有問題,我也承認。這樣,你先放媽媽進來,她的問題我會說她。”


  孩子手按門鎖,眨眨眼認真地說:“爸爸,我雖是小孩,但小孩也要被尊重。”


  “我當然尊重你。”看著小家夥一板一眼認真的樣子我忍不住想笑,“其實你媽也尊重你,隻是表達方式不對,她性子急,恨不得你馬上跟她一樣體會做大鯊魚的快樂。現在打開門,我跟她好好談談,可以嗎?”


  “不,我不要。我不想看到她。”孩子堅持。


  “這就是你的不對。要想讓我尊重你,你也得尊重我吧?可是我想讓她進來,我希望你尊重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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