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遇到色狼
“當我將一切準備好了之後,我才開始實施我的計劃。”
“那一天,我去了南家的老宅,就是那個被一場大火燒掉的老宅。因為我以前都時常會過來找梅洛清聊天,所以沒有人會對我有所防備。”
“我之所以會選擇那天去,也是因為我知道那天南太川不在家,梅洛清的大兒子南宇圳也不在家。我為什麽會知道呢?因為在那之前的兩天晚上,他還在床上抱著我,跟我說他大兒子將會在那天和他一起去參加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啊,他的大兒子已經開始參與公司的事物了,而我的兒子卻每天隻能躲在公寓裏,一個人!多可憐啊?他甚至顯少能夠得到那可憐的父愛。你們記得我曾經在報紙上炫耀過我兒子和南太川的父子之情嗎?”
“那都是假的!全都是假的!都是我故意拍下來的照片,也是少有的幾次,他們父子相見,因為……因為在他的心裏,他更在乎的還是梅洛清的那兩個孩子!我不懂,難道修桀不是他的孩子嗎?為什麽……為什麽他就不能多給予修桀一點關注呢?”
說道這裏的時候,張月柔的聲音裏帶著一點哭腔,更是有些顫抖。不過她卻還是深呼吸了一口,然後繼續說道:“那天我去了南家的老宅,那父子兩個不在,管家也不在,當然這個我也是我提前就知道的,老管家被南太川派出去做其他的事情了。還有一個管事的常媽,在那個時間段也是出去買菜的。”
“那個時候在老宅裏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人,所以我就更加的不在意了。”
“就如同我每一次來一樣,梅洛清對我還是那麽的熱情,那麽的親近,因為她把我當成最好的朋友,最好的閨蜜,這麽多年來一直都是!所以她對我沒有絲毫的防備。”
“那天的她還是像是以前一樣的招待我,並不知道我已經有了不好的心思,所以她並不知道我在房間裏不起眼的地方撒了白磷。也更不知道那天我根本就是故意將酒灑在了她的身上。”
“後來,你們就應該猜到了,是我在房間裏放的火,用的是在路邊店裏買的打火機。對了,其實那天有一個人在,他目睹了我做那一切的全部過程,也看到了梅洛清渾身是火,在地上打滾,結果卻讓整個房間都燒起來的樣子。”
說到這裏,張月柔轉身看了一眼坐在我身邊的一辰。此時的一辰,已經開始渾身顫抖,雙目通紅。滿眼的仇恨仿佛馬上就要化作怒火噴射出來,察覺到一辰的不對,南先生立刻就站起身來,讓管家和曹玉子一起將一辰帶了出去。
因為早就害怕有這樣的情況發生,所以秦奕之前就已經聯係了艾薇一聲,此時的艾薇一聲就等在外麵。
張月柔將這一切看在眼裏,卻是笑了,那笑容有些詭異,然後繼續道:“那個人,就是南家的二少爺南一辰。他就站在那裏,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媽媽渾身是火,然後被困在那個房間裏出不來。後來他求我,求我救救他媽媽,可是我沒有,反而抱著他,就站在窗子邊上,看著火勢越來越大。”
“開始的時候,我是害怕的,畢竟這麽多年的朋友,不可能是一點感情都沒有。可是當我想到我即將擁有我的愛情,擁有我曾經想要的一切的時候,那種害怕就變成了堅定。這世界上,沒有什麽是不付出就能得到的。”
“那麽,為了我的得到,就總有人要付出一些什麽。所以,梅洛清付出了她的生命。其實當時我是想要連同南一辰一起殺了的,畢竟他看到了一切,哪怕他是一個小孩子,可畢竟他也不是傻子。”
“但沒有想到,樓下傳來了聲音,我來不及啊,就隻能將那孩子也扔進了著火的房間裏去。希望那一場大火,能夠連同他一起燒死。我還記得那個時候,還活著的梅洛清,嘶吼著乞求我救救她的孩子,但,怎麽可能呢?少了一個人孩子,我的修桀也就會多一份關注。”
“但沒有想到,還是沒有來得及,那個孩子雖然在裏麵暈倒了,卻還是沒有被燒死,甚至都沒有受傷。後來我聽說,是梅洛清在死之前,拚死了護住了他。還真的是偉大的母愛啊!真讓人羨慕。”
“之後我並沒有離開南家,我看著他們救了南一辰,雖然當時仍舊有心殺了他,但礙於當時的情況,沒有辦法動手,想著之後再下手的。但卻沒有想到,他直接就自閉傻了,多番試探之後,我也就沒有在做什麽。”
“不過當天,我卻是將知道我在那天去過南家的所有人通通威脅了一遍,我告訴他們說,如果我來過南家的事情被暴露出來,我因此被抓的話,那絕對不會放過他們每一個人,我就會說是他們配合我一起殺了梅洛清的,作為共犯,他們絕對也不會有好下場。”
“威脅完了之後,又承諾如果他們都能夠安分一些什麽都不說的話,我會給他們每個人一筆錢,讓他們遠離H市。果然,他們都害怕了,所以在當時都答應了。當然後來也有後悔的,但是這偌大的城市裏,每天死一個兩個人,又有誰在意呢,隻要把尾巴打掃幹淨,做的天衣無縫,就沒有人會在意。”
“因此,這件事情就一直都被隱瞞了下來。哪怕是這麽多年以來,我也一直都有監控著當初的那些人。隻要有異動,我就也會采取一些行動,然他們安分一些。並且是不是的會給他們換一換居住的地方。”
“隻是,我沒有想到,這麽久過去了,當年的事情還是會被翻出來。我後悔過,當初為什麽沒有狠狠心,就直接殺了南一辰,或許如果那樣的話,今天的一切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又或許,這是天意,如果沒有蔣詩曼的出現,南一辰也永遠都不一定會說出當年的真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