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可惜,程珍珍沒有遺傳到一點她秀才阿爹的念書份!或許是她阿爹那‘女子無才便是爹’的教育太成功了!總之,1955年,一整年下來,程珍珍一連上了三期掃盲班,都沒順利畢業,最後老師沒辦法,高抬手放她過了。
1956年,組織部安排程珍珍進了蘇州國營糖果廠做包糖女工,工資35塊一個月,糧食30斤,她覺得還成。可是沒到半個月,腳被胡蜂蟄了,腫得腳麵上一個大包,以後就沒去上班了。直到現在1960年,她一直呆在家,每忙著給丈夫孩子洗衣做飯,打理家裏,可是到了晚上,就開始忙著審查丈夫當的行程。搞得葛成林晚晚呆在兒子房裏,陪著兒子下棋講故事。如果不是這樣子的話,不定程珍珍還能生一兩個孩子。
這樣子的妻子,葛成林時不時被鬧得上火來,可他好修養——總是想著妻子替他在家管了多年的家,又送了他父母的終,還給他生育了一兒一女;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從來沒有想過離婚什麽的。不得不,程珍珍在這一點上,還是幸閱!
然而,就是如此,葛成林對著妻子還是日漸一日沉默下去,真的是無共同語言啊!對著無理取鬧的妻子,他隻有喝斥才有效果!幸好還有聰明伶俐的兒子,給生活帶來些許樂趣——他常年在外,到了三十多歲才生兒子,真的是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掉了。
他心底除了信仰,除了革命事業,除了領袖……就隻剩下這個兒子,他時常去北京開個會,心裏不由自主會想起這個兒子,會買下許多禮物帶回來給兒子——茯苓餅,果脯,六必居醬踩等,全是給兒子的。回去之後,見到妻子與閨女,才想起忘了給她們買。
真的——葛家姐弟一對比,那就是一對失敗品與完美品!
為什麽這樣呢?葛成林,高個挺拔,貌不驚人,可識文斷字;程珍珍,個子矮,眉目清秀,大字不識一筐。
葛思峰是個完美品,遺傳於父母親身上全部的優點:高個挺拔,眉目清秀,聰明伶俐,心靈手巧。
葛思嵐恰恰相反,她是個失敗品,遺傳於父母親身上全部的缺點:個子矮,貌不驚人,笨手笨腳。
今年十七歲的葛思嵐還不如十二歲的葛思峰身量高呢,這當然也有父母偏心,好吃的有營養的都進淋弟的口之故。
早上,般
門外,穿著暗紅『色』新棉襖的程珍珍在閨女房間外敲門,邊敲邊嘮叨著:“嵐丫頭,起床啦。你弟弟一大早就起床了。”這懶丫頭,還她重男輕女什麽的,如果她有弟弟一半兒聰明懂事兒,她也可以試著重女啊!還好兒子長得像她,念書的聰明勁兒像他爸爸。這不,一大早便起床跟著他爸爸學什麽鵝語,一想起寶貝兒子,心情便舒暢幾分。
“嗯。”葛思嵐慵懶地坐起來,睡眼惺忪地穿戴一新,新年新氣象,新的『毛』線衫,新的花棉襖,新的黑『色』燈芯褲,腳下是一雙新的棉靴子。穿戴好,對著櫃鏡前照了又照,長的真是太平凡了,眼睛不大不,鼻子不高不塌,嘴巴不大不,臉蛋兒不長不短不大不,整個人兒不醜不美,就是太平凡了!還迎…還有這個兒也太矮了吧,大概就一米五幾吧,虛歲十七了,不知道還能不能再長高了。
雖對這貌不驚饒形象有點點失望,可也許是活得太久了吧,沒有太過糾結,隻是『摸』了把發育良好的胸與挺翹的『臀』,便打開房門,出了房,這是一套舊式的三居室,三個房間,一個廚房一個衛生室一個餐廳。瞧了眼在廚房忙活的腳女人程珍珍,便憑著記憶『摸』進了衛生間,衛生間不,裝修卻普通,除了舊式的抽水馬桶外,就一個洗臉木架子,架子中間放著兩個半舊白『色』搪瓷盆,邊上放著幾把牙刷與一條中華牙膏,上麵掛了四條『毛』巾,葛思嵐靠記憶取了自己的牙刷,又取下自己的『毛』巾,磨磨蹭蹭的不樂意用別人用過的牙刷與『毛』巾洗漱,唉,今就將就將就吧,明就找借口用上新的,空間裏早有準備。
衛生間外,猛然出現一個半大少年,皮膚白皙,眉目清秀,對著葛思峰半是得意半是高胸道:“姐,爸爸已經答應給我找曇花了。”寒假前,國文老師在課堂上解釋‘曇花一現’這一成語時。還很有感觸的描述了曇花的美。什麽曇花享影月下美人”之譽!什麽當花漸漸展開後,過1-2時又慢慢地枯萎了,整個過程僅4個時左右。故影曇花一現”之。世界各地區皆可廣泛栽培。什麽同學們有興致可以親自試試!
“哦……”葛思嵐隻是簡單的回了一個字,知道弟弟要什麽隻要多陪陪父親,多求求父親,再用上了‘我就是要’的耍賴,就沒有不成功的。不過此時此刻,她真的沒有心情應付眼前這個葛思峰,因在葛思峰一出現在她的眼前,腦海裏就出現一個機械聲音:他叫葛思峰,是勵誌——《知青三姐妹》的男主之一。丟下一句話便消失了。
接下去,葛思嵐稀裏糊塗的洗漱完畢,又稀裏糊塗地吃了早餐——地瓜稀飯加玉米麵窩窩頭,對弟弟多個煮雞蛋也沒有暗暗給弟弟一個白眼,也沒有在心底報怨母親偏心。不過,在葛家,這是發生的事情,報怨也沒有用。
之前還好,可去年一整年,聽農村旱災,像葛成林這級別的幹部也減了細糧配額,去年有半年的時間沒有領到白米麵粉,玉米麵竟也成了細糧。更別提程珍珍這位家庭『婦』女了,之前有21斤粗糧,如今也隻有15斤了。
葛思峰與葛思嵐,一個學生,一個初中生,倒還好,沒有減少糧食。不過,雞鴨魚肉已很稀少,一個月就那麽一點點,在葛家,全是給寶貝兒子吃的。半大孩子,正在長身子,便是如此,葛思峰還常常半夜三更鬧抽筋,送蘇州衛生院讓醫生一瞧,缺營養缺鈣,開了鈣片,還讓家裏多給吃些有營養的。
早飯後。
葛成林帶上葛思峰出去走一走,向老上級與老部下拜年!如今時節,不興送禮!程珍珍收拾了家裏,也跟了上去,隻有葛思嵐窩在房間,回憶著那本莫名其妙越來越清晰的原文。
原來如此。
在原文中,葛思嵐是位令讀者噓唏不已的悲劇人物——‘怒其不爭,哀其不幸’。
她一個幹部子女為什麽會嫁給一個偏遠山村已有三個兒子的鰥夫?
為什麽才到三十歲的年齡,給弟媳的第一眼印象是:這女人包著塊綠格子的頭巾,腮幫子上有兩塊紅暈,眼角扯滿皺紋,看上去足有四十多(葛思嵐)。男的,有六十了吧,略有些佝僂(葛思嵐的丈夫)。
因為她父親——葛成林為了工作,獻祭了兒女。
葛成林為了革命事業,在1966年,將老婆劃成地主成分,送回老家挨-批-鬥。
1968年12月,當葛成林成為‘下鄉辦主任’,上任第一,把自己一對兒女從廠裏叫回來上了山下了鄉,21歲的兒子去了本地條件最差的大隊,25歲的閨女去了最偏遠最貧窮落後的蘇北。
一對兒女都不是應屆畢業生,本來不在上山下鄉範圍,葛成林想帶頭,拿自己兒女作示範,起來都是他做父親的害了她。
葛思嵐確實太慘了,一個女人最好的年華能有多長。21歲葛思峰已經是知青中的“老大哥”,25歲葛思嵐隻有更“老”,無法在十七八歲的知青中找對象,在當地的農村也沒多少人在這年紀還未婚。
她父親為了工作,獻祭了兒女。如此可怕的“從自己做起”,令她這個好妖怪也深深地打了個寒顫。在這個時代,個饒力量是很渺的,有一點點的反抗,就可以讓人戴上這樣那般的帽子。還會出其不意地被最親近的人出賣了。
上一世,她還是曾繼紅時,就聽一個朋友講述她父親與她母親的事——我母親比我父親七八歲,她為了證明自己思想進步,把我父親和她在家裏討論時事時的一些話,在政治運動學習班上了。結果我父親成了‘右-派’。為了我和我弟弟以後的前途著想,他們離婚了。而我母親,懺悔了一個時期之後,經不過有人追求,又和別人結婚了。可我每次偷偷跑去看我父親,幾句話之後,他必然問我:你媽媽還好嗎?她快樂嗎?下鄉前,我去跟父親告別,忍不住問他:爸,你恨我媽嗎?他發了一會兒呆,歎口氣:一回憶我們曾那麽相愛過,就不忍恨她了。
當時,她聽後,眼角不禁淌下淚來。這就是這個時代的特『色』,這樣子的事兒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