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版權

  事實證明,林昊想的有點多。


  周隊先前把姿態放的那麽低,隻是因為他兩本書的質量和成績。


  但合同卻是網站預設的固定格式,一個小責編是沒有權限進行修改的。


  林昊心裏有些為難。


  其他的事都好說,但版權方麵的問題,卻並不是一件小事。


  在他重生前的上一世,網文圈就曾經因為版權問題,鬧出過好幾回震動整個圈子的大事件。


  包括大神集體出走,作者和網站開戰,甚至於大量寫手組織起來搞“斷更日”。


  其原因就是在於網站的霸道合同,剝奪了一名作者對於小說的著作權。


  網絡小說賺錢有幾個模式。


  最基本的就是訂閱分成。


  讀者付費閱讀,所得收入網站與作者按比例均分。


  其中良心些的網站,這部分收入會與作者對半分,然而某些無良網站,卻又巧立各種名目,再扣除很多雜七雜八費用之後,才給作者分很小的一部分。


  比如一章兩千字的小說正文,單人訂閱收費是千字五分,兩千字就是一毛錢。


  按照正常分成,這一毛錢網站拿走一半,作者拿走一半。


  然而事實卻是網站還要扣除所謂的運營費用,結果就變成了和作者平分五分錢,哪怕是對半分,作者也隻能拿到總金額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兩分五。


  而網站卻能拿到七分五。


  雖然這個數字看上前幾分幾毛的不痛不癢。


  但要知道一本網絡小說最少也都是百萬字以上,而且如果書火了,訂閱人數也會高達幾萬或者數十萬。


  如此下來就能算出一本書,網站究竟比作者多拿了多少錢。


  那根本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然而即便是這樣,作者們也都認了。


  畢竟網站辦公司,租服務器,雇傭員工等等,也確實都需要費用。


  可另外的一項收入模式,卻是赤果果的無賴加三級。


  版權改編!


  林昊知道,網絡文學在高速發展了數年之後,因為看小說的人越來越多,蛋糕做得越來越大,終於邁入了輝煌的大IP時代。


  在這個時代,無數原本隻以文字呈現的小說,被紛紛改編成了電視劇,動漫,遊戲,有聲讀物等衍生作品。


  網絡文學也由此從一個小眾化的邊緣區域,變成了家喻戶曉的大眾化娛樂方式。


  然而市場興旺了,蛋糕做大了,可網絡寫手卻並沒有賺到錢。


  因為小說的改編權,在作者和網站簽約的時候,就已經被合同上的霸道條款給


  強製性授權給了網站,作者再沒有任何的權利。


  比如一本火書。


  如果作者自行操作,或者網站按規矩辦事,在被資本熱錢看中改編時,最少也能賺他個大幾百萬改變費用。


  然而因為之前的霸道合同,作者最終卻隻能獲得很少一部分的改編分成。


  林昊重生前就曾聽說過某大神的一本朝火小說,因為網站的惡心操作,最終邁出了三千萬的改編費,但作者本身卻隻拿到了五萬。


  這特麽就有點欺負人了。


  所以林昊這時候,才想著能不能在最開始就把作品的版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合同的話,我是真沒有權限改的,要不你先看看合同範本,如果實在有不滿意的地方,我再去和領導商量一下。”


  周隊最終還是做出了讓步。


  再怎麽說,林昊的《誅仙》和《褻瀆》,也是他今天必須要拿下的簽約任務。


  因為這兩本書才剛發布沒幾天,就已經躥升到了全站排行榜的前兩名,並且各種數據也是後麵幾本書的數倍。


  “那,行吧……”


  林昊有些不情不願,但也沒有別的辦法。


  就和重生前一樣,他如果想要靠網文賺錢,就不得不和網站簽約。


  所以哪怕合同條款再怎麽無理霸道,他也隻能捏著鼻子認下,沒有別的辦法可想。


  麻痹的,等老子賺了錢,就自己弄一家網站。


  看到時候誰還敢坑老子的IP。


  林昊心裏暗暗的發誓。


  重生一回,他比上一世的小撲街寫手有了太多的先天優勢。


  光是憑借對網文行業發展趨勢的先知先覺,就有信心弄一家網站超過昆侖,成為這個行業新的霸主。


  重生前那句話怎麽說來著?

  不是某點太強,全靠同行的襯托。


  林昊相信隻要自己能把一些問題解決,不當那襯托的同行,某點,也就是如今的昆侖,就勢必再沒有發展的空間。


  另外一邊,在得到林昊的答複之後,責編周隊就往他QQ郵箱裏發了一份word格式的合同文本。


  林昊下載打開,仔細閱讀。


  結果在看到作品改編條款的時候,整個人卻一瞬間就愣在了原地。


  這麽……講理的嗎?

  那合同上竟然注明《誅仙》《褻瀆》兩本小說的全部版權,包括改編,都歸屬於林昊個人所有,而網站隻有權拿作品的分成,並且分成比例也是不加任何成本的五五開。


  我特喵……


  林昊整個人都震驚了。


  就這麽一份“講理”的版權合同,如果拿到後世,一定能在網文圈掀起一股滔天巨浪。


  不會是老紙打開的方式有問題吧?

  看著合同條款上的文字,林昊揉了揉眼睛,一臉的難以置信。


  為了確定不是電腦中了病毒或者對麵發錯了合同版本,林昊趕忙劃動鼠標,把相關內容截圖發給了周隊,又敲字問道:“話說,這些條款,沒問題嗎?”


  周隊回答:“是啊,沒問題啊,這都是咱們網站的製式合同,如果有什麽不滿意的地方你先提出來,回頭我合上頭的領導再爭取一下。”


  這特麽還有什麽不滿意的啊?


  林昊心裏都要樂開花了。


  他是怎麽都沒有想到,昆侖竟然能幹出這種人傻錢多的事來。


  這哪是商業操作啊,分明就是搞慈善好吧?


  不過仔細又一想,林昊也就釋然。


  因為他突然意識到如今才是2003年,是網文行業新起步的時代,就連付費模式,昆侖也才剛剛試行了不到兩個月。


  所以後世那些惡心人的剝削合同,如今應該也還沒被人研究出來。


  換一種說法,如今的昆侖,不論創始人高層還是下頭的編輯,每個人都還處於一種“文人”的情懷狀態,並沒有變成後世那種滿身銅臭,眼中隻有利益的純粹商人。


  這樣一來,事情就好辦多了。


  林昊齜牙一笑,計上心頭,然後就敲鍵盤給周隊發出了一條信息:“確實有幾個地方不太滿意,要不你幫我問問能不能改動一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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