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目標生化危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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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就是你了,生化危機世界!”
在任務目標選擇完成後,李雲楓並沒有像一般的網文主角一樣,就一頭衝進去了。
相反,謀定而後動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更何況,李雲楓對主神本身並不信任,這貨連新人都坑,當初要不是自己聰明,堅決要主神給新手福利,否則自己恐怕就已經死在米拉克世界了。
以此推論,恐怕生化危機世界上的任務,會有什麽天坑等著自己,如果自己傻乎乎地一頭衝進去,不死才怪!
想到這裏,李雲楓查看了一下自己無限點數,一共399點,應該可以買些裝備防身,已被不測。
那麽買什麽裝備好呢?
這裏有兩種選項,即強化優勢和彌補劣勢。
李雲楓的世之口是近戰技能,但一次隻能凝聚一個,在麵對多數敵人時可能會顯得傷害不足。
而生化危機世界裏,肯定會麵對海量僵屍,因此增加近戰手段勢在必行!
於是,李雲楓便用100無限點數,兌換了一把鋸齒軍刺,增加近戰手段。
鋸齒軍刺可不是用不鏽鋼做的菜刀,製作軍用刀具的材料都是特種鋼材,堅硬耐磨防腐蝕,還有啞光效果,用武俠小說的話來形容,叫削鐵如泥。
看著手中的軍刺,李雲楓猜想,如果昨天族用的是這把刀,那麽自己恐怕根本來不及反擊就已經死了。
將軍刺收入空間口袋之後,李雲楓便繼續查看起了兌換商店。因為除了強化優勢之外的另一個選項,就是彌補劣勢!
而李雲楓現在最大的劣勢,就是沒有遠程攻擊能力,所以他一直在查看各種槍械,尋找合適的對象。
由於自己的無限點數僅剩299點,隻能購買小型槍械。雖然這類槍械的威力普遍不大,但對於李雲楓來說足夠了,畢竟他需要的隻是火力補充,主要戰鬥方式還是近戰。
然而,很快李雲楓便發現,槍械類武器竟然是個天坑,因為主神把槍械,子彈(能量類槍械為能量盒)和彈匣這三樣東西是分開賣的!
以手槍為例,如果李雲楓花了200點數買了一把手槍,那麽他就會發現,這把手槍裏,既沒有彈匣也沒有子彈,還必須另外花點數買。
至於價格麽,一個標準的20發彈匣要50點數,一枚子彈要10點。
“嗬嗬,主神果然不是什麽好東西!”
李雲楓暗罵了一句。
然而,就在李雲楓放棄希望的最後關頭,一把特殊的手槍映入了他的眼簾。
“u型粒子手槍,自帶微型能量反應堆,無限子彈,隻要200點數?好東西!”
李雲楓立刻點開了這把粒子槍的介紹,仔細查看起來。
這把粒子槍外型和普通手槍相當,內置的能量盒,在充滿能量的情況下,可以發射十枚粒子束,射速為一秒兩發,有效射程在百米以內。
其最亮眼的地方,正是自帶的微型能量反應堆,從零充滿能量盒隻要十秒,相當於一秒補充一發彈藥。
僅從這些介紹上來看,這把粒子槍非常亮眼,絕對物超所值!
但,李雲楓心中雪亮。
便宜無好貨乃是絕對真理,這把看似非常牛逼的粒子槍隻賣200點,肯定有問題,隻是介紹上沒有寫而已。
那麽問題出在哪兒呢?
李雲楓仔細查看商品介紹,很快便發現,其中關於武器威力的描述,一個字都沒有。
事出反常必有妖,這把槍的實際威力,恐怕很糟糕。
那麽該買嗎?
“當然買啊!”
李雲楓立刻買下了這把粒子
槍,說道:“我目前的主要作戰方式為近戰,不需要這把槍的威力有多大,隻是聽個響也夠了。”
拿到槍之後,李雲楓便利用成員權限,開啟了射擊場,一來是測試槍械的實際威力,二來麽自然是練槍法了。
華夏的槍支管理很嚴格,因此李雲楓根本不會開槍,在出發之前當然要練習一下。
biubiubiu……
半個小時之後,李雲楓便從射擊場裏走了出來,對這把粒子槍也有了新的認知。
首先當然是這把槍的威力,確實小,難怪隻賣200點!
李雲楓根據在射擊場中的測試判斷出,這把槍也就對穿著普通衣服的人類,能有一定的殺傷。隻要對方穿有護甲,哪怕隻是武警用的防爆護甲,這把槍的效果就大大下降。
不過,在生化危機世界中,自己麵對的對手,主要是喪屍(也作僵屍),這一點倒是問題不大。
至於槍法,李雲楓發現能量武器要比火藥武器簡單,因為能量武器沒有後坐力,比較容易瞄準。
經過這段時間的練習,李雲楓已經可以準確攻擊自己想打的方向了。
“好,近戰小刀有了,遠程的槍械有了,應該……”
就在李雲楓想要出發的時候,他的腦海裏忽然想起了一個東西:
“急救噴霧劑!”
這種神奇的噴霧劑,可以治療一切外傷,而且隻要50點經濟實惠。
李雲楓的世之口雖然也能通過吃肉補肉的方式,治療自己,但是如果在受傷的時候,周圍沒有可以吞噬的東西,那該怎麽辦?
“所以做好萬全準備,總是必要的。”
花費50無限點數,將這瓶巴掌大小的白罐噴霧劑收進空間口袋之後,李雲楓滿意的點了點頭。
“該出發了!”
做好準備的李雲楓便使用主神係統,準備傳送到生化危機世界。但這一次,卻和回地球的時候不同。
回地球的時候,李雲楓可以把傳送坐標設在地球的任意位置,但在生化危機世界中,傳送坐標隻能設定在米國西部的一座小城市,麋鹿市附近。
嗬嗬!
想也知道了,這次的任務目標索斯什麽鬼名字的子嗣,肯定就躲在麋鹿市裏的某處。
再結合生化危機世界的背景,這座小城市十有爆發了生化危機,喪屍滿地跑。
“如果我傻乎乎地直接傳送進麋鹿市內部,肯定會被那些喪屍們來個熱烈歡迎。”
說話間,李雲楓將傳送坐標,定在了麋鹿市東部的公路旁,在那個位置自己可以搭便車前往目的地,亦或者選擇鍛煉身體,直接跑過去(憑李雲楓目前的身體素質,還真能做到)。
位置確定,傳送開始!
倒計時十五分鍾!
趁著這個機會,李雲楓便查看起係統的坐標地圖,發現麋鹿市是一座西,北兩麵環山,南麵有一個湖泊,僅有東部公路可以連接外部的偏僻小城。
這個時候,傳送時間到了。
李雲楓的眼前閃過一團光芒,等他重新恢複視覺的時候,便發現自己已經來到了公路旁。
麋鹿市似乎非常閉塞,導致了這條公路並不像京城的五環非常擁堵。相反,公路上別說一輛車了,連人影都看不到。
這對於李雲楓來說是件好事。
說明麋鹿市裏的喪屍們,還沒衝出來,自己不用擔心被圍攻。
“現在是下午六點,天馬上就要黑了。”
李雲楓抬頭看了看夕陽,忽然一愣,這才發現自己好像沒有準備手電筒之類的照明設備……
想當初在米拉克世界裏,在3-a級基因藥
的作用下,自己的視力被大大強化,即使在夜晚也能清晰視物。
但現在,基因藥效果早沒了……
“唉,真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李雲楓撓了撓頭,隻能硬著頭皮朝麋鹿市前進,幸好手電筒並不是什麽稀有的玩意兒,自己應該能在城市裏搞到……
這個時候,李雲楓的身後忽然傳來了馬達轟鳴聲,回頭一看竟然發現一輛油罐車,正在沿著公路駛向麋鹿市。
有順風車!
李雲楓一個激靈趕忙伸出右手示意,而油罐車的司機顯然也是一個好人,他在看見李雲楓之後,便主動將汽車停在了路旁。
“嘿,朋友,你是不是迷路了?”
一位滿臉胡渣的中年黑人司機從車窗中探出了腦袋,對著李雲楓友善地說道:“我要去麋鹿市,可以帶你一程。”
“謝謝,老兄。”
於是,李雲楓便坐上了黑人司機的車。一番禮貌的寒暄之後,司機便踩下油門繼續前進。
這位黑人司機名叫紮克,非常健談,當然這也可能也和他的工作有關。
根據紮克自述,他每個星期要駕駛一次油罐車,將汽油運進麋鹿市裏唯一的加油站,而這條公路要開整整五個小時!
不僅如此,因為麋鹿市地處偏僻的關係,整條公路上除了紮克自己之外,幾乎碰不到其他人。
像這樣連續幾個小時找不到人說話的工作,確實把他給憋壞了……
“這就是我為什麽不喜歡這份工作的原因!”
紮克抱怨了一句之後,接著說道:“不過今天算你運氣好,李。平時一般我都會選擇上午出發,這樣我還能在晚上七點前趕回家,看球賽。”
一旁的李雲楓笑道:“嗯,是啊,紮克,剛才你已經說過了,你的車出了一點兒故障,所以花了幾個小時修車,這才晚了。”
就在二人說話間,太陽已經下山,天色暗了下來。
“是啊,今晚是無法回家看球賽了,所以我在出發前買了這個。”
隻見紮克用右手把住方向盤,將左手伸進了駕駛座左側的紙袋裏,拿出一個漢堡,對著李雲楓晃了晃,用炫耀的口氣說道:
“這可是我最喜歡的雙層培根芝士漢堡,可惜的是,隻有一個。”
說罷,紮克便當著李雲楓的麵咬了一口。
“嗯,味道不錯!”
李雲楓也附和著笑道:“紮克,你這是在饞我嗎?”
其實,他在主神空間裏吃過東西,並不餓。
紮克顯然很滿意李雲楓的表情,咽下口中的食物之後,便笑道:“李,麋鹿市裏也有漢堡店,你可以去嚐嚐哪裏的手藝。”
說話間,紮克便打開了車頭燈照明。
畢竟,天色已晚,即使是紮克這樣經驗豐富的司機,也必須開燈了。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借著燈光,車上的兩人駭然發現,有一個人影正站在公路中間,擋在了油罐車的麵前。
“哦,天啊!”
無論是李雲楓還是紮克,都被這一幕給嚇到,後者更是直接踩下了刹車。
要知道,這裏可是汽車行駛的公路,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都不會站在中間,所以紮克的急刹車還是慢了一步,隻聽“嘭”的一聲,那個人影便像斷了線的風箏,飛了出去,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我過去看看!”
停下車的紮克,放下漢堡,趕忙下車過去查看情況。
坐在車上的人李雲楓,看著紮克靠近屍體,忽然想到了什麽,馬上跳下車,對著紮克大喊: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