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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施蠱

  西湖綠水本無憂,因風皺麵。當一陣陣清爽的微風拂來,湖麵泛起一層層漣漪,石堤上的垂柳也婆娑起舞,炫耀它那嫵媚多嬌的英姿。雖然楊柳已過了最生機勃勃的春季,不如以前的嫩綠,可亭亭玉立中卻透著淡淡的成熟,嬌嫩的柳兒變得更有一番風味。細長的柳條劃過清澈的湖麵,掛滿了晶瑩剔透的水珠,柳條兒倒映在湖麵上,使湖水也染成了綠色,仿佛一湖翡翠向東奔流。


  一名穿著正式的婦女,身後在幾個人的陪伴下在西湖邊上散步,她們舉止優雅,談吐有方,如果猜的不錯,應該是搞學術的學者。


  “陳姐,您也是應該出來放鬆放鬆,您看您這些日子一心搞這個專題,氣色都有些不佳。”這個叫陳姐的中年婦女笑著說道,“我呀,隻要一搞研究,就什麽都忘了,也是,隻有沉浸在學術研究中,心無旁騖,我才感覺靈魂是最安靜的,人也是最純粹的。”


  “你看陳姐說話,就是跟咱們不一樣,聽起來非常有哲理。”


  大家一起都點頭稱是。


  “陳姐,我們去旁邊坐坐,喝點東西。”


  “行。”


  這裏的老板從頭到尾都把心思放在這幾個人身上,現在機會終於來了,趕忙笑嗬嗬的迎上來,“幾位,喝點什麽?”


  “來西湖,大家就喝龍井吧。”


  “好的陳姐,聽您的。”轉身對老板說道,“那就兩壺龍井,再要兩盤點心。”


  “好的,您稍等。”


  兩壺龍井,兩盤點心端上來,不過老板做了一個怪異的動作,便是帶了一隻筷子,在茶壺上敲了一下,又在點心盤上敲了一下,笑著對幾人說道,“請慢用。”


  幾人對這怪異的動作不甚解,以為是這家店的特色,可是為什麽會有這麽奇怪的特色,不過沒有放心上,幾個人有說有笑品嚐起來,老板回頭也微微笑了。


  這有什麽用意呢?


  凡食茶、水、菜、飯等物之先,須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動的,是在施毒。施的是什麽毒?不錯,就是蠱毒。


  老板趕緊向外打了電話,“老板,事情已經辦妥。”


  “好,剩下的款子立刻給你打過去。”


  這位陳姐不是別人,正是侯書記的夫人。


  三天之後,陳姐已經回到省城,最近幾天她身體出了怪異的變化,腰圍逐漸寬了起來,以為是自己可能又胖了起來,還想著減肥的陳姐,殊不知,自己攤上了大事。


  福建龍溪縣有這樣的傳說:南靖頂一帶地方,養金蠶的人很多。


  金蠶是一種會聽不會看的無形的東西;它能替人做事;譬如你要插秧,你先插一根給它看,它便把整畝的秧插好。它勤於灑掃,養金蠶的屋子是很幹淨的,你進一家屋子用腳在門根上一踢,回頭看見門根上的沙土忽然沒有,你便可知道這家養著金蠶。


  那金蠶怎麽來的呢?

  我詳細給大家說說。


  用12種蟲類(如蜈蚣蛇等)埋在十字路,經過若幹日取出供奉在香爐中,這就是金蠶了。金蠶喜吃人,若幹年定要吃一個人。年終歲暮時,主人須和它算帳,若有贏餘便須買人給它吃。因此算帳時,主人打破一個碗要假說打破20個,對它說生息虧本,限明年買人飼它。主人如不願養它,可把它“嫁”出去。嫁時包一包銀子、一包花粉、一包香灰(即金蠶)放在路上,要養金蠶的人可連銀一起取去。不知道情形的人誤取銀包,金蠶也會跟他去。


  金蠶喜睡釜中,現時人家煮完了飯要擱些水在釜中,就是怕金蠶來睡的緣故。


  養金蠶有的說養桃生,養桃生的人很怕人知道;他把養金蠶的香火袋,放在尿缸邊或沒人到的地方。


  金蠶的形有時是一條蛇、或是一隻蛙、或是一個在屋上跳走的穿紅褲一尺高的小孩。養金蠶的家很少疾病;養牛羊易長大,沒有死亡之患;數年後他可成為富翁,但如果被人知道,人家都不願和他來往,因為人一吃他家的食物,便會肚脹而亡,必須偷此家用物煮水飲或以針挑耳根才不會死。


  養金蠶的家可以看出,他家屋角幹淨,沒有蛛絲;還有吃飯時必將手中筷於的末端擊桌子一下。在這種人家裏吃飯,你把第一口吐於地上便無妨;或食時用手爪在鬢上爬一下,金蠶怕穢也就跑了。


  每年年底主人須在門後和金蠶算帳,對它說今年打破碗匙若幹、虧本若幹;若你說今年得利,家中的人就漸漸死亡。養金蠶的人都沒好結果,這叫做“金蠶食尾”。


  金蠶不是子虛烏有,也不是瞎吹瞎編,這些內容都是我從清代留下來的古書上一字一句翻譯過來的,我本人對這個東西也是特別忌諱,曾經考慮過想搞一下,可後來,因為其他一些原因也就不了了之。


  咱們華夏很多地方都記錄了金蠶蠱的事情。


  《汀州府誌》中記載,賴子俊,廖高蒲皆上杭人,翁婿(女婿與嶽父的關係)也。子俊傳具婦翁張德之術,於每年端午提取百蟲封貯瓦罐。令自相殘食;逾年啟視,獨有一蟲,形如蠶色,用金三四片和楓葉養之;擇日占斷,一年當用幾次,依占取出蟲糞秘置飲食中,使人腹痛,死後魂魄為之力作,坐是致富。翁婿遞相承受,逢朔望日,夫婦赤身拜祝雲:“金蠶公、金蠶娘,我家沒衣裳”等語。萬曆三十一年,本鄉曾蓮峰、廖永祥等連遭斃命,事發到官驗屍,黑蟲群飛;搜其室,金蠶在罐,用炭火燒絕。二惡並服上刑。大凡畜蠱之家,久必為禍,須以銀物伴送密封或置道旁,請之“嫁金蠶”。萬曆四十六年,歸化楊興、嚴孝孫、馮昆山、溫三元、鄧苟先等互相傳授,鄉民羅守仁,羅瑞等遭之慘斃,臨葬棺內如水動,及開視,屍皆成血水,骨節有蟲眼。事發供吐,請神咒稱:“茅山一郎、茅山二郎、金花小姐、梅香小娘,早到爐前留形跡”等語,其被害魂魄,或午後或夜晨,有冷風一陣,即能見形;令其耕田插秧,無往不可。解法:用茶子殼煎湯飲,瀉毒盡愈。


  《粵東筆記》:粵東之賈往贅西粵土州之婦人,寡者曰“鬼妻”,人弗取也。賈欲歸則必與要約。三年返,則其婦下三年之蠱;五年,則下五年之蠱,謂之定年藥。愆期,則蠱發膨脹而死;如期返,其婦以藥解之,輒得無恙。土州之婦蓋以得粵東夫婿為榮,故其諺曰:“廣西有一留人洞,廣東有一望夫山。”以蠱留人,人亦以蠱而留。粵東諸山縣,人雜瑤蠻,亦往往下蠱。有挑生鬼者,能於權量間出則使輕而少,人則使重而多,以害商旅,蠱主必敬事之。投宿者視其屋字潔淨,無流塵蛛網,斯則挑生鬼所為。飲食先嚼甘草,毒中則吐,複以甘草薑煎水飲之乃無患。入蠻村不可不常攜甘草也。挑生鬼亦蠱之屬,蓋鬼而蠱者也。凡下蠱皆出於壯,出於壯之婦,若瑤民則不能下蠱,蠱有鬼名日“藥鬼”。藥鬼之所附。壯婦恒不得自由,代代相傳,必使其蠱不絕以為神。其中於人得解音,或吐出生魚、生蝦、生鴨於之屬,皆藥鬼之為之。


  以上兩段我就不翻譯了,各位連蒙帶猜能看出點意思來,大致意思就是蠱是民間很常用的一種方式,這是其間一些發生的確實案例,這些案例都是從官府的卷宗上整理而來,具有相當的可靠性和真實性。


  而且在古代用蠱之法是有法律法規的,最早的起源於漢代,漢武帝時,巫蠱之變,是多數人知道的,漢代的法律裏說,凡是用蠱之人,必須處以人彘之刑。


  人彘是指把人變成豬的一種酷刑。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銅注入耳朵,使其失聰(熏聾),用喑藥灌進喉嚨割去舌頭,破壞聲帶,使其不能言語,然後扔到廁所裏,有的還要割去鼻子,剃光頭發,剃盡眉發(不隻是把眉毛和頭發剃光,還包括眼睫毛),然後抹一種藥,破壞毛囊,使毛囊脫落後不再生長,永不再長毛發,然後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


  可見,古人對用蠱害人是特別憎恨的,不然也不會處以如此嚴酷的刑罰。


  明代的法律裏就有明文規定,如果有人用蠱害人,會讓他自己吞噬自己養的蠱,原文是“並服所養之蠱。”。


  清朝更加嚴厲,或許是因為生產力的不斷提升,這種東西的存在影響穩定,清朝的法律直接將用蠱之人株連三族,以絕後患。


  直到現在,用蠱之法少之又少,但你要細細發掘起來,也是很多。


  這裏舉個例子,前段時間我在李毅吧看到一個吧友,他就是被人用了蠱,什麽情況呢?他身上的肉和骨頭分離,大家能不能理解,肉長不到骨頭上去,那種情況簡直太可怕,肉直接可以提起來,黑色的骨頭露出來。(因為骨頭長時間分離,變成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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