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淤泥城
發哥說道:“我們沒有本領正麵弑殺一名神祇,這邊的兵力和人才都不充足。如果它過來屠殺我們的某個城市,我們也拿它沒辦法。”
“那麽,到底還應不應該攻打黑水省呀?”馬林問道。
發哥說道:“應該攻打,采用的方法是,讓沼澤之神老老實實呆在它的惡臭沼澤裏不要出來。”
馬林說道:”做得到這種事情麽?“
發哥說道:“還是有辦法的。神祇都很傲慢,這個沼澤之神還有個毛病,那就是喜歡賭博。我們去找它賭博。”
馬林說道:“這件事很有意思,但是怎麽個賭法?”
發哥說道:“你帶著我過去,然後由我決定。越是簡單的賭法越是有效果。”
“我非常擔憂。”馬林說道,他是真的擔憂。
佩魯和彭斯也都表示,這個辦法不好。
“發哥不要這樣,我們應該采用更簡單的做法。”
發哥說道:“問題是,我找它賭博,它為未必會答應我,你們擔心個啥?”
馬林說道:“擔心你見到它之後就回不來了。”
發哥說道:“你帶著我,還怕回不來麽?”
馬林說道:“怕,好歹它是神祇,厲害著呢。”
當下就覺得這件事難以處理。
要麽繞過黑水省,要麽攻克黑水省,與沼澤之神決戰。
發哥說道:“馬林,你前去淤泥城調查一下那邊的狀況,說不準就會有啥思路了。”
佩魯說道:“對敵人了解越多,取勝的希望越大。”
以前馬林都要靠月牙梭飛行,現在不同了,靠自己的披風就行了。
而且他還可以對自己進行幻化,飛行的時候瞧起來像是一隻飛龍,或者墨鴉,或者別的東西。
把月牙梭取出來多麻煩?他把月牙梭送給了發哥,如果自己以後需要飛行道具來運輸貨物或者人,直接用自己的飛劍就行了。
以前他無法駕駛著劍飛行,現在情況有變,他已經是見習魔王了,要是連飛劍都駕馭不了,會把人笑掉大牙。
用披風飛行,速度比月牙梭快幾倍。
而且可以隱形。
拉美斯當初把披風贈送給他的時候就預見到他將來可能會晉級魔王,所以給披風留下了強化空間。
馬林的實力增強了,披風經過進一步加工處理,也變強了。
所以他才能用它飛那麽快,而且可以隨時隱藏自己。
飛去黑水省的省會淤泥城隻用了十分鍾左右,路上還玩了一小會。
淤泥城瞧起來黑漆漆的,但是很宏偉。
建築喜歡用汙泥色澤。
街道像是被泥水淹過了似的,但是有種獨特的美感。
人流密集,但是治安不大好。
富人區非常繁華。
市中心有一座沼澤之神神殿。
現在正有一隊小孩被領進去。
平民把子女賣給沼澤神教能夠換取一定的錢財,其中的大部分都會成為奴隸,少部分會成為祭品,供沼澤之神食用。
如果自己的子女被沼澤之神吃了,對他們來說是件榮耀的事情,父母會得到額外的補償。
對於養不起子女的家庭來說,能夠把小孩賣給沼澤神教已經是件幸運的事情了,畢竟這樣子下去小孩還能繼續活著,不至於立馬餓死。
即使對沼澤神教來說,養育小孩也是很耗費錢財的事情。但是如果想挑選施法者和護教衛士,最好從小時候開始。
表現出任何一種天賦都可以受到重視,至少吃的飽穿的暖。
沒有天賦的就要當奴隸,或者實驗品,這是神教自己的事情,外人不得插手。
拿去送給沼澤之神食用或者玩弄,都是正常的結果。
馬林在街上購物,見到好幾組淤泥衛經過。
淤泥城有種特殊的衛兵,綽號淤泥衛,地位比較高,全都是沼澤神教的虔信徒。
馬林轉悠了好大一圈,購買了不少東西。
見到小偷偷東西,也見到街道的角落裏有人正在搶劫。犯罪分子似乎與衛兵存在勾結關係。
不過他也見到了一個治療師正在救治一個倒在路邊的病人。
果然什麽樣子的地方都有出色的人物。
他也見到一個小孩大約隻有五歲,背著很重的一個籮筐,為的是賺取一塊麵包。
真是努力。
乞丐非常多。
他越是在這裏參觀,越是覺得自己應該早點拿下黑水省,改變這裏的秩序,讓大家都過上好日子。
他很驚訝,這裏居然也存在光明武士,他們有自己的聚會所,做事都很小心,受到一個非常有本事的官員的保護。
光明武士自然都對一個吃人的神祇充滿了仇恨,想早點消滅這個神祇,也想顛覆沼澤神教,隻是沒有那種本領。
馬林利用隱形能力去觀察他們來這兒到底是做啥的,結果發現城中存在光明武士的一個聖地,是個地窖,裏麵有四十平米,曾經有一位人王級的光明武士在這裏隱居,留下了幾件典籍和聖物。
他們要在這裏研讀寶典,推廣光明的教義,堅持武士修行。
所以不能離開。
總共十七名光明武士,其中有一個柱國級的老者,一個柱將級的,四個專家級的。
他們會嚐試救助絕境中的人,懲罰罪犯,同時盡量少跟沼澤神教起衝突。原因是,惹不起。
一位專家級的小夥子對淤泥城的政治非常熟絡,知道利用不同勢力間的衝突坐收漁利,並且做一些有益百姓的事情,看得出來,這些光明武士都很喜歡他。
人王級的光明武士絕對值得景仰,馬林知道想晉升到這個階位到底有多難。他自己抱雞蛋的大腿進階像坐火箭一般快,如今也就是跟他平級。
這種光明武士隱居了二十多年的地點絕對稱得上是聖地,具有重要價值。
那是五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藏在這裏的光明武士在模仿那位前輩,希望能夠給本地帶來更多光明和希望。隻是社會環境實在是糟糕。
馬林住在聖地旁邊的一家廉價旅店中,並且進行了一番喬裝,使得自己瞧起來像個街頭賣藝的。
而且他真的出去賣藝了兩個鍾頭,表演舞蹈。在這方麵他表現非常好。
自從晉級見習魔王,他的各項才藝都在突飛猛進,否則還對不起這個身份。
他的舞蹈已經能夠超過很多專業舞者,加上藍星文化比本地文化具有先進性,他的舞蹈更顯得好看。
他很注意適可而止的道理,不想跳著跳著來一群宮廷侍衛逼著他去皇宮跳舞。
他隻是想了解一下淤泥城,熟悉此地的風俗和民情。
他用了一個下午熟悉街頭藝人的身份,似乎自己如今的變通能力強了很多,很適應這個職業,來來往往的路人和街上的商販都認可他是個有兩下子的街頭舞者。
因為跳得好,所以能賺到一定數量的生活費。
至於為什麽要把事情搞的這麽麻煩,自然是因為他想更好的理解這個社會,把問題解決的更漂亮。他喜歡不緊不慢胸有成竹的做事節奏,不喜歡急急火火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