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他挑的,他才放心
福州路曾是紅燈區,解放以後,弘揚正氣,這裏已經被大大小小的書城,書店,文具用品店占據,成為真正的文化一條街。這樣的地方很合江景琛這個學霸的口味。閑逛了一會兒,他鑽進了外文書店。
進門顯眼的原木台麵上,擺滿了原版英文小說,最新原版雜誌和期刊。各種跳眼的封麵都沒有吸引江景琛的注意力,哈佛醫學院的年輕博士,對學術更感興趣。隻有“theeist”(經濟學人)雜誌讓他駐足,停下了腳步。
《經濟學人》是英國人詹姆士·威爾遜創辦的雜誌,文章機智,幽默,有力度,嚴肅又不失詼諧,注重於如何在最小篇幅內告訴讀者最多的信息。它發布的巨無霸指數在業界最為聞名。而且所有的文章都不署名,因為主編們認為:寫出了什麽東西,比出自誰的手筆更重要!
沒有英語八級左右的水平,讀《經濟學人》很吃力。
經濟學人的價格在英美國家也算是貴的,周刊,每本合人民幣50塊左右。這價格對職場人士都不算便宜,更別說對何靜依這樣的高中生,零花錢都沒有的高中生。
江景琛翻了翻桌上的存貨,把當年的雜誌都一一清點在一邊,厚厚的一摞,25本……
挑的滿意,他嘴角扯了一抹笑,自言自語著,
“哼,treatmentforyou.”(給你的禮遇)
他又撿了幾本暢銷英文原版小說,《簡愛》,《哈利波特》,《穿PRADA的女魔頭》,都是小女生愛讀的小說。
結賬櫃台的老阿姨,看著並不太暢銷的《經濟學人》,被這個高大帥氣的小夥子包走了大半年的量,熱情的合不攏嘴,還特意拿出了一隻英雄鋼筆要送給江景琛。
“小夥子!這是送你的,這筆很好用嘚!”
江景琛沒上手,瞥了一眼那隻太普通的鋼筆,想起何靜依還問姨媽要過買鋼筆的錢,心裏一陣酸楚。走到旁邊的文具櫃台,挑了兩隻淩美鋼筆,一隻適合日常書寫的包金尖,一隻適合花體英文書寫的長杆筆,都是白色的,這品牌,他看著踏實,至少他認識這品牌。在他心裏,至少要給何靜依買這樣的鋼筆,才配得上她驕人的學習成績,配得上她的嬌柔和堅強。
姨媽對何靜依的種種行為,讓江景琛在默默照顧何靜依這件事上,更加謹慎,仔細起來。隻有他熟悉的,他挑選的,才放心給她,或許不是英雄鋼筆不好,隻是他對何靜依的心疼和責任又深了幾分……
他指著櫃台上的英雄鋼筆,問老阿姨,
“這隻鋼筆平時賣多少錢?”
“35塊。”
“還有這兩隻LAMY,再加一打墨水。所有的加起來多少錢?”
“……一共4450塊。這隻鋼筆送給你的。”
江景琛從錢包裏數了4500塊人民幣,擺在櫃台上。
“這隻Hero的鋼筆,我買了,您留著,謝謝您的好意,零錢不用找了。”
“零錢還是找給你吧小夥子,我們申城算的很清楚嘚~”
“不給小費,我不習慣。謝謝!”
江景琛把櫃台上七七八八的書和筆都收拾到了他的背包裏,幸好,他身形高大,背包也夠大。
還有15分鍾3點鍾,他背著滿滿當當的背包朝人民醫院跑去,這次,他沒有嫌棄書包裏細碎的響聲,因為,那是送給何靜依的,可以把何靜依送到美國讀書的滿滿心意,可以讓她離他更近的小小一步,他不嫌棄。
書香,心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