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5章
劉元彬親手奪取下來,送到楊夜手中。
畢竟楊夜此時所展現的一切,根本不是一個小小的陸交可以比擬的。
不要怪劉元彬狠心,殺了小的,保了大的,雖然殘忍,但卻是一個宗主該做的!
陸池死了,呂太死了,他們死都已經死了!
楊夜代表的,是可以帶著靈獸山崛起的未來,絕非僅僅是一個結丹境的宗門長老,這一點,劉元彬早已看得很透徹了。
甚至若不是楊夜現在上位還不能服眾的原因,楊夜就是現在開口,說想要做靈獸山的宗主,劉元彬也會毫無怨言的退位的!
實力,代表了一切!
楊夜在靈獸山宗門內,如何滅殺的手中有著中品法寶的呂太,劉元彬已經全部都聽說了。
劉元彬清楚的知道,楊夜的身上,有一隻結丹境修為的煉屍。
可是楊夜作為一個結丹境初期修士,連自己的妖獸和煉屍都不用,就擊敗了手中拿著中品法寶的結丹境中期修為的呂太,這已經說明了一切!
劉元彬自己自問,若是自己不用任何外力,想要擊敗手持中品法寶,而且還擅長幻影秘術快速攻擊的呂太,恐怕都是一件十分艱難的事情!
而劉元彬可是結丹境大圓滿,楊夜可僅僅隻有結丹境初期啊!
其中取舍,早已被劉元彬想的明明白白了。
眼前陸交的項上人頭,劉元彬不過是暫時替楊夜保管罷了。
此時既然楊夜還沒有說要殺了陸交,劉元彬也就做一個一宗之主該做的事情。
當陸交哭完了,劉元彬也是盡量安慰著說道:“陸交,這裏有一點修煉資源,算是宗門補償給你的,這也是我這個身為宗門宗主,能夠做的最多的事情了,陸交,節哀順變吧!”
一個淡綠色的儲物袋,漂浮在了陸交的身前。
也不管陸交同意不同意,這隻淡綠色的儲物袋就自動掛在了陸交的腰間。
此時楊夜沒說要殺陸交,給陸交一點補償,也的確是劉元彬這個宗門宗主該做的事情。
麵對劉元彬的安慰,陸交此時悲痛無比,也是隻能點頭應下了。
在沉淪了許久之後,陸交這才緩緩整理好了心思,拜別了宗主劉元彬,會自己的洞府之中修養心中的痛苦去了。
在送走了陸交之後。
劉元彬閉目沉思了一會,也是朝著跑腿的宗門弟子吩咐道:“來,給我去傳真傳弟子楊……哦,不對,給我去傳宗門長老楊夜,到宗門大殿這裏來!”
宗門長老,而非宗門弟子!
此時的楊夜,既然已經暴露了修為,自然就完全不需要做一個宗門弟子了,而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結丹境修為的宗門長老。
片刻之後。
楊夜的身影,就已經出現在了宗主劉元彬的眼前了。
望著楊夜飛速趕來怪你嗎?”
“你說錯,就錯在了我們靈獸山的弱小,弱小的不能夠保護你!”
“這些話,都是你當時說出來的吧?”
“是不是楊長老覺得自己實力十分了得了,覺得我們靈獸山這座小廟,容不下楊長老這尊大佛了啊?”
一時之間,劉元彬的話語之中,竟然有了些惱怒的意思。
似乎楊夜那日所說的那句話,傳到了劉元彬的的耳中之後,令劉元彬頗為不喜似的。
楊夜聽完,也是想到了什麽,不過也沒有太多的緊張。
劉元彬不是不通事理的人,不可能僅僅因為一句話就否定自己。
楊夜也是不緊不慢道:“宗主大人,當時情況緊急,那個宗門長老誣陷於我,我一時之間為了保住司空長老的太玄龜,自然要在話語之上有所回擊才行,而且我楊夜若是想要叛出宗門,何必要等到這種時候走呢,我在外麵進入的結丹境,當時我就能夠這輩子再也不回來了!”
“可我楊夜,又怎麽會如此做呢?若不是靈獸山,我至今依舊是血月帝國的一個東躲西藏的流民罷了,我楊夜雖然不是什麽滿口仁義道德的正人君子,但要我叛出靈獸山,是絕對不可能的!”
聽完楊夜所說的,劉元彬的臉色也是沒有任何的詫異。
這也是為何楊夜闖下大禍,劉元彬依然願意為了楊夜,放棄了楊夜所殺的那兩個宗門長老的仇怨的原因。
原本誰若是殺了靈獸山的兩個宗門長老,那可無異於是和靈獸山結下了死仇。
但是楊夜隻要心中願意一直為靈獸山效力,那未來所獲得的價值,別說是兩個結丹境修士了,就是二十個結丹境修士加起來也是絕對比不上的!
並且楊夜這種人,雖然心狠手辣,出手就是殺招,從來不留活口,但是對於看重之人或者看重之物,卻是十分珍惜的。
而靈獸山,則充當了楊夜在這片大地之上,第一個讓楊夜感受到了家的溫暖的地方,楊夜自然是對於靈獸山絕無二心了。
這一點,身為宗主,最擅長觀察人心的劉元彬,自然是早已吃準了楊夜了。
不過楊夜卻是有些疑惑道:“不知宗主,你之前所說的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是什麽意思呢……”
劉元彬對於這一點,卻是忽然臉上浮現出一絲苦笑,無奈的解答道:“正如你那天所說,我們靈獸山……太弱小了!或者說,我們的底蘊,太少了!”
“我們雖然因為整體實力比敵對陣營高出了不少,幾乎是一路告捷,但是占領了一部分敵宗的小型靈脈和靈礦之後,就發現了一個十分尷尬的事情……”
“那就是……我們
味的往前攻去,那以後就算得到了再多的靈脈·······和地盤,也早晚會被別人打回來!
在看到最最珍惜的寶貝之時,守得住誘惑,禁得起考驗。
在受到最最痛苦的打擊之時,咬的緊牙關,不出一絲聲。
這才是做大事的人!
而楊夜,完完全全都符合這些,自然讓劉元彬越發看重了。
“如此甚好,還有你放心,那日目睹黑衣修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