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0章
一點,自己和這個假丹境修士根本不認識啊!
既然自己和他根本不認識,那他何必要告訴自己什麽消息呢?
還有,他告訴自己的什麽楊夜僅僅用了兩年的時間,就進入結丹境的消息,這和自己……好像沒關係啊……
楊夜是誰,自己自然知道啊!
那是靈獸山的天驕修士,曾經在古蘭界之中大殺四方各個大宗門的宗門弟子,最後更是席卷了大量的古蘭果揚長而去!
可是,那又和自己有什麽關係呢……
最後據說甚至在逃出古蘭界的時候,楊夜甚至還拿著好幾件中品靈器,抱著拚死一搏的心態,強行炸死了幾個結丹境修士……
這等驚才奕奕的天驕之輩,的確是不少築基期修士心中的偶像!
可是,那又和自己有什麽關係呢……
並且自己後來還曾經聽聞,據說被楊夜帶回了大量的古蘭果的靈獸山,甚至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強大了不少,竟然在秘密發展了幾年之後,就帶著自己陣營的幾個宗門,齊齊殺向了一直與他們敵對的馭獸宗!並且似乎戰績還不錯,搶下了不少小靈脈和小靈礦!
可以說,就因為楊夜這一個人物,在古蘭界之中的大量收獲,硬是強行提升了靈獸山這麽一整個宗門的力量!
可是……
那又和自己有什麽關係呢……
之前那個假丹境修士,到底為什麽要告訴自己這些呢?
還有,楊夜縱然在古蘭界之中大殺四方,毀掉了金元凱的傀儡,滅殺了青劍宗,玄土穀,赤火派等大宗的天驕,可是……
兩年結丹?
兩年?結丹??
嗬嗬,那就算了吧!
若不是之前那人比自己修為強得多,已經達到了恐怖的假丹境修為,令他不敢反駁。
的確是一個很恐怖的速度,恐怖到了無數雙眼睛已經盯在了尉遲順的身上!
可是……
兩年結丹?
兩年結丹???
剛剛那個假丹境修士是不是覺得自己這三百年都白活了?
以為自己一個活了三百年的結丹境修士,還會去相信他這個假丹境修士的胡言亂語?
竟然敢如此光明正大的謊騙自己的智商??
在推走了陸交之後,店主也是沒好氣的重新的等待起了自己的下一位客戶了起來……
眼見店主沒有拒絕的意思,也是小聲地說道:“你知道嗎?那個在古蘭界之中大殺四方的楊夜,僅僅用了兩年的時間,就成功的結丹了!他可是僅僅隻用了兩年的時間……”
未等陸交說完,店主原本臉上還算笑吟吟的臉色,頓時出現了巨大的變化!
店主怒氣衝衝的朝著陸交嗬斥道:“你給我滾!區區小輩不來我這裏買修煉資源,還裝神弄鬼的在這裏胡言亂語!你是哪家的小輩?!!你家哪個大人教的你招搖撞騙的?!”
連聽完陸交說的話的意思都沒有,結丹境修為的店主直接就運用法力將陸交推出了雜貨鋪以外!
原本店主還以為陸交能說點什麽有用的消息,誰知道陸交就是來謊騙他的!
靈獸山的楊夜是誰?
這!
而這,也正是陸交最最想要的效果!
隻要楊夜兩年時間就結丹的消息傳播了出去,那整個南域都將十分瘋狂!
要不了多久的時間,楊夜必將會被那些大宗門的人抓走!
雖然此刻有些身心俱疲,不過陸交仍然不顧一切的打起精神,直往南天城的方向衝了過去!
隻是……
還未等陸交衝入南天城之中。
一聲暴喝,
骨符。
隻不過此時楊夜的臉色,卻是有些難看。
雖然他的身旁有著零零散散的七八張已經成功煉製的千煉玄骨符,但是這些千煉玄骨符,全部都是單骨符。
單骨符,也就是全都是用一根的妖獸骨頭煉製而成的千煉玄骨符。
現在對於楊夜來講,煉製單骨的千煉玄骨符,已經是十分拿手的事情了。
而在可以熟練的煉製單骨符之後,楊夜自然而然的想要去煉製由兩根妖獸骨頭所煉製的千煉玄骨符。
畢竟單骨符的威力都如此巨大,那雙骨符提增的實力必然會更多的!
千煉玄骨符煉製略有艱難,需要煉製之人先將結丹境妖獸的骨頭用自己的金丹之火,燃燒成液體,然後再將這液體潑在符篆之上,符篆之上便會自動顯現出這根結丹境妖獸的骨頭了。
雙骨符的道理,便是在單骨符的基礎之上,再潑一根結丹境妖獸骨頭的煉製液體!
按理來講,既然能夠成功煉製出單骨符,那麽再加一根結丹境妖獸骨頭,也就是多一步流程罷了,不會出現失敗的情況才對的。
可是楊夜卻是遇到了麻煩。
每當他煉製出了單骨符之後,就在他準備在這符篆之上,再加一根妖獸骨頭的時候,這些液體竟然怎麽也加不上去了!
其中的緣由,楊夜怎麽想也都想不明白。
那些被楊夜潑在了寬大符篆之上的妖獸骨頭液體在進入符篆無功而返之後,又會再次凝聚在了楊夜的手中,為了不浪費這些珍貴的妖獸骨頭液體,楊夜也是隻能再取出一張新的寬大符篆,再做出一張千煉玄骨符。
於是,楊夜的身旁這才多出了這麽多的單骨的千煉玄骨符……
而就在楊夜坐在自己的洞府之中冥思苦想,不知道自己為何煉符失敗的奧秘之時。
就遇到了他眼下的第一個問題。
他現在要去哪裏?
這個問題他在逃跑之前沒有考慮好。
然後就是哪怕在得出結論自己要去哪裏之後,他手裏麵沒有地圖,也是一樣無路可走的。
沒有辦法,雖然陸交的身上已經出現了蛻變,出現了那種獨立性格的改變,但是他的經驗還是太少了,仍然要吃虧。
不過此刻逃命要緊,天知道什麽時候靈獸山的人就察覺到自己已經逃走了。
隨便認準了一個方向之後,陸交也是立馬開始了玩命的飛行,隻為盡快找到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