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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寒冰抄襲門事件

  原來這是一樁關於抄襲的案子。陶大律師的當事人就是知名網絡作家寒冰,他作為被告被告上法庭。


  因為怕輸掉這場官司,對他的聲譽不好。因此,寒冰高薪聘請了陶岩大律師為其辯護。這場官司耗時了3年,今天是最後的收官階段。


  本來對方是個小作者,根本沒有錢打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但“寒冰抄襲門事件”一公開,那位作者立即就獲得了幾個社會人士的讚助。


  “我不允許這種剽竊他人作品的人存在,這完全在侮辱我們的勞動。法律必須對寒冰的行為進行嚴懲,還文學界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一個著名網絡編劇忿忿地說。


  得到這些人的支助,那位作者的底氣足了起來,硬是打起了這場不該打的官司。


  今天,雙方將提交最後的證據,展開最後的辯論。然後,院長再根據雙方的陳述和證詞,最終判定究竟誰有罪。


  對方當事人一進法院就氣勢洶洶,一副穩操勝券的架勢。對方的律師也拿出確鑿的證據,指正陶律師的當事人抄襲。於是,一場激烈的辯論展開了——


  ……


  “沒錯,你說的沒錯,三苗帝國的法律是悲哀的,三苗帝國的法律就是不保護內容的,三苗帝國的法律關於借鑒和抄襲的界限就是模糊的!對方當事人請注意你的言辭,別老提外國外國的。我不認為外國的月亮會比三苗帝國圓。我們是生活在神州大地,而不是美國或者西方。退一萬步講,真如你們所說。我們也應該學會適應這裏的環境,而不是去讓環境去適應你。你們也可以這樣幹啊!什麽調色盤、自動寫作,這個不是不可以!不過,我給你們一個忠告:如果你真的這麽做了,我倒要看看會有幾個人去看你的書。……綜上所述,我認為對方作者,無疑是在沽名釣譽!其實,他想——不,包括那些讚助他的作家和編劇——無非都想借這個事件,炒炒他們自己的知名度,而作者本人也可以多賺幾分錢的提成罷了!”陶大律師冷酷鐵血,字字誅心,做完了最後的陳述。


  最後,是休庭判決階段。對方的當事人和律師開始麵露驚慌,無用的小動作多得頻繁。


  判決結果出來了,陶岩的當事人無罪,隻是被提醒下次借鑒的時候,注意一些分寸,不要借鑒太多。


  法院又判決,對方當事人及其支持者賠償訴訟費、精神損失費和名譽費共240,256三苗幣。(三苗幣是三苗帝國的通用的貨幣,後文中涉及的錢幣均為三苗幣。)

  大作家寒冰當場拒絕了,他說他打這場官司隻是想恢複名譽,對金錢一點兒也不感興趣。後來,這筆錢捐給了雲南貧民窟的孩子們了。


  “其實,陶律師偷偷跟我們說過。在三年前,寒冰曾找過那位作者,想私下裏解決糾紛。但他在那些人的慫恿下,竟然把他告上了法庭。結果他一氣之下,一分錢也沒賠給他。”她說這話的時候,會讓人聯想到陶律師就是她的戀人。


  這個女孩滔滔不絕地講著,講到後來又講了回來——什麽陶大律師在法庭上下的殺伐果敢啊!什麽處變不驚、臨危不亂等等優良品質啊!……


  “哎呦我的天!”這些車軲轆話不斷摩擦著玉蟬的耳膜。她實在聽不下去了,心想這個女孩是不是特別崇拜陶律師。看這架勢,獻身都有可能,玉蟬不覺一陣厭惡。


  玉蟬正這樣想著的時候,從門口進來一個帥氣的男青年。她馬上停止了思考,把眼睛轉向他。那個女孩像是沒看見他似的,還在那口若懸河地嘮著。他看了玉蟬一眼,頓了一下也沒知聲,側身走到那二人近前。


  “小美,你還在那吹你的陶律師呢!”他插嘴道。原來那個女孩叫小美。


  “要你管,我就願意說。”小美回嘴道。


  他們正拌嘴呢,門猛地一下被推開了,進來的正是好壞人陶岩大律師。


  “你們在幹什麽呢?還不快去工作!我雇你們來,不是讓你們在這兒耍嘴皮子的。”他訓斥道。


  他看了一眼玉蟬,說了一句“好好幹,不許偷懶!堅持一年,你就自由了!”說著別過頭去,直接上了二樓他的辦公室。


  後來開工資的時候,她才知道陶岩為何說讓她堅持一年了!原來她每個月的工資都要扣除一半,用於償還他的修車錢。而他的修車錢花了1萬多塊錢(保險公司理賠不算),這麽一算他正好需要在這裏幹一年的活來償還。玉蟬心想,這個陶岩還真會算計。


  不過,她也沒介意,損壞人家東西就得賠償嘛!這沒什麽,更何況她對這裏的工作真的很滿意——


  不提這裏的工作環境多麽典雅、舒適。在中午時,她還可以免費蹭一頓午飯。這兒的午餐很豐盛,兩菜一湯,比救濟所的豬食強多了。這是別的單位提供不出來的。


  還有,事務所裏有通勤車,上下班都是車接車送的。司機就是李叔——玉蟬在京滬高速公路上見過的那位。


  白天,玉蟬在事務所裏打掃衛生,早八晚五打卡下班。雖說她的工作趕不上辦公室人員,可是她很知足。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住處問題。晚上,她不得不回到救濟所裏去住。那裏的被單髒死了,洗都洗不幹淨,一股很濃的異味。好在現在她掙錢了,也不用再吃那裏的豬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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