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八章 嚴酷軍法
長樂郡主,你無可爭議的權威身份,下達了整軍的命令。
18萬新征南軍,不管情願還是不情願,從上到下,全都按照長樂郡主規定的新訓練大綱,開始了大練兵。
並且長樂郡主還規定了新的軍規,共有十七鐵律。
第一鐵律: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鐵律: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鐵律: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鐵律: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鐵律: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鐵律: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鐵律: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鐵律: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鐵律: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鐵律: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鐵律: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鐵律: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鐵律: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鐵律: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鐵律: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鐵律: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鐵律: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總之,怕死的,千萬別當征南軍。
一時之間,征南軍軍紀之嚴酷,軍法之嚴,在曆國可謂獨一無二。
這長樂郡主治軍,好像就隻有一個字,就是“殺”。
要打仗了,你說自己病了,殺。
要打仗了,兵器掉了,殺。
你是弓箭手,戰鬥中射早了的,殺。
上官若發現不告發的,一起殺。
你是弓箭手身後負責保護的近戰兵,若弓箭手陣亡,你的結果,殺。
臨陣退縮,伍長殺
兵,什長殺伍長耳,小隊官殺什長……
一人退卻則一人被殺,全隊退卻則隊長被殺,隊長殉職而全隊退卻則全隊被殺。
埋伏作戰,遇敵不起及起早者,殺,全都殺。
不服上官,令不行,禁不止,殺。
行軍途中你若尿急離隊小便,殺。
喧嘩說話者,殺。
訓練還有考核,凡是成績在未名者,殺。
兵逃走,同隊之人,殺。
征南軍軍紀之嚴酷,一時令人側目。
長樂郡主更是公開說道:“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下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
這裏她指的殺卒不是殺敵人的士兵,而是殺自己的士兵。
在曆國史上,以戰鬥力強出名的將軍很多,軍紀嚴酷者也很多。
其中最著名的大將嚴飛,簡直六親不認。
當時嚴飛軍在北疆,有邊城百姓投訴他的舅舅胡某騷擾鄉間。
嚴飛是大孝子,先告訴了母親,並責備胡某說:“所為如此,可一不可再。再犯的話,我能容,恐怕軍法不能容。”
誰知過後胡某再犯,嚴飛親手將胡某擒下,令左右捉其手,自取佩刀剖其心,然後碎割之歸。
當時曆王曾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諸將遠所不及。”
嚴飛性好殺人,每次打仗前都要故意挑錯,帳前當場斬兵斬將。
他自己卻流血盈前,言笑自若。
兩軍對陣,他從不指揮整軍壓上,而是先派個一二百人上去廝殺,務必要求取勝,不能取勝而敗下陣來的,無論剩下多少人,全部殺。
繼而再派幾百人上去廝殺,如前而戰,不能取勝的再全部斬首,直到取勝為止。
嚴飛的部下對他極其敬畏,作戰時皆抱必死之心,所以嚴飛戎馬一生未嚐敗績。
不過嚴飛殺人不眨眼,但是千萬不要以為光一個“殺”字就能當名將,整天吹毛求疵找機會殺手下,不激起兵變才怪。
酷如嚴飛,對隨他征戰的將士微功必錄,上奏曆王請功封賞,絕不是一味好殺人的屠夫。
他軍中雖然有被殺危險,可是立功封賞的機會更多,所以曆國的將士都願意跟隨他出征。
嚴飛治兵,不但有重罰,還有重賞,他對部下的護犢之情,比起他嚴酷的軍法猶有過之。
他一方麵用嚴酷的軍法,讓手下的士兵,知道什麽是紀律,什麽是軍隊,畏懼將領,對自己的話不敢違背。
而一方麵,則用無微不至的關懷,優厚的待遇,讓士兵對前途充滿信心,對之敬如嚴父。
嚴飛每次戰後,第一件事就是坐在大帳寫立功人員名單,向上級和曆王請功。
如果有手下的功勞,沒有得到合理的封賞,便會“不安於心”,想盡辦法也要為手下爭取到應得的封賞,甚至不惜為此而與其他重臣大將翻臉。
所以嚴飛的軍法雖然殘酷,但是卻極得軍心,百戰百勝。
長樂郡主如此嚴酷軍法,顯然是想走嚴飛的路子。
上官文輝看在眼裏,卻在心中很是有些不以為然。
嚴飛之所以能夠依靠著嚴酷軍法來統帥部隊,最主要的還是他能夠百戰百勝。
雖然說這個士兵遵守紀律,實力強悍,是取勝的關鍵,但是更關鍵的是,要有一個善於指揮的將領。
而長樂郡主指揮戰爭的水平,上官文輝也曾研究過她戰敗的那場大戰。
就上官文輝認為,如果是自己指揮這場戰鬥的話,不可能像長樂郡主敗得這般的慘。
這就隻說明了一個問題,說明長樂郡主的軍事指揮水平,是低於正常水準以下的。
那麽這樣一個指揮水平比較低,曾經吃過大敗仗的將軍,她的威望就肯定不高。
如果是一個常勝將軍,威望就會很高,士兵們雖然會有怨言,但是卻因為他能夠帶領著自己取勝立功,因為他的威望足夠高,從而將這種怨言給壓下去。
但是一個吃過敗仗,尤其是剛剛吃了大敗仗的將軍,他的威望是沒有辦法迅速提升的。
這樣的話在實行嚴酷軍法的時候,那種怨氣便不會因為其他的原因而抵消,反而會因為這個訓練時間的延長,越積越多怨氣,並且會怨氣越來越大。
甚至會在訓練的時候,采取抵觸的情緒,來反抗這種嚴酷的軍法。
上官文輝是真正帶過兵,在戰場上打出來的將軍,平時自然也是多有練兵,對於這個道理非常的清楚。
這也是他前次去找長樂郡主交談,希望長樂郡主取消這個訓練計劃的原因。
就是他認為以長樂郡主的威望,他執行這麽嚴酷的軍法,是很難行得通的。
但是長樂郡主並沒有聽他的,反而以官職壓住他,強行推行了自己的訓練計劃。
現在情況成了這個樣子,上官文輝反複權衡,認為自己如果再去勸說,也不會起太大作用。
但是他也不能夠,眼睜睜的看著長樂郡主,把這一支新的征南軍的軍心給耗盡。
一支軍隊如果不能和主將結成一條心,那麽在麵臨大戰的時候,就會變得很危險,甚至會這個主動崩潰,趁機拋棄主將。
那如果真的那樣的話,作為副將他就危險了。
所以上官文輝決定,自己應該做些什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