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挑戰儒家禮製(1)
現在的劉永和劉理,徹底失去了宮中的吳太後、軍中的吳懿這兩座大靠山,現在的二人一心隻想著賺大錢,但這個目標似乎很難實現。
就在劉閃準備出征時,朝中彈劾劉永和劉理的奏表如同雪片般飛來,這些奏表都在指責二人的“不孝”。
在這個時代,“不孝”是僅次於“不忠”的大罪,王侯公爵和朝中眾臣對此十分忌憚。
劉閃對這兩個弟弟本無半點感情,他們上次叛亂失敗後,劉閃一度想過斬草除根,最終還是假仁假義地饒過二人性命,隻是削去了二人的王爵。
劉閃發放鹽業開采經營許可時,因為有吳太後出麵為二人說情,劉閃也想借機拉攏吳班和吳懿二將,於是給他倆發放了許可,並同意了二人分別遷往合浦、交趾郡的請求。
在這之後,由於有吳太後在背後斡旋,從成都運送物資前往交趾郡的軍用戰馬返回時,經常順道成了他們免費的運輸工具。
正是因為如此,交趾郡出產的海鹽,其成本還低於蜀中的許多井鹽,二人因此賺了很多錢,很快就成為國內最大的鹽商,自然引得許多產鹽世家的妒忌。
二人偷偷使用軍用戰馬的行為,劉閃其實早就知道,他考慮到這些事不影響大局,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未過問。正是因為二人的投機取巧,使得蜀中各地的鹽價降至以前的110左右,在這方麵,劉閃還是非常肯定這兩個弟弟的功績。
因為近期處理吳太後的身後事,前後耗費了一個多月時間。這二人的離開,使得他們經營的鹽田產量大減,賺的錢也少了許多。
劉永和劉理前來求見,是希望能“移孝於忠”,免去3年(27個月)的守孝期。
劉永和劉理現在已經沒有了王爵,也失去了吳太後和吳懿這兩座靠山,在這個階級分明的社會環境下,二人急著回交趾郡經營自己的鹽田,在劉閃看來,這並沒什麽不妥。
劉閃考慮到鹽業的開采關係著每個百姓的生活,於是爽快地同意了二人的請求。正是二人的這種“不孝”的行為,招來了無數彈劾的奏表。
在劉閃看來,這種撲天蓋地的彈劾,除了確實違反了禮製之外,其背後,肯定有部分世家在覬覦著他倆經營的鹽田,劉閃對此非常清楚。
若在以前,麵對朝中眾臣的彈劾,劉閃或許會對這二人不管不顧,反正他們在3年的守孝期間會有其他世家吞掉其鹽田,蜀中鹽價的波動並不會太大。
去年,孫夫人罵孫權的那句“有家不平,何以平天下”讓劉閃改變了看法,他決定保住這兩個同父異母的弟弟的家業,這或許是他倆唯一的東西了。
從表麵上來看,劉閃要保住這兩個弟弟,他需要說服的是參與彈劾的眾多大臣。如果更深一步,從本質上來看,劉閃要麵對的卻是持續多年的儒家“守孝禮製”,以及一群被儒家禮製“洗了腦”的朝中眾臣。
“三年之喪”的守孝禮製出自於商,周滅商後也延續了這個製度,到了春秋時期正式被寫入禮製中,自漢代開始,“守孝三年”的儒家禮製得到了極高的推崇,甚至影響到後世的一千多年的多個朝代。
儒家禮製中規定的守孝時間為27個月,跨越三年,所以稱“三年之孝”。這個禮製的依據是“人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
因為古代沒有後世的各種營養奶粉,父母哺育孩子要27個月左右才能下地走路,也就是“免於父母之懷”。所以儒家思想認為:父母死後,身為人子者,必需守孝3年。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別說是王侯將相或平民百姓,就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當然,皇帝與其他人畢竟不同,不可能不理朝政,但還是有很多的禮製需要遵守。
譬如說,由於禮製的要求,喪期中的皇帝是不準納後(或妃)的,但年輕的皇帝登位時就麵臨著納後(或妃),這就必須由皇太後下命令才可以。
就比如說真正的劉禪,他父親劉備崩於223年6月,劉禪當年就登基,此時他納張皇後便經過了相父諸葛亮和吳太後的允許,所以其長子劉璿於次年出生。而其他幾個皇子公主都比劉璿小了3歲以上。
這3年以上的歲數差距,就是因為劉禪要遵守“三年之孝”的禮製,其他的幾個嬪妃都是三年之後才納的,劉璿的生母也是在三年之後才被正式冊封為貴人。
到了漢代以後的唐、宋、明、清時期,老皇帝駕崩之後,成年的新皇帝繼位就馬上麵臨著納後(或妃),若在沒有皇太後的情況下,皇家在不違反禮製的前提下,便想出了一個變通之法:
老皇帝駕崩之後,先不發布喪事,搶先給要繼位的新皇帝辦理婚事,婚後第二天再發喪,這樣就不違返禮製了。
由此可見,這種儒家的禮製連皇帝都要遵守,普通的百姓或王侯公爵就更加不敢怠慢。
或許是漢武帝獨尊儒術的原因,各種儒家禮製被社會的各個階層所推崇,他們或許是發自內心地尊崇,從來沒人想過是否合理!
在劉閃看來,這個時代的社會生產力本來就低下,整個社會卻披著“守孝三年”的儒家禮製,整天宅在家裏裝模作樣地愁眉苦臉,讓人白白浪費了三年的光陰,這是何等的荒謬!
劉閃是個穿越者,他也認同每個人都應該對父母長輩盡孝,哪怕是名義上的父母,就如宮裏的吳太後。
吳太後並非劉閃的生母,她並沒有像孫夫人那樣哺育過自己,甚至一度想要了自己的小命,但他始終是先皇劉備的夫人,是劉閃的“母後”。
劉閃認為,吳太後離開成都之後,自己重新將他接回宮中孝敬,這便是“孝”;
在遇上財政危機的時候,自己和眾多的嬪妃,包括張皇後都在節衣縮食,此時仍舊保持吳太後的膳食不變,這也是“孝”;
劉閃給她辦生日宴會,她患瘴疫時也在全心全意地救治,甚至最先要救治的就是她,這些都是“孝”。
劉閃並不反對所有的儒家禮製,他反對的並不是應該盡孝,而是盡孝的方式。
麵對朝中眾臣對劉永、劉理二人“不孝”的彈劾,不論是出於維持鹽價的穩定,還是幫兩個弟弟守住家業,劉閃鐵了心要給他二人出頭。
在劉閃看來,劉永和劉理在瘴疫最嚴重的時候,冒著生命危險趕回成都,一直守在吳太後的身邊,僅憑這點,劉閃就認為他倆已經盡了自己應有的孝道,劉閃絕不允許儒家禮製給二人帶上“不孝”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