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走著瞧
陳涵和我都簽好字後,許律師拿過協議,也簽上了自己的字,然後不顧陳涵的臉色,又讓陳涵簽了個委托書,才對陳涵說了聲星期一上午九點見。
陳涵哼了一聲,眼神極深的看了我一眼,拉著鄧小姐的手走了出去。
在門外,他們被金先生和小羅擋住。
小羅讓鄧小姐褪下了那隻玉鐲,而金先生探頭進來看了下,見我點點頭,才放陳涵他們兩人走。
陳涵又回頭看了我一眼,這次,就不是有些深,而是帶了冰寒了。
我對著他天真無邪的笑了起來。
陳涵哼了一聲,拉著鄧小姐快步離開。
“你確定,他星期一會老實的去民政局?”猴子在旁邊淡淡的道。
他的聲音比陳涵那一眼更冷,還帶著一種尖銳之感。
我愣了一下。
“有這個協議和委托書,就算他不去,我也能辦,不過他自己去更快一些,當場就可以拿到離婚證。”許律師一邊收拾著那些協議,一邊淡聲道。
“他會去的。”我臉上依然帶著笑容,很是篤定的道。
要是說以前我還不敢這麽說,但是今天那信用證一來,我就知道他一定會去。
到岸信用證開過來了,按照他上次的做法,他要拿人家的高額回扣,肯定又是讓海天貿易先墊付貨款,兩百萬美金啊,就算是按照7.5的成本價格,那也是一千五百萬!
而我也特意的在和出納阿姨聊天的時候打探過,下星期,第三季度的結算款,和美國部門陳經理的外匯結算款都會到賬。
但是,下個月,林夫人的兒子就會進公司。
陳涵想做到讓海天貿易墊付貨款,就隻能趕在林夫人的兒子還沒有進公司之前,讓張總做了這個主。
現在這事,隻要我不說,以陸漓這會所的等級還有來的客人的身份,也不會像個八婆一樣的拿著大喇叭亂說,話要傳,也是慢慢的傳出去的。
何況,這些人並不知道鄧小姐到底是誰。
但是,我要是真的鬧開了,把他和鄧小姐的事給鬧進了公司,或者讓猴子拿出來的照片傳到張總麵前。
我想,就算張總再大度,也不會那麽輕易鬆口1500萬吧?
陳涵這個人很會裝,很會忍,眼看著錢要到手了,他怎麽可能會放棄。
他一定會在星期一去。
然後,等他錢到手後,再想辦法對付我。
“那好,隻要他去,離婚證拿到手了,他也翻不出什麽浪了。”許律師眼中亦閃過冷意道。
“我們也走吧。”我笑了笑,對他們兩人道。
“好,星期一見。”許律師對我笑道後,又看了猴子一眼。
“我暫時不接單。”猴子淡聲道。
許律師哈哈了兩聲,對我笑道:“那麽,這個費用你們自己去商量吧,我這裏,隻收兩萬離婚費用。”
我伸手去拿包,許律師笑著揮手道:“你不用掏錢了,我夫人說你那字就抵得過我的律師費了,我還收了你兩張呢。”
他一邊說著,一邊笑著往外麵走,我和猴子也跟在了他後麵。
走到包廂外麵,才看到外麵已經沒有客人了。
門外小羅還在和金先生說著話,另外那三人也已經走了。
而陸漓站在了落地窗前,手中端著一個茶杯,靜靜的看著我。
“顧女士,麻煩你在這裏簽個字。”看到我走出去,小羅走過來笑道。
他將我的發票和鑒定證書遞給了我,然後遞給了我一張已經寫好的筆錄紙。
我看了下上麵寫著我報案有人偷了我的玉鐲,有玉鐲的發票和鑒定證書號碼,然後就是我先頭說的那些話。
我在筆錄紙上簽了字。
“這玉鐲……”小羅揚了下手裏的玉鐲。
“這個你們先保存下,等星期一我們再過去銷案,到時候你們退回就好。”許律師笑道。
“不用,我現在就銷案吧。”我笑著向小羅伸出了手。
在看到陳涵的反應,我就知道我的判斷沒有錯,現在我手裏有他更大的把柄,就沒有必要再用這個威脅他了。
因為,雖然我是那麽嚇陳涵和鄧小姐,我也很清楚,這事要真的查,未必能判陳涵有罪的。
因為許律師說過,要判盜竊罪,不光是找到賬物,還要有現場,還有就是我們畢竟是夫妻。
陳涵拿走玉鐲已經幾天,我放在抽屜那裏,要說我是剛剛才看到是有點站不住腳的,那麽陳涵就可以以此為由,說我是知道的。
最後,還是會建議我們調解,退回玉鐲。
所以,我一開始,就是想用這個來嚇他們的。
如果在別的地方,陳涵和鄧小姐一定會各種耍賴,不怕鬧大難看。
但是在陸漓這裏,他們卻不敢。
因為,陳涵本來就是私生子的身份,如果再加上一個不好聽的名聲,他永遠都進不了他想進的這個圈子。
許律師看了我一眼,眼中閃過讚賞之色,對小羅*點點頭。
小羅將玉鐲還給了我,然後讓我在銷案手續上麵簽字。
我簽完後,一抬頭,又看到了陸漓。
陸漓看著我,唇角淡淡的揚起,然後對著旁邊的方向瞟了一個眼神。
我知道他的意思,這是提醒我事情完了之後來付報酬。
我輕哼了一聲,對他道了句打攪了,便和許律師猴子一起走出了會所。
當天晚上我回到了公寓。
這幾天猴子還是睡的沙發,我裏麵的床根本沒有碰,我也沒有再和他客氣,洗澡之後,便倒頭大睡。
星期六星期天兩天我都窩在了家裏,期間吳剛和朱小姐都打電話給我,但是我沒有接。
我沉下了心,看起了我的書。
猴子則是早出晚歸的,在回來之後告訴了我,陳涵這兩天都住在了鄧小姐家,然後就是星期天的時候,和那位胡總見了次麵。
胡總給了一個裝著現金的袋子給陳涵。
星期一,我在許律師的陪同下準時到了民政局外麵。
九點正的時候,陳涵開著車到了,在民政局外麵,他給了許律師一個裝了二十萬現金的袋子,然後和我進了民政局。
我們遞交了我們的離婚協議和照片,然後當麵確認了我們要離婚。
半個小時之後,我們拿到了離婚證,我當著陳涵的麵,給黃姐和周姐發了信息。
走出民政局的時候,陳涵看著我翹起了眉頭,他沒有說話,隻是對我舉起了大拇指,然後緩緩向下按去。
我也沒有說話,我隻是看著他這個動作笑了起來。
我想,我們結婚成了夫妻,我們同床共寢,我們之間充滿了欺騙。
但是有一樣,我們兩確是一樣的。
陳涵的意思是以後走著瞧,他絕對不會忘記這次的恥辱,他總有一天會討回去!
而我,何嚐不是?!
我這個人,也很記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