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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節 作戰計劃(二)

  在兩廣戰役的第一階段,作戰的重點放在廣東西路和中路,尤其是確保占領珠江三角洲地區各府縣。


  海兵第一遠征隊在完成珠三角占領任務後,即刻調往香港,配合海軍相機發動對潮汕的兩棲作戰。相機殲滅南澳島明軍廣東副總兵所轄兵力。


  四、使用兵力


  實施本作戰所使用的陸軍兵力:以野戰步兵6個營、野戰炮兵12個連、攻城炮兵2個連、工兵3個連和其他所需軍隊的直屬部隊作為骨幹。其部隊分配和使用地區預定如下:


  中路軍,第1旅:以2個營地為骨幹,在廣州方麵的廣東中路作戰,最終推進地為粵北的樂昌。


  左路軍:第2旅:以3個營為骨幹,在肇慶梧州方麵的廣東西路作戰。最終推進地為兩廣交界處的梧州。


  右路軍:第3旅:以2個營(其中1個營在完成其他作戰任務後編入)為骨幹,配合海兵第1遠征隊在廣東東路的潮汕方麵作戰。最終推進地為閩粵邊界的仙霞嶺。


  海軍兵力:海軍第一艦隊之全部,海警三亞警備區和高雄警備區的全部。另新設珠江特遣艦隊。


  第一艦隊以高雄為駐泊地,沿閩粵沿海展開威力巡邏,震懾荷蘭、西班牙可能的軍事介入↖對廈門的鄭氏集團實施全麵壓製。


  如在行動中遭遇荷蘭人的武力幹涉,即與開戰。即刻


  三亞和高雄警備區艦隊,配合第一艦隊的巡邏封鎖行動。


  珠江特遣艦隊,負責珠江內河作戰行動的火力支援和兵力運輸。


  國民軍兵力


  以農墾香港聯隊基幹民兵為骨幹,組成廣東國民軍教導總隊。作為未來廣東各縣國民軍的基本種子。


  朝鮮人隊:白馬隊4個連。


  日本人隊:2個連。


  黎苗山地輔助步兵:3個連。


  總參直屬兵力

  偵察總局特偵大隊:2個分隊。


  陸海軍和聯勤司令部在香港設立聯合前指。統一指揮全盤軍事行動。


  接著,是關於占領地區行政實施計劃的綱要


  要攻占的廣東和廣西的部分地區總麵積約為25平方公裏。人口約為1000萬。對這些地區的行政管理,必須緊緊跟在作戰後麵。聯合會議決定了如下的占領地區行政實施計劃。


  《兩廣占領地區行政實施要領》


  第一方針

  對占領地區,暫且實行軍事管製,以資恢複治安,迅速獲得重要國防資源及確保作戰部隊的給養。


  第二要領

  一、實行軍事管製時暫且利用殘存的統治機構和組織,隻要其能發揮基本的民事作用。就不要輕易的改動。


  二、軍事管製的延續時間,視當地治安情況及民政部門接收能力而定。基本方針是穩定一處,接受一處。具體時間表由元老院指派之民政長指定

  三、在占領地區取得的戰利品,應先查封,再由隨軍的企劃院特別搜索隊人員清點登記,上報聯勤前指,編入物資總體計劃。至於作戰部隊在當地補充給養所需物質,根據上述分配計劃,進行賬麵劃撥。對於企劃院指令運回的物資。陸海軍應予以最大方便。


  四、驛站、驛路、主要橋梁、碼頭、官署、官倉、義倉等,由占領軍管理。


  五、占領軍對貿易及匯兌施行管理,尤其防止重要資源流入敵占區。


  六、原則上占領軍應盡量使用當地原有貨幣或使用當地百姓認可的實物進行交換。緊急情況下可使用流通券支付,但是要說清兌換原則,並且上報企劃院使用數額和地點,以便未來進行兌換回收。占領軍自身亦可在物資充裕時自行回收。


  七、除明政府官衙所有的財產、明確列入“逆賊”的家產和實施武裝抵抗的敵對分子之外,一般縉紳、商人、地主和普通百姓的財產均得以保護,不準隨意沒收。現地調達按價付款。


  八、在與縉紳、宗族族長、大商人等地方實力派接觸時,應指導他們與我實行的軍事管製進行合作。對不願合作者應采取適當措施保障其不幹擾我方行動。


  九、嚴格軍隊紀律,從嚴處置各種違紀案件。對當地民眾可以實施適當救濟。增強百姓對元老院的好感。


  十、軍事管製機構將逐漸由政府設置的新機構予以合並、調整或接管。


  民政部門對地方政權的接管是有一套完整的預案的,由於歸化民的民政幹部數量對於整個廣東來說是杯水車薪,所以政務院在製定具體接管計劃的時候采取的分區分段進行社會改造工作。


  將廣東全省分為若幹個區域,首先是對核心區域進行社會改造,核心區域即明朝廣州府所轄的十五縣一州。這一區域將進行全麵的社會改造。完全“脫胎換骨”。建立起目前在臨高實行的近代化行政架構和社會結構;用可靠的歸化民幹部取代原有胥吏階層――除少數人可以教育留用之外,全部予以清洗。


  其次是綏靖區,一般為經濟發達、戰略藥店或者交通樞紐所在州縣。這一區域首先建立較為完善的縣級機構,重點改造縣內的城鎮,采取城市逐步輻射農村的漸進式改造。待到時機成熟之後再進行激進式社會改造。


  最後是治安區。包括所有非核心區、非綏靖區的州縣。對這些州縣暫時采取維持現狀政策,延續過去明朝官府的政權不下鄉模式,將行政重點放在鎮壓武力反叛,征收賦稅,征發勞動力和獲取當地資源上,對當地的社會秩序不作觸動。


  在治安區,應充分利用原來的統治機構和行政人員,不妨充分任用那些願意投靠元老院,聲譽較好的舊官吏和地方縉紳,亦可任命其擔任縣長等主要行政職務,作為過渡性政策。


  但是在核心區和綏靖區,對舊官吏和縉紳的任用,必須持謹慎態度,一般也不允許任命其擔任重要領導職務。


  接管廣東所需歸化民幹部數量,按照tg在解放戰爭末期開始全麵接管國民黨統治區,建立新政權前夕的估計,500個縣所需的中央局、區黨委、地委、縣委、區委等五級及大城市的各項幹部5.3萬人左右。相對應的1.6億人口,大約是每3000人一名幹部,一個縣配置不到100人。


  現在政務院大致也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配置的。由於17世紀的人口比20世紀要少得多,而且元老院的地方行政體係采取將路縣鄉(鎮)兩級體製,不再配置當中的府或者“地、市”一級,所需的幹部人數還要更少一些。


  核心區域廣州府有15縣1州,按一個縣100名幹部計算,就需要1600人。其餘各縣視情況亦需要配備10~30名幹部。全廣東的7州75縣粗略計算下來大約需要地方幹部4000人。


  抽調4000名地方幹部,對元老院來說壓力略大。tg在全國勝利前已經建立了數百個縣的地方政權,擁有大量的地方幹部。隻要每縣抽調一部分就能滿足大部分需求,而且還可以接受舊職員和從國統區學生中招募新幹部。元老院雖然在海南全島都建立了縣一級政權,但是海南的縣大多人口極少,大部分縣人口不過萬人,行政事務極其有限,幹部配置自然也少。全島除臨高、瓊山、儋州、文昌幾個人口大縣之外,大多數縣能調出的地方幹部非常少。幸而臨高的中央部委辦各機關職員人數相當龐大,可以調出一部分充實地方幹部。


  至於接受舊職員,胥吏階層是一個完全墮落腐朽的特殊階層,大部分元老對他們是非常不放心的,而且他們的地方行政技能除了少數之外,與元老院的現代地方行政製度格格不入,可以說是完全無用。大明也沒有受過近代中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供招收,舊知識分子即稀少,其知識體係又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對補充幹部隊伍意義不大。


  為了籌措這些幹部,除了從各縣、中央機關和國有企業中調出歸化民幹部1200人之外,再從芳草地學園高小學生中選擇年齡較大者300人安排即刻畢業,調入各機關充當行政實習生,作為北上幹部培養。


  麵向社會招收持有初小文憑或者持有乙、丙種文憑的男女500人,實施行政速成培訓。如果無法招募到足夠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則放寬到文盲亦可報名,但是必須在二十五周歲以下。


  將陸海軍中年齡較大、軍事素質較差、體能欠佳的人員全部做退役處理,充實到地方幹部隊伍中充當武裝幹部,以備調用。這批人員大約有四五百人。


  另外,原為廣州站工作的當地工作人員亦可轉為當地幹部,這部分大約有二三百人。


  綜合算下來,大致可為兩廣攻略準備3000名左右的幹部。基本可以滿足第一階段的核心區和綏靖區的幹部配置需求。(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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