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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9章 董事長之死(14)

  第1179章 董事長之死(14)

  小克對整個鞋子進行查看,上面依然沒有指紋,他把鞋子拿到鼻子底下嗅了一下,聞到一股汗餿味,這讓小克大喜,因為這些汗水十有八九是兇手留下的,他小心翼翼地把鞋子放進物證袋裡。


  三是裡面有一把銳利的雙刃匕首,上面還沾著血跡,不用懷疑,這肯定是殺死童明商的兇器,因為小克一看就看出匕首和死者傷口的倒模完全一樣。


  四個是野餐墊里還殘留著血液,大約有500毫升,因為埋在地下,所以沒有被太陽蒸發了。小克很不理解:為什麼兇手要帶走大約2500毫升死者的血液,並把它埋在地下,難道是某種宗教儀式嗎?


  大家歡呼雀躍,因為案子就要被他們偵破了,還是那句老話:再狡猾的狐狸都鬥不過好獵手!1號重案組永遠是高智商罪犯的天敵。


  收隊時已經天黑了,為了感謝肖兵和金光,江一明請他們一起去老地方湘菜館吃晚飯,他們同意了。江一明又打電話給呂瑩瑩和溫小柔,叫她倆一起來,溫小柔是個吃貨,有飯吃她是最開心的。她引以為傲的就是永遠吃不胖。1號重案組7個人和肖兵與金光一起喝酒慶祝勝利,氣氛很好,大家如同置身於百花叢中,被迷人的花香包圍著。


  第二天羅進在40碼男鞋中提取到體液,並做出了DNA,把它和占影的唾液DNA進行比對,結果相似度高達99.99%,而噴濺在男鞋上的血跡是童明商的。


  小克把男鞋的鞋底用解剖刀割開,把鋼片取出來,上面雖然沾滿了膠水,但是依然提取多枚指紋,他把指紋輸入電腦,和占影的指紋進行比對,結果完全一致。


  江一明和周挺帶著溫小柔,直奔占影的紫羅蘭專賣店,溫小柔走到占影的面前,拿出逮捕證對她說:「占影,你涉嫌殺人,你被捕了。你有什麼話要對店員說的,交代一下吧。」


  占影表面很平靜,但是心裡暗暗吃驚,她深知法律,在沒有確鑿充分的證據下,檢察院是不可能給市局刑警隊簽發逮捕證的。她非常疑惑:1號重案組是怎麼找到證據的?

  「沒什麼好交代的,走吧。」占影淡定地回答,她唯一的後悔就是自己太自信,沒有逃跑,如果她提前準備,完全有能力逃出境外,跑到一個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去躲起來。


  「把手伸出來。」溫小柔對著比自己高3厘米的占影說,占影不屑地看溫小柔一眼,乖乖地伸出雙手,讓溫小柔把手銬戴在她手上。溫小柔也狠狠地瞪她一眼:一個階下囚,哪來的勇氣對我不屑!


  溫小柔把占影關進審訊室,由江一明、吳江和溫小柔對她進行審訊。原本認為占影很難審,結果她在證據面前,很快就承認了自己殺人。


  「你把殺人經過說一下。」江一明說,他不太相信看似柔弱的占影能翻山越嶺去蝴蝶谷殺人,而且力氣那麼大,體力那麼好。


  「2月28日下午,我租了一輛本田凌派車去萊山,因為我怕開自己的寶馬車被監控器拍攝到。我把車停在紅岩谷的入口處,然後穿過叢林,用了兩個多小時到達現場,我帶著匕首和四瓶拉菲1770干紅,一隻烤羊腿,這兩樣都是童明商的最愛……」


  「你以前幹什麼的?體力那麼好。」


  「我以前是撐桿跳高運動員,拿過全省比賽亞軍,鍛煉臂力是我的必修課。我曾經出國比賽過,不過那是友誼賽,不是真正的比賽,後來因為成績無法上升,從省體校畢業之後,我就想從商。」


  「你和童明商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殺他?」


  「這話說來有點長,我就長話短說吧。反正你們不是來聽我講愛情故事的。我和童明商是情人關係,8年前的暮春,我獨自去蝴蝶谷捉蝴蝶,我在殺死童明商的地方,遇到童明商,他也喜歡收集蝴蝶標本。


  「那天他的小腿被毒蛇咬傷了,坐在石頭上走不動,我見狀之後,冒著生命危險,用嘴貼住他的傷口,一口又一口地把毒液吸出來,直到我的舌頭麻木之後才停止,這時他急促的呼吸得到緩解。說白了,如果沒有我的及時搶救,他會命喪黃泉。 「後來我才知道童明商是一個非常成功的男人,他高大、英俊、智慧、成熟、穩重、細心……總之,他滿足所有女人夢中情人的條件。他說一定要報答我,問我想做什麼?他一定儘力幫我。我說最想做是開個服裝店。他說沒問題,叫我把身份證給他,他幫忙去工商局註冊一個服裝貿易公司。


  「半個月之後,他把營業執照和世貿大廈A座313的店鋪房產證交給我,我算一下,他最少為我花了300萬元,我非常感動。經過多次約會,我竟然瘋狂地愛上他,他也一樣愛我,他答應會和朱麗雅離婚,叫我耐心地等待……」


  「你今年32歲,他已經55歲了,大你23歲,和你父親同齡,你就不在意嗎?」


  「愛情是不受年齡限制的,看看張藝謀和陳婷,他大陳婷31歲,還有翁帆和楊振寧,倆人相差54歲,年齡對我來說只是個數字。我真的很愛他,我要不顧一切地得到他,否則,我生不如死!我是從小受苦長大的,加上當運動員,意志非常堅強。執著是我的優點,也是我的悲劇。


  「他和我有一個約定,就是不許向任何人透露我們的關係,我很爽快地答應了,我不是一個虛榮心很強的女人……還是說說童明商吧,他答應和朱麗雅離婚,卻一年拖一年,完全沒有娶我意思,當青春一年年地流逝之後,我知道他只是貪圖我的美色,迷戀我的胴體,並不像他說得那樣深愛我。


  「後來,我開始交男朋友,想慢慢疏遠他,但是,他發現我談戀愛了,竟然找人把我第一個男朋友郭輝雙腿打斷,至今還要拄著拐杖走路,我對郭輝說:我養他一輩子,但是郭輝怕童明商報復,和我斷絕了聯繫,不知去向,聽說去上海當程序設計師。


  「我又交了第二個男朋友,他是開餐廳的,童明商知道之後,又找一大幫小混混整天去他餐廳鬧事,沒有一個顧客敢去他餐廳吃飯,直到他主動提出和我分手,他的餐廳生意才做起來。從此,我就知道如果童明商不死,我就沒有嫁人的可能,於是,我就想殺掉他。


  「2月28日那天上午,我用『清甜』和他視頻,約他到我們初次相遇的地方喝酒,重溫往日的美好時光,他很爽快地同意了,我們去過那裡很多次,在那裡做情人之間應該做的事,他當然毫無防備,獨自從蝴蝶谷路口步行到現場。


  「他來了之後,我給他切烤羊腿,開紅酒,我沒帶杯子,直接對著瓶口喝酒,我早已在酒里注入了液體山梨酸鉀,主要是用來干擾法醫對死亡時間的判斷,山梨酸鉀是無色無味的,他當然喝不出來。


  「我酒量比他好,他畢竟歲數大了,他喝了兩瓶葡萄酒之後,在野餐墊上沉沉睡去,這時,我用雙刃匕首對準他的心臟,狠狠地紮下去,他受痛之後,突然坐起來,指著我想破口大罵,結果竟然發不出聲音,大概兩分鐘之後,他終於倒下,我試探他的呼吸,直到確認他死亡之後,我才離開那裡。


  「我去的時候就穿上40碼的男鞋,在鞋底安裝了鋼片,你們會以為兇手是個男人,我把自己的雙手都塗上指甲油,這樣就可以掩蓋指紋,我把酒瓶帶走,是因為瓶口上有我的唾液,我怕被查出來。


  「我把空酒瓶、鞋子、匕首和剩下的羊骨用野餐墊包裹好,埋在紅岩谷的一塊大石頭下面,拿出手電筒,從原路返回,然後開車回家,回家時已經是3月1日2點20分了,我累得連澡都沒洗,就躺在床上睡著了,睡之前我想:我終於把那個惡魔殺死了,真的很開心!」她娓娓道來,彷彿在說別人的故事。


  「有一點我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帶走童明商大約2500毫升的鮮血?」


  「因為我為他打了三次胎,流了大約2500毫升的血,我要用它來祭奠在我體內被殺死的孩子。我在埋野餐墊時,跪在上,向三個胎兒懺悔道歉,說我已經為他們報仇了……江隊,我本善良,奈何被魔鬼逼成惡人……」她雙手掩面,淚水從她的指尖湧出,她終於哭了。


  溫小柔聽完占影的話后,心裡一陣酸楚,暗暗感嘆:做有錢人的情人就像下弦月,只能在下半夜偷偷地爬上天空,沒圓滿的時候,而且見不得人。同時想到一句詩:「思君如滿月,夜夜減清輝。」那清輝就是女人的善良和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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