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出軌的代價(5)
第二十四節二奶之死
汪文明說:我們來查案,這個案子搞得我們頭都大了,今年7月25日,濱河市白山區上坪小區發生一起凶殺案,死者是一個24歲的未婚女子,胸口被人捅了兩刀而致命。
死者叫王春月,陝西鳳縣鄉下的,根據我們調查,王春月剛來濱河市時,是在一個有錢的老總家裏做保姆,後來因為和這位老總眉來眼去暗渡陳倉,並且暗懷珠胎,但被女主人察覺,女主人叫她馬上去醫院做人流,王春月開始不肯,女主人也不是省油的燈,對她說:你犯了通奸罪,不去醫院就進監獄吧。
王春月以為女主人嚇唬她,賴著不肯走,女主人一氣之下,叫來了一幫警察,說要把五春月關進去,王春月這才真的害怕了,於是拿著女主人給她的5000元,去醫院做了人流,落得人財兩空,還被狠狠的羞辱一番……
王春月不甘心回老家受苦受窮,一想到回家要風吹日曬地在山間田裏耕作,她的頭都大了,但是她又不知道該怎麽辦?
這時她想起和她一起來的同村姐妹小芬,她提著個破箱子投靠她,但她找到小芬時,小芬已經不再做保姆了,而是在夜總會做起了小姐,才三個月不見,小芬穿得花枝招展珠光寶氣,把鄉下妹子的土氣一掃而光,看得王春月流口水,同時很不屑,但最終經不起小芬的慫恿,在小芬的帶領下,狠下心在大世界娛樂城做起三陪小姐。
沒想到由於她村姑特有的清純,討得很多客人喜歡,沒多久,她成為了那裏的金牌小姐,簡直財源滾滾日進鬥金。
但王春月很快厭倦了被臭男人摟來抱去,之後還要累死累活陪男人過夜的生活,她像大多數村姑一樣,喜歡過安穩日子的,做一段日子後,不再做小姐了。
她瞄上了有錢有勢的國稅局局長盧小華,兩人眉來眼去,讀懂了彼此心裏的渴望,一天笙歌散盡燈火闌珊時,王春月被盧小華叫去開房,沒想到他們一上床就覺得如魚得水無比銷魂,大有前世有緣相見恨晚之意。
從此,倆人恨不得天天纏綿在一起,從此王春月就被盧小華包養起來,過起“金絲雀”的日子。
但王春月沒有想到:她和盧小華在一起不到一年,就被人殺死在她的客廳裏,紅顏薄命啊……這一切都是我們從小芬哪裏了解到的,我們訊問了小芬,王春月有沒有什麽仇人?和盧小華的關係還好嗎?
小芬說她王春月沒有仇人,雖然王春月在大世界上班時和難纏的客人吵過嘴,但是客人不把她酒後發發小脾氣當一回事,而且王春月骨子裏還是個膽小怕事村姑。
至於和盧小華的關係嘛,應該說比較好,隻是近來盧小華來王春月家的次數少了,男人都這樣,喜新厭舊,我們看慣看多了,王春月隻是嘴上埋怨他而已,從沒真正生過盧小華的氣,因為她知道,一旦和盧小華翻臉,王春月又要重回紙醉金迷的歡場討飯吃,她舍不得。
凶手是用鑰匙開門悄悄進入死者臥室實施殺人的,我們判斷是熟人作案,把目標鎖定在盧小華,因為現場隻有盧小華和王春月的足跡。
我們秘密傳訊了盧小華,他的態度非常不好,像茅坑裏的石頭又臭又硬,什麽都不說,一上來就要我們拿證據,我們哪有證據呢?24小時後,隻好把他放回家。
當然,我們沒有放過他,再次傳訊他,就在這一次次的傳訊中,他不得不配合我們,最後他終於說7月25日他來長江出差了,住在長江大酒店1101號房間,我們今天是來求證他話,結果證明盧小華那天確實住在1101房,那天晚上盧小華的同學肖青請他吃晚飯,晚飯後已經8點了,他們分道揚鑣,盧小華開車回長江大酒店,把車子停進車庫,然後上1101房睡覺,睡到晚上11點,後來又出去和肖青吃宵夜,吃到12點才回酒店,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這一切都是從酒店錄像和樓層服務員那了解到的,經過我們一再查證,情況屬實,盧小華沒有作案時間,他的嫌疑應該被我們排除。
江一明深思了一會兒,說:“這個盧小華的嫌疑還是不能排除。”
“為什麽?”
“我也不知道,直覺告訴我,盧小華可能有問題。”
“江隊,你說的怎麽那麽玄乎?”
“反正你們得盯住他,最好不要讓他出境,如果他沒有殺人嫌疑,也有腐敗嫌疑,他一個局長,月薪才五六千,怎麽能住得五星級的豪華套房?還在外麵包‘二奶’,這不是瘌痢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嗎?”
“這是反貪局的事,我們可管不了啊……”
“三位警察大哥,你們說什麽悄悄話呢?”李妍不知何時走進房裏。
“嗬嗬,我們在說一個男人出軌的故事。”江一明回答。
美味佳肴一道一道上了桌子,好酒也一杯一杯滿上,他們邊聊邊喝,一直喝到8點30才結束,李妍要帶他們去嚎嗓子,汪文明說不勝酒力,要去開房睡覺,李妍把一張房卡交給他說:“已經幫兩位開好了,住在酒店1012號房,我們送你們上去。”
汪文明一看是一間豪華套房,笑著說:“你這不是讓我們腐敗嗎?今晚我們要失眠了。”
“為什麽?”
“劉姥姥進大觀園——興奮啊。”
“汪大哥,你就別損我了,歡迎你們常來坐坐。”
因為巧遇以前的同事,喝了不少酒,還說了許多掏心話,江一明心情輕鬆多了。
第二十五節交換殺人
第二天一大早,江一明還沒醒來,汪文明便打電話向他辭別:“江隊,我們隊裏有事,現在就回濱河,謝謝你盛情款待,下次回濱河我請你吃飯,不過可沒昨晚那樣的盛宴,咱們去吃大排檔嗬。”
“昨晚是借花獻佛而已,不提它了,去濱河吃什麽無所謂,但你們要把盧小華看緊一點,這等於請我吃大餐了。”
“沒問題,我回去馬上寫申請報告,把盧小華監控起來。”
“不要搪塞我啊,這不能有半點馬虎。”
“江隊,你看你,我是這種人嗎?你小瞧我了,我是人民警察,於情於法,這都是我應該做的,你就一百個放心吧,我不會白吃這麽多年皇糧。”
掛斷電話後,江一明還賴在床上不起來,他多年來都保持一個習慣,早晨醒來之後,一定要躺在床上思考一會兒,他認為這時精力最旺盛頭腦最清醒,因此許多問題都能在這一刻得到解決。
為什麽會這麽巧呢?兩個好同學,一個死了老婆,一個死了“二奶”?他們會不會交換殺人?
對,一定是交換殺人!江一明突然靈光一閃,好像一個在黑暗摸索的迷途者,忽然在他的頭頂打開了天窗,一縷明媚的陽光倏地射進來,照亮了他的世界!
這麽簡單的事怎麽就沒想到呢?如果盧小華於7月5日和肖青吃完晚飯後,拿上肖青給他的鑰匙,開車來到馬明花家,穿上鞋套,乘她睡熟後,悄無聲息地打開房門,躡手躡腳地來到床邊,把熟睡中的馬明花捅死,然後關上房門,再開車回濱河,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殺人了……
那麽7月25日,盧小華來到長江市,和肖青一起吃晚飯,飯後盧小華回長江大酒店睡覺,肖青開車去濱河市,也拿著盧小華給他的鑰匙,打開王春月的門,這時王春月正在入迷地在看電視,根本沒發覺肖青正從背後悄悄向她靠近,等她感覺到時,已經晚了,肖青已經把刀插入她的胸口,肖青怕她沒死,又捅了她第二刀,然後慢慢退出來……
這不是想象,而是汪文明對進行現場模擬的結果。這種殺人方法並不高明,偵破電視劇有演過類似的案件,高明的是:他們怎麽可能不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
如果他們交換殺人的假設成立,那麽,還有個問題:肖青7月25日那天晚上,8點還在棕櫚酒家和盧小華吃飯,11點又和盧小華在棕櫚酒家吃宵夜,雖然肖青有3個小時的空白,但是長江市到濱河市相距200公裏,肖青絕對不可能去濱河市完成殺人之後,11點又返回長江市和盧小華吃宵夜,因為時間不夠,除非乘坐飛機……
盧小華說7月25日晚8點和肖青一起吃晚飯,隻是他的一麵之詞,一切情況都要等調查才有結果。
江一明和左麗走進棕櫚酒家,老板娘以為他們是來吃飯的一對情侶,她笑著說:“給你們安排情侶間好嗎?”